钢筋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Q/CDT
托克托发电公司企业标准
Q/CDT-ITKTPC 11002 07—2013
钢筋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2012 - 12 - 15发布 2013 - 06 - 15实施
托克托发电公司 发布
Q/CDT-ITKTPC 10706 10—2012 目 次
前言 ................................................................................. 2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要求 .............................................................................. 3
5 附录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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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ITKTPC 10706 10—2012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Q/CDT-ITKTPC 219 002─2013《标准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司管理标准专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起草人:姜锐。
本标准审核人:姚洪伟
本标准审定人:康海东
本标准批准人:孟繁逵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2
Q/CDT-ITKTPC 10706 10—2012 钢筋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中国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电公司)内建筑施工现场的钢筋作业管理,降低作业风险。
本标准适用于托克托发电公司范围内钢筋作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机械与设备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G/T5082.1—1996)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要求
4.1 钢筋加工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上紧行走轮。机械的安全防护应符合安全要求。
4.2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3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4 钢筋加工完毕后,应堆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5 钢筋加工机械的开关箱及电源的装拆和电气故障的排除,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4.6 钢筋切断机使用规定:
4.6.1 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4.6.2 启动前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咬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4.6.3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传动部分和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4.6.4 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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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ITKTPC 10706 10—2012
4.6.5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4.6.6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强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4.6.7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夹住或夹牢。
4.6.8 机械运转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已切断的钢筋堆放要整齐,防止切口突出,物体割伤。
4.6.9 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4.6.10 作业后应立即切断机械电源,用钢丝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并对整机进行清洁润滑。
4.7 钢筋弯曲机使用规定:
4.7.1 工作台和弯曲机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4.7.2 应按待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4.7.3 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内弯曲。
4.7.4 机械运转前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7.5 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曲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应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4.7.6 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4.7.7 严禁弯曲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
4.7.8 弯曲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4.7.9 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4.7.10 转盘换向应待机器停稳后进行。
4.7.11 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4.7.12 作业后应及时清洗转盘及插入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5 附录
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