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文档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严格血液的出入库管理,自中心血站领入的血液须严格登记血液的领入日期,采取日期、献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血液品种、血量、血液自输血科发出前,须严格登记献血员姓名、血型、血量、血液品种、血袋号及患者姓名、床号、血型。
3、严格血液的保存:血液要有专门的储血冰箱保存,在血袋上表明的有效期限内使用,每天观察储血冰箱和温度始终控制在2℃-8℃,保存血浆的温度控制在20℃以下。
4、严格交叉配血管理:临床用血除机采血外,均需进行盐水、聚凝胺等交叉配血,严格记录交叉配血结果,并同时保留交叉配血的供血者,受血者标本,交叉配血单需要填写清楚完整,并有配血者、发血者及取血者签名后方可发出。
5、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一次出血7600ml或血红蛋白低于90g/L,方可申请输血。
6、需输血和拟输血患者,医生需填写输血申请单,输血九项,连同患者抗凝血标本(标本:指患者姓名、床号、血型)与输血前一日送输血库,输血申请单必须有主治医师签名。
7、严禁让患者及其家属送血标本和取血,血标本须护士送输血科,做交叉配血的血液由护士到输血科取核对好交叉配血的结果及血液品种,血量、血袋号、血型、使用期、血袋完整性、血液外观等,在出库本上签字,方可取出。
8、血液输注前,护士要严格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血型及输血指征,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液品种及血量,并仔细检查血袋的完整性,血袋外观及使用期限,并由两名护士签名后方可输注,输血时,护士要严密观察输注过程,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输血。
10、输血完毕后,医生要填写不良反应回报单,连同输完的血袋及时送回输血科。
11、临床各科及输血科要妥善保存好有关输血文书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