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保温材料使用有规范需设置防火隔离带
住建部 保温材料使用有规范 需设置防火隔离带
去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1]46号),今年2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结合消防安全,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关于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特别是采用B1和B2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在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对不同建筑物使用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暂行规定》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 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