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环保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环保监督管理,提高和改善公司环境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管理。
3、职责
3.1 组织管理
3.1.1 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环保现场检查。
3.1.2 负责现场管理的部门在组织联查时将环保作为检查内容之一。
3.2 职责分工
3.2.1安全环保部每年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参与检查、评估检查结果、纠正违规行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审查整改计划、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
3.2.2 各分公司要积极配合安全环保部的检查,包括组织协同检查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必要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实施。
4、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4.1 基本要求
4.1.1 环保检查的基本任务是检查各分公司的环保管理情况,发现各种排污隐患和违法排污行为,及时纠正整改,达到从源头控制污染的目的。
4.1.2 环保检查必须有明确的检查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结果要形成
记录。
4.1.3 对环保检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有相应的处理结果。
4.2 检查内容
4.2.1 对重点污染岗位,检查是否按照相应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4.2.2 检查污染事故隐患,提出防范和整改意见,发现并制止违规排污行为。
4.2.3 检查现场,特别是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4.2.4 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2.5 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了环境保护协议及协议执行情况。
4.3 检查方法
4.3.1 日常检查,由各分公司主管环保的领导、环保员,根据规定对本单位生产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监控。
4.3.2 综合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单位和各分公司主管环保的领导、环保员、工艺员、设备员及相关操作工,根据“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的内容,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检查。
4.3.3 重点抽查,重点抽查不定期进行,抽查的重点为产污设备、排污点以及新投产的项目。
4.4 检查程序
4.4.1 日常检查
(1)检查内容:各公司根据规定对本公司生产全过程进行运行监控;
(2)组织实施检查:日常环保检查每周至少一次;
(3)填写检查记录:检查要有检查记录,按要求填写“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监控表”。
4.4.2 综合检查
(1)检查计划:检查计划的内容包括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法等;
(2)组织实施检查:综合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3)填写检查记录:检查要有检查记录,按要求填写“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
4.4.3 重点抽查
(1)抽查范围:安全环保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重点产污设备、排污点;
(2)抽查频次:重点抽查每月至少两次;
(3)填写抽查记录:抽查记录填写“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
4.5 纠正与整改
4.5.1安全环保部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排污隐患进行现场纠正,对不予纠正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方)处以500-5000元罚款,对可能酿成重大污染事故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
4.5.2 安全环保部对查出的不能现场解决的违规行为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然后对相应公司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资金需求较大的项目,可列入环措、技措、大修计划,年度内解决。
4.5.3 整改完成的公司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验收,并填写“隐患整改验收表”。
4.5.4 对拒绝作出合理整改计划或不按规定执行整改计划的分公司,除通报批评外,处以5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地加重处罚。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监控表
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
单位 : 日期:
检查单位(签字): 被查单位(签字):
单位: 日期:
安全环保部: 日期:
单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