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02
07-27
联合体协议书
(甲单位名称)和(乙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景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采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甲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乙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协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议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甲单位名称)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做好本项目的投标工作和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成员(乙单位名称)配合牵头人(甲单位名称)做好本项目的投标工作,中标后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范围内的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1份,招标局1份,联合体双方各1份。
7.本联合体协议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共同签字,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联合体主办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协办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