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及总量指标申请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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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荆盈函 [2014] 018号
关于荆门石化油品升级改造工程配套煤制氢综合利用项目
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总量来源申请解决函
荆门市环境保护局:
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荆门石化油品升级改造工程配套煤制氢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规模为53000Nm3/h氢气、20万吨/年合成氨、40万吨/年甲醇,预计2016年3月试生产。
本项目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院提供的相关资料,通过计算得出以下工程污染物排放量。
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及总量指标
注:上表中COD及氨氮排放量按照企业排水量乘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COD(50mg/l)及氨氮(5mg/l)允许排放浓度得出;
由于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直接进入化工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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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处理,计算出的指标为出厂考核指标,本项目不再对COD及NH3-N申请总量指标。
现向贵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SO2: 437.12 t/a、NOx: 203.52t/a、烟尘:59.2t/a,同时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并调剂解决。
特此函达,敬请回复。
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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