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厂煤矿入井须知
03-30
B组
许厂煤矿入井须知
为规范出入井管理,确保上下井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明确井下注意事项。
二、入井前必须会使用我矿自救器。
三、入井前必须熟悉我矿运输工具,并熟悉井下行走线路和避灾线路。
四、入井前必须休息良好,睡眠充足,严禁身体疲惫下井。
五、下井前必须排除情绪干扰,严禁带着情绪下井。
六、入井前必须排除医学声明中注意事项,确定适合下井后方能下井。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满足其要求,否则严禁下井。
七、入井前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和人员定位卡。否则严禁下井。
八、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排队入井,接受检身,严禁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九、上下井乘罐或人车要听从指挥,不能抢上抢下。
十、按照定员乘罐笼或人车,并关好罐笼或人车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十一、开车信号已发,严禁上下罐笼或人车。
十二、乘罐笼或人车行驶途中,严禁在罐笼或人车内躺卧、打瞌睡,严禁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或人车车门外面。
十三、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严禁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十四、在平巷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能在轨道中间行走,不能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柄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或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十五、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要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严禁与车辆同行。
十六、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设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 不能擅自进入。
入井人员签字: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