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
协议编号:
拆迁人: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需拆除乙方规划红线内的房屋,进
行土地整理开发。依据国务院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
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
*府办[2002]1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房屋产
权调换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后,甲方通知乙方该房屋被拆迁时,将两
证交与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两证时将过渡费结算给乙方。
二、乙方被拆除房屋的基本情况
1、乙方房屋座落于 号,实住人口 人,户
主 。
2、乙方土地使用证编号 ,用途 ,面积 m 2,土地使用类型 ,终止日期 年 月 日,办证时间 年 月 日。
3、乙方房屋的权证号 ,产别 ,
用途 ,结构 ,建筑面积 m2,办证时间 年 月 日。
4、经甲方核实确认乙方的有效合法建筑面积 m2。
5、乙方自找过渡房过渡。
三、房屋安置
甲方实行拆一还一 ,统建安置还房的原则。
期房安置:
1、过渡方式:乙方自找过渡房过渡。
2、安置地点:原址。
3、安置还房结构、标准、套型:
房屋结构为:砖混;还房标准:入户防盗门、塑钢窗、抹灰、清水墙、砂浆地坪;套型分别为: 。
4、还房面积:乙方选择安置还房面积约 m2:(以房屋产权部门确定为准)。
5、房屋新旧补有效期及奖励办法:
乙方安置还房超出原面积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下浮20%购买,即乙方应补甲方: 元/m2×超面积 m2= 元。
6、安置还房楼层乙方安置楼层为 ,签定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8、还房时间:从签定拆迁安置协议后18个月内还安置房,如因拆迁人的责任导致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限的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一年以上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甲方补偿乙方的项目及金额
1、搬家费:一次 元/户, × 元,计 元。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面积 m2×5元/m2×18个月, 元。 以上1—2项补偿乙方金额 元(大写: 元)。甲方支付乙方补偿款方式:在签定协议之日,甲方付乙方总补偿款的 % 元,剩余 元,乙方移交房屋和两证时甲方全部付清。
五、两证办理及其他事项
1、乙方在协议签定后于2014年 月 日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腾空交甲方拆除,并保证门窗、护栏等完好,经甲方补偿的项目不能损坏,否则在补偿款中抵扣。
2、甲方承担乙方住宅原建筑面积的房产证、土地证办证税费。现超面积的两证税费由乙方承担。房产证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为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期限以国土部门确定为准,还房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
3、房屋竣工安置后6个月内,甲方为乙方办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乙方未及时提供有关办证资料和证件,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安置还房,在使用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在屋顶、周边乱搭乱建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原有水、电、气、光纤电视、宽带、电话等在协议签定后乙
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交清所欠费用,并办理报停手续。甲方在新房竣工后,凭报停手续进行恢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增加的其他设施和户头,由乙方承担费用。
6、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不能修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相关手续正常办理后,符合国家相关规划可以修建,如乙方反悔阻挡修建所造成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本协议 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总造价全额的20%违约金。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在协议签定地进行调解诉讼,该协议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约定事项:
拆迁人(甲方)盖章: 被拆迁人(乙方): 鉴证方:
法定代表(签字): 代表: 代表: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协议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