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5-200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 用户调查(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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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TZ 5—2006 前 言
本通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通则提出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本通则归口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本通则起草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本通则主要起草人: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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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调查
1 范围
本通则规定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用户调查的内容与方法。
本通则适用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中用户调查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用户调查
是指通过随机确定一定数量的用户,调查收集用户在使用该农机具过程中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汇总分析,其结果作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评价内容的技术过程。
3 调查内容
3.1 适用性
适用性是指在机手正常使用操作时,农机具满足当地自然和农艺条件下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一般是指农机具对当地土壤、农作物品种、农艺、环境条件的适应情况。由用户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对农机具的适用性作出好、中、差评价。
3.2 故障情况
调查并记录农机具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故障部位和故障形式。故障程度分为四级:致命故障、严重故障、一般故障及轻微故障。在相关农机产品标准中有故障分类表的,按产品标准执行;无产品标准或故障分类表的,农机鉴定机构应在鉴定大纲中明确相应农机产品的故障分类。根据记录发生故障的实际情况,由农机鉴定机构的技术人员作出判断。
3.3 操作方便性
由用户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对农机具的操作方便性作出好、中、差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操纵装置的操纵方便性、操纵力的大小、操纵装置完成规定动作的正确性、各种辅料加装难易程度、残留物清理难易程度等。
3.4 维修保养方便性
由用户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对农机具的维修保养方便性作出好、中、差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调整、保养和更换零件难易程度、保养点设置是否合理且便于操作等。
3.5 三包与售后服务情况
由用户根据接受企业三包与售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的三包服务质量作出好、中、差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三包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维修质量、农忙季节服务的及时性、服务态度、零配件购买是否容易等。
3.6 安全事故
调查并记录用户在使用农机具的过程中由于防护不完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的次数、伤害部位、伤残程度等。同时应注明农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警示标志的状态与出厂时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原因等。必要时应进行核实。
4 调查方法
4.1 用户名单由生产企业提供,名单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购买机具名称和型号等,用户数量不少于被调查用户数的5倍。
4.2 调查的产品应与推广鉴定申请的型号一致,且为近两年内生产且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的产品。
4.3 农机鉴定机构可以在生产企业提供的用户名单中随机确定被调查的用户,也可以在其所掌握的用户中随机确定,确定的原则是随机性与覆盖面的兼顾。对于量大面广的通用农机产品,调查数量不少于10户。对于专用或大型成套设备调查数量不少于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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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被调查用户应有代表性,要体现不同地区、不同农艺要求、不同种植制度、不同使用者素质等情况。
4.5 调查方法可以采取实地或发函调查。调查时应充分体现客观公正,不得诱导和干扰用户意见。
4.6 用户使用情况调查表除主要调查内容外,还应包括用户信息、农机具产品信息及作业量情况。用户信息至少包括:使用者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从事机务工作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产品信息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经销商、购买日期等;作业量情况应反映累计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以及农机具从开始使用到第一次出现故障的作业量和作业时间。用户使用情况调查表格式见附表A1。
5 判定原则
5.2 综合判定
当A=0,B≤1时,用户使用情况调查综合评价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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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表A1 用户调查记录表
调查单位: 调查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注〗调查内容有选项的,在所选项上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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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 用户使用情况调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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