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厂纪厂规
厂纪厂规
一、 员工上班下班或加班一律以指纹打卡为准,通过电脑统计查看,不
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罚,1-5分钟一次5元处罚,5-10分钟一次
10元处罚,10-30分钟一次20元处罚。
二、 凡本厂员工一律按规定上下班,从早上8:00到晚上6:00,不得迟到
早退或旷工,如在工作期间请假办事,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罚。
三、 员工请假一律按规定审批,半天班组长审批,一天由生产负责人审
批,两天以上由厂长审批,不请假一天当矿工三天处罚。
四、 上班时间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进出车间必须换鞋,发现违规每
次处罚20元。
五、 上班时间未经许可不得擅离岗位、串岗或进入其他车间,或随意进
出厂区电动门更不能进出宿舍,请假休息员工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
入生产区域,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 管理人员与司机在上班时间手机一律不允许关机或停机,没有任何
借口。
七、 除工作需要外,吃饭时间一律到食堂就餐,饭菜不得带出食堂,养
成良好习惯,不浪费粮食,发现浪费或打回宿舍(家)一次处罚100
元。
八、 爱护设备、爱护公司产品、爱护公共环境,节约各种物料及包装材
料,严惩奢侈浪费,不得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九、 严禁私自携带公司产品及物品离开工作区,发现一次按盗窃处理,
罚款200元。
十、 严禁员工在洗澡间漂洗衣物,一次处罚20元。
十一、 必须保持工厂及各车间所有物品摆放整齐,地面、设备、墙面、
门窗的清洁卫生,下班后须清理、打扫工作场地方可离开。
十二、 住宿区车辆及室内外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保持住宿区整洁卫生,
严禁乱丢垃圾破坏住宿环境。
十三、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在一个月后办
理完离职手续、交接清楚方可离开。
十四、 严格遵守公司、工厂、生产车间、住宿区的各种管理制度。
十五、 严格遵守工厂的安全作息制度,夏季11点,冬季10点半,门卫
有权杜绝进出,门卫监督执行。
十六、 严禁任何人在上班时间穿拖鞋、吸烟、吃零食、乱丢垃圾、玩手
机、玩电脑、打闹、嬉戏、散布谣言、破坏公司形象。
十七、 生产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服从合理的生产安
排,不得顶撞或侮辱管理人员,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
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矿工、
闹事或者损坏公司形象,视情节严重停职或开除,并罚款50元。
备注:任何人员违反以上制度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