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各部门规章制度
开原市汽车客运站、站内各部门
规章制度
根据本单位站内的各方面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试行)
第一条 总则
1、站内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着装,挂牌服务(没有工作服的也必须穿戴整齐,不允许穿奇装异服,不染特殊颜色头发,不能涂带颜色指甲及指甲太长,不能浓妆艳抹,不允许赤脚穿凉鞋、拖鞋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及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制度),对于违反本部门工作职责,在工作中不认真但没造成后果的、迟到、早退、中途漏岗、上班织毛衣、打扑克等工作以外的事情,每一次罚10元,并给予警告,当月三次以上者放假回家。另外因迟到、早退、中途漏岗对站内造成损失的均由本人负责并加重处罚。(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为迟到,30分钟以上为半日旷工。)
2、开会、干活等集体活动需要参加而不未来者每次罚款10元,并通告批评,屡次不改者、三次以上者,停止工作。工作时间不许喝酒,严禁酒后上岗,否则按违纪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3、事假、病假
对于有事、有病必须请假,请假1—2天由部门主任负责,3天以上7天以下由主管领导负责,7天以上由站长负责,不请假者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关规定处理,并且罚款30元,对于病、事假者按病事假规定处理,但有事请假的,需提前1天请假,临时请假的视为告假,罚款20元。对于早班临时请假的,造成后果的加重处罚,特殊情况另议。有事替班的必须事先经主任同意后方可替班,否则按违纪处理。
4、卫生方面:
各部门必须保证本部门的卫生清洁,做到随脏随打扫,不允许有等脏时再打扫的思想,在正常情况下每天15:30时必须统一打扫卫生,星期天卫生大扫除,对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提出批评并马上打扫、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卫生包括地面、门前、站台、玻璃、室内等)。卫生检查由领导检查或由站内卫生领导小组检查。
5、服务方面。
工作人员必须热情、耐心的服务,绝对不允许与旅客打骂,有事找有关领导解决,对不听劝阻与旅客打骂,造成极坏影响的将按违纪处理并罚款10—100元甚至停止工作。
6、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工作人员之间必须互相团结,互相关心体现一种集体友爱精神,对不服从领导、职工间互相打骂不听从劝阻者的罚款10—100元,并停止工作。视情节认错之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二条分则
一、站务
1、站务主任,实行站务主任值班制度,(早5:00—19:10)负责管理站内一切事务,站务主任必须每天全天在岗,有事不来必须请假,临时有事由站务班长负责。要求:(1)着装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签到上岗,查看值班站长记录,了解上个班情况及交代的问题和当天情况等。(2)督促站务人员签到上岗,检查着装、挂牌情况,落实当班工作任务,有必要可以开班前会,布置当日工作要点。(3)现场工作,检查各项服务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运行情况,站务员工作情况,处理临时发生的车主、旅客矛盾问题等,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标准执行情况,做好各种记录,并及时向站长汇报各种动态和问题,下班前督促站务人员搞好各自卫生工作及各项收尾工作,
做好值班记录等,有必要可以开班务会。
2、站务站内班长:协助站务主任抓好站内一切事务,对站务主任负责,对站内工作负责,有一种敢工作、敢负责精神。上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但必须起早贪黑,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站务大门口班长:协助站务主任抓好大门口一切事务,对站务主任负责,对大门口工作负责,有一种敢工作、敢负责精神,对当日补票人员、查验票人员管理监督,并负责大门口卫生工作。必须起早贪黑,认真负责,有责任心。(上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4、大厅内设立一名管理人员(协助站务主任、站务班长工作)要求必须认真负责有能力,在大厅内巡查、管理,不许离岗,上岗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负责检查三品、监督大厅内卫生、吸烟、管理车主、车主揽客、买票、喊站、维持大厅秩序、门前车辆通过等。
5、站务人员:要求:礼貌待客,热情周到,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维持秩序,美化环境。站务工作人员必须按着站务的规章制度去做,值班站务人员必须早5:10到岗,其余站务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按需要时间到岗,7:00分以后必须保证所有站务人员在岗,孕妇、有小孩、身体不好、有病的适当考虑,酌情照顾。中午没有换饭时间,15:30点开始打扫卫生,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15:30下班,检查及特殊情况除外。站务人员及时整理候车室内各项设施、设备、坐椅、时钟,安排旅客候车,组织旅客检票上车,卫生工作及其它服务。按时检票,并查看车辆是否进入车位及车上人数、有无票情况,检票时注意维持好检票口附近的秩序并做好对老、弱、病、残、孕、幼优先检票上车,查看旅客所持车票日期、班次是否相符,无票不许通过,对于旅客买票未来者不许擅自输入票号检票,否则将严肃处理,并且做到发车之前清车,正点发车。做到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清车补票,堵住
跑票现象,对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将严肃处理,对不认真补票的每发现漏补一人次罚站务人员10元,3次以上者放假回家。并且做到票款相符,不允许差帐、贪污票款等行为出现。
6、调度室人员工作职责:听从站领导及站务主任的安排,负责日常车辆的签到、报班、停班,与车主对话、沟通、违纪车主罚款等。工作必须做到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好车主工作,为领导分忧。上班时间早上4:50到岗,全天在岗没有换饭时间,下午15:30开始打扫卫生,下班时间为下午17:10。
7、微机控制员的职责:必须保证微机的正常运转,有问题必须马上处理解决。上班时间早4:50必须到岗,开机检查所有机器的运转情况,并做好日常微机维护工作,下班前查看微机的一天运行情况,有问题马上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不允许晚上不关机,早上不开机现象的发生。必须保持室内物品整齐,卫生整洁。
8、问事处人员工作职责:问事处人员必须熟知问事处人员工作职责,要热情耐心的回答旅客问询,熟知站内情况、营运线路、班次、回发车时间、票价并代售晕车药,退票盖章,挂旅客意见簿等,不允许慢待旅客,服务态度不好,与旅客发生冲突等。上班时间早6:00上岗,晚16:00下班。
二、售票室:
1、售票室主任职责:实行售票室主任值班制度,早5:00—17:10,负责售票室的一切事务及日常工作的安排,售票室主任必须全天在岗,有事不来必须请假。
2、售票员职责:坚守岗位,按时售票,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票款相符,准确迅速。严格按照售票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执行,售好票,服好务,听从领导的安排,遵守作息时间,拒绝车主购票、退票,购
短途票,避免出现废票,对于废票及全额退票需说明原因经主管站长签字方可生效。上班时间:值班人员早5:00上岗,其余售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按需要时间到岗,7:30分以后必须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在岗,15:30开始打扫卫生,15:30以后除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可以下班。
三、结算室
1、结算室主任职责:负责结算室的一切事务(如报表、票据管理等)及日常工作的安排,周一至周五上正常班,早8点—11:30,13:30—送款(16:30),没有检查及特殊情况,周六、周日休息,但必须保证结算室工作正常,做到随叫随到,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在下大雨、大雪时必须早来晚走,体现基层领导的风范。
2、结算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结算员的规章制度执行,做到票款日清、日结,做好票据登记及发放,不允许站务人员私自撕结算单并做好结算单的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必须5:10到岗,另外1人可以直接去银行存款,但8:00前必须到岗,中午11:30—13:30为两人换饭时间,13:30两人必须同时在岗。15:30一人去银行存款后可直接下班回家,另一名结算员需值班到售票、站务结帐完事后整理好室内物品方可下班。
四、安技科
安技科科长职责:实行科长值班制度,上岗时间(暂定早5:00-19:10),负责安技科的一切事务及日常工作的安排,科长必须全天在岗,有事不来必须请假。
安检员职责:严格按照安技科的规章制度执行,做到认真负责,严把安检关,上班时间(暂定5:00-16:30)。
站内劳动纪律卫生检查小组
组 长:于春梅
成 员:曲 畅 张宇亮
2014年1月1日
通 知
各位车主:
根据站内各方面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规定:
1、 车辆实行全天报班制度,即从早上上班(5:00)开始就实行车辆签
到售票,对于车辆因故不能运行的,要提前通知,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对不希望提前报班的车辆需通知站内
2、 对于掉班停班车辆。
(1) 因自然灾害(大雨、大雪等)、交通事故及春节(三十、初
一)停班车辆将不予处罚。
(2) 对平时因故停班车辆每班次处以停班费20元,对周六、周
日停班车辆将处以(50——100元)罚款。
(3) 无故掉班车辆,将处以全程票价×座位数,因掉班对站内
造成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旅客打车费用等均由车主负责。(报班车辆不来者视为掉班)
3、 不准车主在站内及大门前背票兜子走动、逗留,不准在站内及大
门前拿线路牌喊站,否则罚款20——50元,对不服从管理者将给予停运等严肃处理,不允许车主代旅客买票,对有的车辆长票短买每发现一次将处以罚款100——500元不等。
4、 车辆必须提前10分钟进站台检票,不进站台车辆将不予检票,
车上所有旅客必须有票,发现无票旅客,每一名罚款10元。
5、 对于私自换车营运而不通知站内的将不予报班,并罚款100——
200元,有正当手续通知站内的可以报班营运,但需交报班费50元。
6、 对于提前发车及晚点车辆
(1) 因车提前发车造成遗留旅客的,旅客的打车费用由车主负
责,并处以50——100元罚款。
(2) 晚点车辆,到时不发车的车辆,造成一定影响视情节处以
50——200元罚款。
7、 同一线路车主发生争执的,应找有关领导解决,对不服从管理互
相打骂的车主,则共同给予罚款100——500元并处以停运三天。
8、 对于车主不服从管理,打骂工作人员则给予罚款100——500元,
并且给予停运一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治安条例、触犯刑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 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运行,对于从车站正门前运行的车辆每次罚
款50元。
车主对以上规定必须服从,否则停运或取消进站资格等后果自负。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开原市汽车客运站
20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