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工会理论研究文献数据库
甘肃省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全国总工会安排,甘肃省总工会组织专门力量对全省职工队伍状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是在全省14个市州、 13个省级产业(系统)工会进行广泛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先后对27个不同经济类型、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了典型调查,对51名代表不同群体的职工进行了个案访谈。本调查报告吸收了省委、省政府及省统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近年来的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和研究成果。
一、全省职工队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发生了深刻变化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近几年来,我省各族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动实施省委“发展抓项目,改革抓创新,和谐抓民生,保证抓党建”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业强省”、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据统计,我省国民生产总值从2001年的1125亿元增加到了2006年的2275亿元,净增长1150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由124亿元增加到了295亿元,一般预算收入由70亿元增加到了141亿元,全社会固定投资由505亿元增加到了102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了1000美元大关,主要经济指标均约翻了一番。在这个过程中,职工群众也得到了实惠,生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与此同时,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职工队伍在结构、数量、质量等方面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1、“职工”概念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进一步扩大。职工是工业经济产生和发展的产物。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于工人阶级的定义,以及我国基本政治、经济制度特征,传统意义上,我国职工是指与工业化和社
会化大生产紧密相连的、依靠工资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相对于依靠土地维持生活的农民的社会阶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用工方式、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以及非公经济的逐渐发展,职工的内涵注入了新的内容。总体上说,我国职工的概念应包括以下几项要素:一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这是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二是由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两部分组成。这反映了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行为方式。三是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这反映了职工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四是有从事劳动和工作的场所及职业。即不论在何种社会组织、何种所有制企业工作,职工都要与所在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用人单位使用,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对固定的职位。
根据以上“职工”概念内涵的变化,结合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由解决温饱向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转变的阶段性特征,目前,我省的职工主要包括:①传统意义的城镇职工。他们仍然是职工队伍的主体。②农民工。他们没有城市户籍,在农村拥有一定数量的承包土地,但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从本质上讲,他们已初步实现了与城镇职工的同质化,形成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性,是新生的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③城镇自由就业人员。包括城镇自谋职业者、临时就业人员。与传统的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相比,他们具有城镇户籍,灵活、自主就业,依靠劳动获得报酬,但就业稳定性相对不足,流动性大。
“职工”概念内涵的变化,相应地也引起了其外延的变化,从我省职工范围来看,越来越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总体上说,主要有国有企业的职工;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中介组织中就业的员工(包括农民工和灵
活就业人员);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职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几个部分。
在这几类职工中,由于职业身份受到用人单位性质和自身素质的影响,使得不同职业的职工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还存在明显差别。一般来说,现代化程度高、科技含量大、经济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单位职工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社会地位比较高,收入相对稳定。而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经济规模小、效益差的企业单位职工,社会地位、工资收入相对较低,职业稳定性差。大中城市企业单位的职工享受医疗、住房、交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机会多、范围广、质量高,县、区、乡镇职工则反之。
2、非公企业职工比重上升,国有企业职工数量下降。近五年来,随着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职工队伍在数量上也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调查表明,2006年底,全省城镇从业人员371.73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单位等)从业的人员有194.52万人,分别比2002年的326.91万人和185.83万人增加44.82万人和8.69万人,增加比例为13.71%和4.68%。2006年,全省职工及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共有380.5万人,比2002年的345.66万人增加了34.84万人,增加10.08%。其中非公企业职工(主要指城镇私营企业及个体劳动者)在职工队伍中的比例明显上升。2006年底,我省有非公企业职工177.21万人,比2002年底的130.88万人增加了 46.33万人,增加35.40%。
非公企业职工数量的增加体现了我省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过程中社会总人口特别是劳动力流动的基本状况。同时,非公企业职工以其鲜明的年龄、文化结构,体现出我省职工队伍中这一新的群体的基本特征。从
年龄上看,我省非公企业职工16-25岁的占35.87%,25-35岁的占30.62%,35-45岁占25.72%,45岁以上的占7.79%。从文化程度上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4.53%,小学文化程度的占15.94%,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3.99%,中技、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2.1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44%。这说明我省非公企业职工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文化程度较低。
与此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步伐的加快,截止2006年,我省由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减少到了47户。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数量也呈现出下降趋势。调查表明,2002年,全省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有195.82万人,至2006年底,减少到了158.37万人,减少23.68%。但是,我省国有企业相对集中,在改革改制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撑,这些企业的职工仍然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据统计,今年一季度,仅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给全省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就达53.7%。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继续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3、职工主要集中在工业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在不同产业、行业分布有新的变化。我省传统上是一个农业省份,工业经济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职工队伍也呈现出往中心城市聚集的特点。据2005年甘肃省第一次经济普查统计,我省单位数前五位的城市依次是:兰州、天水、临夏、陇南、庆阳;单位从业人员较多的前五位城市依次是:兰州、天水、白银、平凉、庆阳;个体经营户数较多的前五位城市依次是:兰州、天水、陇南、平凉、庆阳。截止2006年底,兰州、天水、白银、平凉、庆阳五城市拥有职工95.79万人,占全省职工总数的50.4 %。
从产业分布来看,我省职工在第一、二、三产业的分布也有较大变化。
据省统计局统计,2002年底至2004年底,不排除流动从业职工,全省第
一、二、三产业中职工分别为4.9万人、36.5万人、107.9万人和5.9万人、88.4万人、112.8万人;2005年底至2006年底,排除流动从业职工,全省第一、二、三产业中职工分别为5.6万人、83.4万人、116.7万人和
5.4万人、84.3万人、114.2万人。从两组数据可以看出,第一产业职工减少,第二产业中职工增加明显,第三产业职工总体趋势增加,表明我省工业化进程速度加快,三产发展,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增强。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我省如采矿制造、电力燃气、交通仓储、建筑等主要工业行业职工数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这与我省加快工业发展的趋势相适应。据省统计局统计,2006年底,以上各行业职工总数为96.2万人,比2002年的51万人增长45.2万人。此外,电子通讯、批发零售、餐饮、房产开发、居民服务等行业职工人数各有升降,略有减少。说明我省新兴产业发展相对缓慢。据省统计局统计,2006年,以上几个行业职工总数为14.7万人,比2002年的18.9万人减少4.2万人。
4、职工受教育的程度和技术结构有新的改变,不同职工群体形成。新兴特色产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激烈的就业岗位竞争,促使职工不断增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同时,近几年来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越来越多,这就使得广大职工在时代发展和经济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升。据调查,2006年底,全省职工中不识字或识字不多的占0.7%,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3.9%,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37.4 %,大专文化程度的占35.7%,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1%。职工的技术结构也进一步得到优化。据2005年甘肃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全省当年就业的316.36万城镇人员中,具有技术职称的有70.25万人。
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有5.62万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有24.62万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有40.01万人,分别占具有技术职称人员的8.0%、35.0%和57.0%;具有技术等级证书的职工有40.68万人。其中,高级技师0.72万人,技师2.26万人,高级工14.39万人,中级工23.31万人,分别占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人员的1.8%、5.5%、35.4%和57.3%。
职工文化程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提高全省国民基本素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不同素质职工的自然整合和分化,又影响其不同职工之间关系的分层,从而形成了不同的职工群体。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来看,主要有:普通工人群体。这部分职工人数众多,队伍庞大,他们由于自身条件的影响,文化技术素质相对较低,主要依靠体力劳动获得报酬,收入也相对较低。专业技术人员群体。这部分职工以知识分子为主,不仅拥有比较扎实的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收入相对较高,而且起着提升职工队伍整体文化技术素质和促进企业科学技术水平的作用,他们拥有的知识和技术是企业创新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管理人员群体。这部分职工人数较少。他们自身条件较好,收入较高,有的甚至是企业股东,掌握着比较多的经济资源和相对较多的权利,对企业的运行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此外,还有三类职工群体。一是新社会组织职工群体。主要由非公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之中,大部分是高收入者。他们具有以下明显特征:结构形态的广泛性,几乎涉及了各个社会阶层成员;价值选择的多样性,在认同和接受主流价值体系的同时,也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成长过程的渐进性,随改革开放的进程逐渐成长与壮大;发展取向的动态性,具有
职业和身份的不稳定性;社会参与的主动性,社会参与意识强,对社会公共事务关注度高。二是农民工群体。主要在采掘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从事体力劳动,流动性大、季节性强、工资收入较低。三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群体。这个群体的职工收入稳定,社会地位较高。
职工队伍内部不同群体的存在,也相应地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客观上看,这种状况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特征和趋势,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承认这种合理性的同时,也必须重视维护职工队伍作为一个阶级的整体性,高度重视不同职工群体利益关系的调整。如果任其随意分化,将会不断形成不同群体间利益关系新的矛盾,甚至造成职工队伍的分化。
二、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进一步实现,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政工组织积极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促进了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进一步落实。
1、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形势有所改善。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就业特别是再就业工作力度,积极制定实施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发公益型岗位,实施“零就业”家庭援助计划,使一些失业职工实现了再就业。据省劳动部门统计,2002年至2006年,我省登记失业的职工分别为10.93万人、11.03万人、10.56万人、12.43万人、12.99万人,各级组织通过各种渠道,分别使9.7万、10.34万、10.32万、12.69万、12.32万名职工得到安臵,分别占88.8%、93.7%、97.7%、102.1%、94.8%。2006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8.4万人,比上年增长8.2%,
在当年实现再就业12.32万名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有2.5万人,比上年增长8.7%.有1.7万余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了再就业,从而使得全省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2002年至2006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2%至3.63%的较低水平。
2、职工工资收入有所增加。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省经济步入了持续发展轨道,职工工资收入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据统计,全省职工人均工资收入从2002年底的10272元上升到2006年的17246 元,五年中职工人均工资增长6974元,年均增加1394.8元,年均增长比例为13.58%。其中国有经济职工从2002年的10925元上升到2006年的18108元,增长7183元,年均增长1436.6元,年均增长比例为13.15%;非公有制经济职工从2002年的8712元上升到2006年的11514元,增长2802元,年均增长560.4元,年均增长比例为6.43%。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2年底的6151.42元上升到2006年的 8921元,五年中增长2769.58元,年均增长553.9元,年均增长比例为9.0%。另据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对全省10%低收入户抽样调查,2006年,10%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50.86元,比2002年增加了1093元,年均增加218.6元,年均增长比例为11.17%。
3、职工社会保障不断发展。2002年以来,以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女职工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我省逐渐推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普遍建立了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和女职工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一些非公企业以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为主,逐渐向其它险种延伸;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遍进行了医疗制度改革,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统筹。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
201.1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为143.43万人。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有57.74万人,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了100%。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160.49万人,累计为12.46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64亿元。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有195.85万人,其中职工144.13万人,参保退休人员51.72万人。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为86.2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为46.96万人。
4、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有所加强。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改善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近几年,企业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保护设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总体上维护了职工的生命安全。
调查发现,我省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再就业压力大。一是大多数困难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这些企业的职工也同时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生活无来源或来源不足。据调查,目前,全省因失业或半失业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有29.6万人。仅今明两年全省列入破产计划的33户国有企业,就需安臵职工65903人。二是还未改制的商流企业停产半停产情况增多。据调查,我省经贸系统有66户企业,其中正在改制的24户,涉及职工4181人,这些职工名义上在册,实际上长期没有上班,也领不到工资,处于隐型失业状态,还未改制企业的绝大多数职工更是无岗可上。三是我省有些工矿资源型企业所在的城市是因这些企业所成立的,目前这些城市资源不断枯竭,所在企业近十年没有招工,再加上城市发展三产空间小,希望就业的人员多(包括大中专毕业生),使得就业压力增大。同时,下岗失业人员多为“4050”人员,他们
普遍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就业竞争力不强,实现再就业困难重重。
2、职工收入差距继续拉大。总体上看,由于行业特点、企业规模、经营效益,以及有关改革政策的影响,我省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工资高于非公经济单位职工工资;交通运输、石油化工、钢铁煤炭、电力通讯等行业职工工资明显高于其他行业职工工资。据省统计局统计,2006年,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为1.8万元,2007年上半年为9300元,非公经济单位职工年均工资为1.1万元,2007年上半年为7548元,分别相差7000元和1752元;各行业中最高职工年均工资为2.28万元,最低为年均1.06万元,相差1.22万元。2007年上半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职工月均工资最高,月均2113元,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职工排第二位,月均1804元,金融业第三,月均1702元。在低收入职工群体中,一些困难企业职工工资相对较低。据调查,我省有80%的困难企业近十年来没有给职工涨过工资或工资涨幅很小,职工月工资在800-1000元之间。农民工工资收入最低。据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调查,2006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648元,12.32%的农民工收入少于300元,17.39%的农民工收入在300-400元之间,20.65%的在400-500元之间,11.96%的在500-600元之间,37.68%的在600元以上。2007年上半年,住宿和餐饮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月均872元,建筑业更低,月均864元,批发零售业最低,为846元。2007年上半年行业月工资中,最高与最低相差1267元,比去年同期拉大了344元。与此同时,一些垄断行业或优势企业管理者最高年收入高达几十万,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在几十倍以上。
另外,有关数据表明,2007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1839元,在西部12省、区、市中,除西藏(2559元)、青海(1944
元)月工资高于全国水平外,其余均低于此水平。我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1432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07元,在西部12省、区、市中,仅高于陕西省65元,排名为倒数第二位。
目前,职工在工资收入方面普遍存在三个不满意。一是对工资收入状况不满意。据调查,各行各业职工对工资收入状况不满意的比率在90%以上。许多职工认为,近几年工资的快速增长,只是一些垄断行业与特殊群体的快速增长。有关统计数据的“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掩盖了行业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工资差别。二是对工资收入差距过大不满意。普通职工认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资收入过大;规模小、效益差的企业职工觉得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收入过大;企业职工认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太高。三是对物价涨幅过大不满意。特别是对近年来医疗、住房和生活用品价格涨幅意见较大,认为工资增长跟不上物价上涨。据统计,甘肃今年前六个月物价涨幅为3.5%。今年6月当月上涨5.4%,涨幅创近年来新高,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同比上升6.7%,远远高于4%的国际通用通货膨胀标准线,这对职工生活特别是患重大疾病职工或有子女上大学的低收入职工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
3、社会保障程度较低。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尽完善。一方面由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城乡之间、省际之间,甚至城市之间难以接续社会保障关系,致使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积极性不高。据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2006年底调查,农民工中94.38%没有购买养老保险,89.66%没有购买医疗保险,96.74%没有购买失业保险,87.83%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费率标准不一,加之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改制企业、非公企业交费难度大,使这些企业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障统筹的积极性不高。二
是社会保障制度执行难度大,有关政策缺乏强制性,甚至不够配套,欠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障费用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保工作进展不平衡,造成部分地方社会保障费用入不敷出,退休费发放标准过低。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省拖欠养老、失业保险费达20多亿元。另外,在核定“低保”家庭人员收入方面难以掌握,使一部分真正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职工得不到最低保障。三是医疗制度改革不彻底,医疗资源配臵不合理、投入不足,看病难、费用高的问题比较突出,职工普遍不满意。四是保障水平低。甘肃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失业职工多,各级财政投入不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遍在138元至230元之间,平均每人每月138元,难以完全满足职工基本生活需要。五是社会救济制度不够完善。部分职工特别是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4、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一是部分改制企业和多数私营企业生产规模小,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劳动卫生保护设施陈旧,安全事故隐患多。2002年底至2006年,全省共发生较大安全事故349起,死亡1222人,重大安全事故14起,死亡219人。二是多数企业特别是小型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急功近利,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不及时,对职工安全生产卫生影响比较大。一些职工常年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职业病患病率比较高。三是一些非公企业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仍然存在。大多数农民工主要在苦、脏、险、累岗位工作,生产和生活条件极为恶劣。一些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0小时以上。据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2006年底调查,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
6.59天,平均每天工作9.52小时,69.2%的农民工没有休息时间。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展,职工民主管理需要加强
近年来,随着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党政工组织不断加大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力度,较好地维护了职工民主政治权益。
1、职工在基层经济组织中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实现。我省各级工会在同级党委、政府(行政)的领导支持下,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民主政治权益。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133户(含已完成改制的企业1048户),有2064户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含改制企业885户),占总数的96.7%;事业单位5632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4207个,占总数的74.6%;非公企业中有一定经济规模的公司制企业6189户(含改制企业1896户),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2453户(含改制企业1458户),占总数的39.6%。与此同时,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得到了较好落实。建立职代会的企业都能按规定召开职代会,坚持企业的重大事项和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中,各企业的改制方案都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总体上看,我省90%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已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职代会制度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制度,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职工群众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推行、作用发挥的认可度也越来越高。问卷调查表明, 66.8% 的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75.6%的职工参加过本单位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21.7%的职工通过单位职代会反映意见和要求,38.3%的职工认为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发挥好或较好,而选择较差、很差的仅占12.3%。厂务公开制度也得到不断发展。据统计,全省目前共有205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推行面达到96.5%,有5242个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
了校(院、所)务公开制度,推行面达到93%,有2299户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厂务公开,推行面36.2%。这些企事业单位通过适当方式,公开企业改革改制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的重要事项以及职工收入、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提供了载体和平台。问卷调查表明,49.4%的职工知道所在单位实行了厂(校、所)务公开制度,30.2%的职工通过厂务公开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或反映意见和要求。
2、职工民主参与意识增强、参与渠道增多。随着基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主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些职工民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问卷调查表明,94.6%的职工赞同“职工参与企(事)业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事)业的发展”,97%的职工赞同“职工参与企(事)业管理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92.6%的职工赞同“应当让职工都有机会参与企(事)业管理”,95.7%的职工赞同“职工参与企(事)业管理是职工应当享受的权利”。为了适应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要求,我省的许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断拓展职工民主参与渠道,通过民主恳谈会、厂长(经理)接待日制度、职工代表巡查制度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动员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反映意见和要求。问卷调查表明,34.3%的职工认为所在单位实行了民主议事制度, 10.6%的职工通过本单位的民主议事会、恳谈会发表意见或建议,20.0%的职工直接向单位管理者反映意见和要求。此外,工会的维权作用得到了许多职工的认可。问卷调查表明,50.5%的职工认为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有重要作用、能发挥一定作用,11.5%的职工经常通过工会组织向党政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3、工会代表职工参与法律政策制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通过参
与制定涉及工会及职工利益的立法工作,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益。省总工会先后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甘肃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等多部法规的制定,向省人大等有关方面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和情况,促进了立法进程和颁布实施,为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通过人大、政协组织的有关活动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益。近年来,我省地方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的配备取得突破。目前,省总工会主席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14个市州工会主席中,1个市的总工会主席由市委常委兼任,6个市的总工会主席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一些县区工会主席也按同级党政副职进行了配备。这些工会主席和其他担任地方人大委员、政协常委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积极通过人大、政协的有关活动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推动开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在督促基层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政治权利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三是通过参与各级政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益。各级工会主席、副主席利用担任政府有关组织成员的机会,积极谏言献策,反映职工呼声,促进了有关涉及职工民主政治权益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维护了职工民主政治权益。
调查发现,我省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意识不强。在我省的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企业出资者视管理关系为“买卖关系”。他们认为,企业是私人出资办的,管理者是老板,被管理者是“马仔”,管理者让被管理者怎样被管理者就应怎样,被管理者没有资格来谈民主管理。由此形成这些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能不能开展、开展的程度如何,全凭企业经营者自身素质和开明程度的局面。还有一些企业经营者认为,在企业改革
改制的新形势下,企业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提高效率、创造效益方面。在企业效益低、工资收入难以满足职工期望值的情况下,推行企业民主管理时机尚不成熟,也难有收获。这些企业经营者在职工民主管理方面投入精力少,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成效不明显或基本没有成效。而一些职工特别是非公企业职工对开展民主管理存在“无所谓”思想。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一些改制企业职工认为,企业改制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职工的本份就是出一份力、干一份活,得到一份工资收入,工作的目的就是多挣些钱,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至于企业管理,那是老板的事,因此,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一些非公企业资本小、生产力低下、工艺简单,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物,自主能力和自主意识很低。这些企业的职工大都认为,企业为出资人所有,企业管理就是管治、管束、整治,多数职工面对管理者的“唯我独尊”,只能以“草民”心态对待企业管理,“端人家碗,看人家脸”,没有谈民主、参与管理的“奢望”。
二是非公企业推行职工民主管理难度较大。一方面在一些规模小、人员少、流动性大、生产季节性强的小型企业,特别是一些建筑、交通、餐饮服务行业、商业流通行业,工会组建难的问题仍很突出。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也以种种理由拒建工会。已组建工会的大部分非公企业,其工会工作还处在逐步理顺、建立基本制度、规范基本工作流程阶段,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许多非公企业工会甚至还存在无人干事的现象。另一方面一些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人员聘任与否、经济收入高低受制于企业行政,思考工作、开展活动独立性不强,既怕不代表职工说话职工不选举,又怕代表职工说话老板要解聘,或变相降低工资,所以处于企业主与职工双方的“两难”状态,工作难有进展。此外,一些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人员
或是企业主的亲属,或是企业主的亲信,从根本立场上就没有为职工说话办事的意识,所以也不能很好地组织职工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三是一些企业职代会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有的企业对职代会内容缺乏深化和细化,运作不规范,对企业重大问题提案的征集和讨论搞形式、走过场,使职代会制度形同虚设。一些企业的厂务公开存在随意性、零散性、形式化、报喜不报忧的现象,甚至有的企业经营者特别是非公企业主认为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与职工没有多大关系,没有必要公开、也不愿公开。
四是一线职工和工会代表在各级党组织和人大、政协代表中比例小、声音弱。职工群众有些重要的意见建议没有更多的机会发表,有的发表后采用率低,引不起重视,作用难以发挥。
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培养高素质职工的任务仍然艰巨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政工组织不断加大职工教育工作力度,全省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有了新的变化和发展。
1、职工思想观念逐渐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是职工思想观念更加理性,主流意识明显。广大职工自觉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和国家的繁荣富强结合起来,拥护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科学发展观,想和谐、盼和谐,想稳定、盼稳定。问卷调查表明,58.4%的职工认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实际;46.4%的职工认为科学发展观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60.6%的职工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
二是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关心发展。广大职工对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普遍持肯定态度。认为改革是企业的根本出路,
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不改革,只能是企业被拖垮了,希望被拖没了”。据调查,广大职工对改革开放近30年来取得的成果总体上是满意的,大多数职工对改革开放的评价是满意或基本满意,即使部分困难企业职工也没有因为企业困难而否定改革的成果。同时,越来越多的职工认识到“发展是权益之本,效益是权益之源”。要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必须加快发展。目前,想发展、盼发展、关心发展成为职工关注的热点,在企业发展中争做贡献是职工群众的共同心声,“今天不努力工作,明天努力找工作”已成为职工的口头禅。问卷调查表明,91.1%的职工认为单位经济效益增长了,自己的工资收入才能有所增加、福利待遇才能有所改善。
三是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劳模精神进一步发扬。各级党政工组织更加重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思想道德建设。2002年以来,甘肃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国资委、省经济委员会先后选树110个“甘肃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110名“甘肃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推动提高了广大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素质。2005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劳模表彰大会,表彰了350名甘肃省劳动模范。2006年,经省委批准,省总工会设立了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表彰了100个获得奖状的先进集体和100名获得奖章的先进个人。与此同时,各级党政工组织积极改善劳模生活条件,各级工会采取劳模事迹报告会、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使劳模精神得到进一步发扬,职工对学习劳模精神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2、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不断深入。我省各级党政工组织高度
重视培养、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素质。2004年12月,省总工会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经委在全省广泛开展了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几年来,全省先后涌现出了5000多名各级组织命名的技术能手、技术标兵。其中 “甘肃省技术能手”266名,“甘肃省技术标兵”879名。另外有24名职工破格晋升为高级技师,300名职工晋升为技师,近1500多名职工晋升技术等级。与此同时,以技术创新和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不断发展。截止2006年底,全省共举办了300多个工种的技能比赛,参与职工达100多万人次,全省职工共提合理化建议16万件,已实施7.85万件,创造节约价值4.16亿元;技术革新5300多项,创造节约价值1.26亿元;发明创造431项,申请专利115项,创造经济效益1.36亿元;推广先进操作法(技术成果)1663项,创造节约价值1.26亿元;评出甘肃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100项。广大职工还积极参加以读书自学、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增强新本领。问卷调查表明,50.6%的职工最希望参加技术技能培训,79.9%的职工认为钻研技术(业务)能带来实惠。
3、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日趋活跃。新的形势下,职工群众对开展精神文化活动的志趣更加广泛,要求更高。据调查,我省有28.2%的职工喜欢红色旅游,28.1%的职工喜欢群众性文体活动,22.3%的职工喜欢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报告会;有14.6%的职工喜欢参加知识竞赛, 10.5%的职工喜欢听讲座,15.1%的职工喜欢观看文艺演出。各级工会针对这种情况,发挥工会群众性特点,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及其它形式,积极举办了适应职工需要的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体育活
动,丰富了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企业文化建设,并形成了许多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品牌,为企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人文氛围。比如一些大企业逐渐形成的“玉门精神”、“铁山精神”、“两弹精神”、“金川精神”、“长庆精神”等企业精神成为凝聚职工的重要的精神力量,也成为“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赢得了广大职工的高度肯定和支持。
调查发现,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职工在思想观念方面也体现出了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尤其是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利益关系的调整,对职工的思想冲击较大,也影响了职工学习技术技能的积极性。
1、部分职工理想信念淡薄。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些职工对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识不清,觉得前途太渺茫,缺乏政治理想追求,只看重眼前个人的现实生活,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一些职工信奉金钱至上,把财富多寡作为衡量个人价值的唯一标准,对其它一切事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个别职工特别是个别青年职工否定人生的社会意义,道德观念混乱,诚信意识缺乏,他们把享乐主义奉为时尚,片面追求物质享受,思想颓废,行动萎靡,吃喝玩乐,随波逐流。
2、部分职工认为自己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地位下降。随着大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企业,以及新经济组织的广泛兴起,职工身份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职工都成为聘用制员工,并且企业劳资矛盾日渐突出。这种情况,使部分职工对主人翁地位产生疑问,感到自己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处于最没有发言权的底层。问卷调查表明,27.1 %的职工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不满意或很不满意,43.6%的职工认为近年来职工的社会地位下
降,53.9%职工觉得未来5年自己的社会地位不会有变化或可能会下降,甚至下降很多。认为下降的主要原因依次是职工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占46.3%)、收入太低(占46.3%)、就业岗位不稳定(占38.3%)。
3、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对职工影响较大。职工普遍认为,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就业困难、贪污腐化等不良社会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职工思想混乱,并影响职工对现实和未来的信心。问卷调查表明,21.4%的职工认为普通职工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91.6%的职工认为收入差距大对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的影响严重或比较严重;95.5%的职工认为就业难对职工思想行为和社会和谐影响严重或比较严重;95.3%的职工认为腐败现象对职工和社会和谐影响严重或比较严重。这反映出职工对社会不良现象的疑虑、反感增加,部分职工还因收入低而导致生活压力加大,精神负担加重,情绪不稳,后顾之忧严重。
4、职工队伍整体技术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一些青年职工不愿学习技术。这些职工认为,要学习技术,提高技能,最好的途径是参加脱产专业培训,此外是岗位自学。脱产学习,在当前就业岗位少、要求上岗的人员多的情况下,担心自己一旦离开岗位,会被别人替代;岗位自学,担心占用工作时间,影响产品数量和效率。还有一些青年职工认为,现在下岗、轮岗很频繁,今天在岗,明天有可能下岗或轮岗,干一天拿一天的工资,不去想明天的事,表现在行动上就是对学习技术技能不感兴趣。另外,高级技工青黄不接的现象比较突出。目前,全国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4%,而企业需求是14%。从我省情况看,技师、高级技师占劳动者的比例不足1.5%,这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和阻碍
产业升级的“瓶颈”。主要原因,一是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方式、方法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据调查,大多数职工最希望参加培训的内容依次为,岗位技术技能,占职工总数的29.2%;文化知识,占22.4%;高一层次学历教育,占17.6%;个人爱好的专业技术技能,占12.1%;新兴科学技术知识,占9.2%;复合技能,占6.6%。实际上,近5年来职工参加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技术技能培训,占26.3%;继续教育,占19.5%;资格等级,占17%;管理类,占11.5%;新技术类,占4.1%;复合技能类,占1.6%。实际培训与职工期望有较大距离。从受训方式上来看,28.2%是在岗培训,8%是院校系统学习,5.3%是脱产短期培训,1%是待岗、转岗培训,有49.6%的职工是自学,还有13.1%的职工未接受任何培训。二是职工教育经费短缺。职工教育经费主要来源是企业以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提留,但目前这种提留在一些企业很难落实。据调查,我省使用工资总额1%以内教育经费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21.5%,1.5%以内的占35.4%,2%的仅占24.8%。三是技术工人流失严重。由于重文凭、轻技能,不把技术工人当作“人才”的现象普遍存在,以及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等,我省职工队伍中的技术工人流失严重。一些国有企业长期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不是向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流失,就是被新兴的非公有制企业高薪聘用,造成本企业高技能人才缺失,影响企业的创新发展。
五、企业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需不断完善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决定和影响着社会的和谐。随着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职工队伍构成、劳动力资源配臵方式的变化,我省企业的传统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劳动关系主体多样化。在资本方面,除原有国有和集体经济以外,出现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中外合资、外商投资、个体私营等经济形式。即使在同一企业,其资本构成也多元化、多样化。在劳动者方面,由于劳动用工的变化,出现了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多种形式。二是劳动关系利益主体明晰化。劳动关系双方表现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要求的两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并存在明显的利益要求差异。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职工追求自身权益的最大满足。三是劳动调节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形成、劳动条件的确定以及劳动力价格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四是劳动关系契约化。国家通过制订劳动法律和政策,从宏观上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来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社会层面看,以社会服务为主的产业、企业不断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和岗位调整的频率上升,劳动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日趋频繁,高素质劳动者“跳槽”普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突出,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强。社会利益不断调整,多种因素、多种关系、多种利益、多种矛盾相互交错,劳动关系由单一矛盾转向多元化矛盾。劳动纠纷复杂,劳动关系矛盾由偶发态势转变为多发态势,个体矛盾转变为群体化矛盾的态势凸现,企业内部矛盾转向社会矛盾的态势明显。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将长期存在,低素质劳动者弱势地位明显,再就业的下岗失业职工、非城镇职工以及非正规就业人员“有劳动无关系”现象突出,劳动争议隐患增多。
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我省各级党政组织积极支持工会发展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是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效果明显。省总工会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实施了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配合劳动部门实施了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在三年内使所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建立起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形成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局面。据统计,目前,全省已签订集体合同4372份,覆盖各类企业5213户,覆盖职工74.5万余人,覆盖率为70.1%。其中公有制企业1657户,覆盖职工58.5万人,覆盖率75.3%;非公有制企业2937户,覆盖职工16.1万人,覆盖率36.4%。到2006年底,全省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为88%和71%。
二是源头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力度加大。各级工会建立健全了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2002年至2006年,省总工会先后三次与省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分别就加强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工会工作、妥善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基本生活、加强对困难劳模的救助、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及资金落实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了共识。全省14个市州和80%以上的县区工会也建立了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就当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特别是劳动关系问题召开会议、协商解决。各级工会还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三方协商机制。截至2006年底,全省基层以上工会建立三方协商机制71个,其中,市州建立14个,占应建立的100%,县、区建立57个,占应建立的66.3%。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三方协商机制组织体系,为加强三方对话和交流、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三是一些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各级工会积极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劳动纠纷和矛盾,从微
观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据统计,仅2006年,全省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255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77件;调解成功1011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67件。
调查发现,当前,我省协调劳动关系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1、新时期劳动关系矛盾显现出了新的特点。一是劳动关系矛盾双方政治上的平等与经济上的不平等并存。从政治上看,劳动关系双方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都是国家的主人,没有阶级差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从经济上看,资方是资本、资源的拥有者,在劳动关系中占有绝对优势,劳方只有劳动力资本而没有物质资本,在劳务与劳动报酬交换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二是劳动关系矛盾的共赢性与非共享性并存。从劳动报酬的保障与增长以及企业剩余价值分配的角度看,职工工资是企业必须支付的用于购买劳务的成本,只要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支付职工工资。而职工获得工资收入必须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因此职工也希望企业兴旺发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的发展对于企业所有者和职工都有好处,这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共赢性。但是,从目前的实际状况看,职工在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过程中,所得并不与企业发展成果成正比,从而造成了劳动关系双方事实上的非共享性。三是劳动关系矛盾的非对抗性与对抗并存。总体上说,现阶段的劳动关系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劳动关系双方在推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处地位、作用的正常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可以调和和转化的。但是,在企业改革、进行利益调整的过程中,一些局部的、个别性的劳动关系矛盾也非常尖锐,尤其是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往往会发生变化,甚至激化。比如有的企业的农民工为讨要工资而与企业主发生的对抗性冲突。四是劳
动关系矛盾的主动性与被动性并存。在现阶段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前提下,资方在缔结劳动关系和缔结以后,都占有绝对的主动权,劳动者明显处于劣势。同时,“民工荒”、高技术人才匮乏的现象也明显地反映出,一些有一技之长的职工在缔结劳动关系或缔结以后同样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其工资福利待遇明显高于普通职工。这些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矛盾的特征,在一定阶段还会更加突出。这就需要劳动关系中职工一方代表者的工会,认真思考,探索规律,把握趋势,寻找对策,发挥作用,做好工作。
2、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签约、轻协商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企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匆匆签订集体合同;许多企业只在签约前进行平等协商,之后就再也不进行平等协商;即使是签约后进行平等协商的企业,也多“以个人协商代替集体协商”,即遇到问题由工会主席个人与行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凭关系、靠反复交涉去解决,没有通过规范的平等协商来处理。二是集体合同文本缺乏针对性。许多企业的集体合同是由上级单位提供范本,企业照抄照搬,没有反映出行业和企业的特殊性;有的集体合同只摘抄了《劳动法》的个别条文,与企业实际情况相脱节,起不到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三是集体合同内容笼统、模糊。许多企业的集体合同对劳动标准的规定过于笼统,不便于操作和监督;有的集体合同忽略了双方权利义务对等这一基本原则,企业居高临下,集体合同往往成了企业管理员工的规定。四是集体合同履约责任不清或缺乏,监督检查制度不到位、不完善。一些企业在集体合同签订之后往往束之高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无检查、无报告、无整改措施。调查表明,41%的职工不知道所在单位是否有集体合同,44.6%的职工不知道集体合同能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6%的职工认为集体合同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发挥不了作
用。
3、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方面也存在不足。一是目前仍有一些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签了合同就等于束缚住了自己,对企业来说增加了成本和负担,限制了企业的用工自由,对职工来说限制了自己的自由流动,双方都对签订劳动合同不积极、不关心。二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仅占到职工总数的57.9%。三是劳动合同短期化行为严重。只有28.8%的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是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不全面,缺乏实质性内容,权利义务不对等。问卷调查表明,有34.1%的劳动合同缺少劳动报酬的内容;有33.5%的劳动合同缺少工作时间的内容;有48.5%的劳动合同缺少加班工资的内容;有34.3%的劳动合同缺少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的内容;有22.8%的劳动合同缺少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内容;有27.1%的劳动合同缺少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的内容。
4、其它问题。一是劳动用工登记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往往只用不报或多用少报,以至借此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参加社会保障统筹,造成劳动用工难以纳入政府部门就业登记管理,企业用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二是劳动保障监察不到位。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少,经费紧张,办案工具和手段落后,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需要。三是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建设不到位。传统的“一调一裁二审”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制度的弊端日益显露,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长、手续复杂、诉讼成本高、裁决结果落实难,使劳动者“打赢官司拿不到钱”,权益很难落实。四是对劳动违法行为的惩处手段不到位。一方面有关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立法不完善,处理相应的劳动关系矛盾时缺乏相应的依据,造
成劳动者权利缺失。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重资轻劳”思想严重,用劳动者合法权益换取地方经济发展,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问题突出,一些地方甚至只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没有举报的案件“不闻不问”,企业劳动违法成本过低。五是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建设不到位,工作被动。在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劳资矛盾处于萌芽状态时,难以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只有当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劳资矛盾表面化以后,才进行处理。
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职工群众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力军。高度重视职工队伍建设是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各级党政工组织都应把职工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长远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1、广泛宣传加强工人阶级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工人阶级队伍的发展壮大,是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加强工人阶级队伍建设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稳定,有利于凝聚更加广泛的社会成员以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积极行动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一些职工对自身主人翁地位的责任感、荣誉感产生疑问等问题,各级党政工组织都应联起手来,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向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向各级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大力宣传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宣传工人阶级在改革和建
设中做出的巨大贡献,以此增强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企业领导对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认识,把握工人阶级发展壮大的总体趋势和规律,落实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把广大职工的思想凝聚到想发展、盼发展、促进发展上来。各级工会要立足经济建设中心,围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活动,并督促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提取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及时命名、表彰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激发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要下大力气研究、探索当前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着力提高职工群众的参与性、积极性,着力深化和丰富活动的内容、领域,着力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围绕企业关键技术和生产关键环节,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小改小革、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加快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产业升级换代,促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政策制度,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是职工群众最基本的经济权益。各级党委、政府应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扩大劳动就业、完善工资增长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努力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现实问题,使职工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要高度重视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采取更加优惠措施,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特别要抓紧研究解决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多年不招工、职工子女就业难等现实问题,帮助职工解除后顾之忧。要从目前企业用工方式多元化,劳动报
酬标准确定、支付形式多样化的新情况出发,着眼于社会公平原则,研究解决职工同工同酬、行业和岗位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逐步缩小乃至消除因政策界限、身份不同等原因造成的明显差距。要切实关注低收入职工家庭、特殊困难职工家庭、失业人员较多的职工家庭等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关注物价上涨过快导致的低收入家庭生活更加贫困的问题,通过继续推行“零就业”计划、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发放临时性补贴等办法,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各级工会要通过建立健全帮扶长效机制,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开展以金秋助学、医疗帮扶、生活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帮扶活动,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加强协调沟通,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全方位的农民工维权工作体系,开展送法律、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等活动,尽力为农民工多办实事好事。各级政府应加大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尽可能将符合条件的职工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特别是改制企业和私营企业,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严格安全管理,降低安全事故频率,减少和杜绝重大事故。特别要坚决杜绝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生死合同”。对达不到安全卫生条件的企业,不能让其开工生产。
3、落实职工群众的民主政治权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的落实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形势下,应从职工队伍发展壮大的实际出发,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工会委员特别是一线职工代表、基层工会代表进入人大委员、政协常委和党代会代表的名额比例和人数,提高职工的政治地位。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加快修改出台
新的《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明确企业特别是股份制企业、非公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开展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改变职工代表的产生途径,通过竞争演讲、民主投票等形式选举职工代表,提升职工代表的代表能力和水平,在更深层次反映和表达职工的合理诉求;改变职代会通过有关事项的方式,改鼓掌通过为无记名投票,真正体现职工的真实意愿,使职代会真正成为职工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重要途径。要积极吸收农民工代表进入企业工会委员会,在企业职工代表中保证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在选树劳模、评先选优中把农民工考虑其中,使农民工说话有地位、对话有渠道、参与有途径、贡献得到认可。要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坚持党委主导、纪委主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格局,着力在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力度,调动其学法用法的热情,使其逐步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自觉守法的习惯,尊重法律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使企业管理从“人治”走向“法治”;另一方面要教育职工树立民主参与意识,激发民主参与热情,抛弃“无所谓”的政治冷漠思想,自觉投身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
工人阶级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基础。各级党政工组织应把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来抓。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职工文化建设和工会文化建设,塑造和弘扬企业精神,深化以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和谐文化创建活动,倡导职工自觉养
成良好的职业风尚。从实际出发,制定和落实职工教育培训的政策措施,特别要督促企业依照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不断健全和完善有利于技术工人成长的激励机制,全面落实技术工人的各项待遇,鼓励职工学技练艺;加强技术等级认证和技术晋级工作,提高技术工人的比例;发挥技术明星、能工巧匠的骨干带动作用,开展拜师学艺、传帮带等活动,努力从整体上提高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发挥农民工培训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农民工的科学文化、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逐步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各级工会要继续深化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引导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新本领。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改进劳模评选方式,进一步扩大一线职工、农民工比例,激励职工学赶先进、争创一流。
5、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在宏观层面,要逐步推进完善立法参与机制,积极参与涉及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修改,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上升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大力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积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和行业的三方协调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网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立与劳动部门执法监督相配合的督查机制,加强劳动执法监督检查,查处非法用工、欠薪欠保等违法违纪行为,优化执法和职工权益保障环境。在微观层面上,要以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平等协
商集体合同制度,努力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积极推行区域性、专业性集体合同;紧紧抓住工资集体协商这个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作,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职工劳有所获,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减少乃至杜绝“有劳动没合同”的现象,维护职工的就业权、劳动权;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参与、诉讼代理制度,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积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调解劳动争议纠纷,争取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制度,积极为职工诉讼提供法律支持。要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构建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在党政领导支持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规范考核标准和程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推动企业各个“利益相关者”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的“利益共同体”,构筑和谐相处、共谋发展、共建和谐、共享和谐的劳动关系。
6、切实加强工会能力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各级党委应从组织、思想、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为工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撑腰鼓劲。尤其要加强党工共建,以党建促工建,使工建更好地服务党建,推动工会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各级人大要重视有关工会法律法规的修订、立法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为工会开展工作、履行维权职责提供法律保障。比如,在修订《工会法》时,应进一步明确执行主体,强化执行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同时赋予工会干部充分行使维权职责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为工会干部开展维权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在修订《劳动法》时,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扩大劳动者的内涵
和外延,突出所有劳动者的权益,进一步具体化、刚性化劳动者权益保护条款;在贯彻《劳动合同法》时,把集体合同纳入其中,做到同布臵、同检查、同落实;在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时,充分考虑当前女职工权益保障问题,加大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条款。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工会法》及《工会法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坚持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建立工会干部保护机制和保护基金,为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主席提供制度保护和经济援助,鼓励所有工会干部大胆维权。各级工会要从自身特点和性质出发,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在党委的领导下,突出维权职责,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紧紧抓住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这个重点,加强职工和企业入会动力研究,着力调动职工入会的积极性和企业建会的自觉性、主动性,创新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流动分散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提高职工的组织化程度,壮大工会组织和会员队伍。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克服“企业效益好,职工意见少,思想政治工作弱化”、“企业不景气,职工思想波动大,思想政治工作难度大、进展慢”等倾向,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建立健全工会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制度,叫响“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口号,真心实意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要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敢于维权、善于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不断提高维权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