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准同期装置
ICS 29.120.70
K 45
JB/T 3950-1999
自 动 准 同 期 装 置
Automatic accurate synchronizers
1999-08-06 发布2000-01-01 实施
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 发 布
JB/T 3950-1999
前 言
本标准是对JB 3950—85《自动准同期装置技术条件》进行的修订。
在对JB 3950—85进行修订中,保留了原标准中经实践应用证明是适合自动准同期装置的内容,同
1 绝缘电阻值修订为不小于100 MΩ(原为50 MΩ)。
2 介质强度的检验电压值修订为由企业产品标准根据额定绝缘电压确定(原为1750 V)。
3 关于承受脉冲群干扰能力,增加了频率为100 kHz的脉冲群干扰检验。
4 装置增加了承受振动响应能力、承受振动耐久能力、承受冲击响应能力、承受冲击耐久能力、承受碰撞能力、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辅助激励量中断对性能的影响、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力。
5 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章改为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JB 3950—85。
本标准由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许昌继电器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白菊花、杨大林。 时修改了一些不适合的内容并增加了适应产品发展的新内容,主要如下:
I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3950-1999
自 动 准 同 期 装 置
代替JB 3950-85
Automatic accurate synchronizer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自动准同期装置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恒定导前时间型自动准同期装置(以下简称装置),该类装置是用于电力系统二次回路中,使系统与系统或系统与发电机间(以下简称运行系统与待并系统间)按准同步要求自动进行并列运行。
2 本标准也适用于不带调频、调压功能的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新的装置。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3—1997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3部分: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eqv IEC 60068—2—30:1980)
GB/T 2900.1—1992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 GB/T 2900.17—1994 电工术语 电气继电器 GB/T 2900.49—1994 电工术语 电力系统保护 GB/T 7261—1987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8367—1987 量度继电器直流辅助激励量的中断与交流分量(纹波) GB/T 14537—1993 量度继电器的冲击、碰撞试验(idt IEC 60255—21—2:1988) GB/T 14598.3—1993 电气继电器 第5部分: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 GB/T 14598.9—1995 电气继电器 第22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GB/T 14598.10—1997 电气继电器 第22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GB/T 14598.13—199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1 部分:1 MHz脉冲群干扰 GB/T 14598.14—199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2部分:静电放电试验
2000-01-01 实施
1 产品标准编写规定 第3篇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idt IEC 60255—22—3:1992) 第4篇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idt IEC 60255—22—4:1992) 试验(eqv IEC 60255—22—1:1988)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8-06 批准
(idt IEC 60255—22—2:1996)
国家标准 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 JB/T 7828—1995 继电器及其装置包装贮运技术条件 试验 第1篇 振动试验(正弦)(idt IEC 60255—21—1:1988)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术语的定义除按照GB/T 2900.1、GB/T 2900.17及GB/T 2900.49的规定外,还使用了下列定义。
3.1 导前时间
装置发出合闸脉冲的瞬间至运行系统电压与待并系统电压同相位的时间间隔。 装置发出合闸脉冲至运行系统与待并系统同相位所导前的角度称为导前相角。
对于两个频率不同的电压,其频率差的倒数称为频差周期,用TS表示。
112π TS= …………………………………(1) ==f 1−f 2f s ωs
式中:f1——运行系统频率;
f2——待并系统频率; fS——频率差; ωs——角频率差。 运行系统与待并系统并网的瞬间,二者之间的相位角。 3.2 导前相角 3.3 频差周期 3.4 合闸相位角
4 装置分类及额定参数
4.1 型式及分类
4.1.1 按构成原理分为:整流型、静态型。
4.1.2 按安装方式分为:凸出安装、嵌入安装。
4.1.3 结构形式为插入式。
4.2 型号及含义
Z(W) ZQ — □ W)
4.3 额定参数及规格
4.3.1 额定参数
2 装置的额定参数在下列推荐值中选取:
a) 输入激励量:交流电压额定值100 V,50 Hz; b) 辅助激励量:交流电压额定值220,100 V,50 Hz; 直流电压额定值220,110,48 V。 详细规格参数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4.3.2 规格 4.4 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端子图 4.5 重量
5 技术要求
5.1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基准条件基准值和试验允差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基准条件基准值和试验允差见表1。 表1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基准条件基准值和试验允差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
环境温度
大气压力
相对湿度
工作位置
外磁感应强度
电源频率
交流电源波形
交流中的直流分量 暂态
稳态
直流中的交流分量(纹波) 基 准 值 20℃ 86~106 kPa 65% 垂直于安装垂直面 零 50 Hz 正弦波 零 零 零 试 验 允 差 ±2℃ - -20%,+10% 任一方向倾斜不超过2° 任一方向不超过0.5 mT ±0.5% 畸变因数不大于5% 不大于峰值的5% 不大于峰值的2% 不大于6%
5.2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见表2。
表2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
环境温度
大气压力
相对湿度
工作位置
电源频率
交流电源波形 标 称 范 围 在下列值中选取:-10 ̄+50℃(55℃),0 ̄45℃ 80 ̄110 kPa 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且装置表面不应形成凝露或结冰 偏离基准位置任一方向不超过5° 不超过额定值的±2% 畸变因数不超过5%
3
表2(完)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
交流中的直流分量 暂态
稳态
直流中的交流分量(纹波)
辅助激励量的变化范围
直流电压额定值为220,110 V时
直流电压额定值为48 V时
交流电压
注:0 ̄45℃适用于微机型。 标 称 范 围 不大于峰值的10% 不大于峰值的5% 不大于12% 80% ̄110%额定值 90% ̄110%额定值 85% ̄110%额定值
5.3 装置使用场所的其它要求
对装置安装使用场所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使用地点不允许有超过国家标准《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 振动试验(正弦)》中4.2.1和GB/T 14537—1993中4.2.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振动响应量和冲击响应量;
b) 使用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的介质,装置周围介质中不应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c) 使用地点应具有防御雨、雪、风、沙的设施; d) 使用地点不允许有较强的外磁场感应强度。 环境温度极端范围极限值为-25℃和70℃。在极限值下不施加激励量的装置,不应产生任何不可介质,不允许有水蒸汽; 5.4 环境温度极端范围极限值 恢复的损伤,温度恢复到正常使用条件后,装置应能可靠工作。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5.5 ̄5.11的要求。 5.5 导前时间
导前时间整定范围为0.05 ̄0.8 s。导前时间整定于某一点时,在基准条件下,其误差(包括因频差变化引起的误差)Δt,以合闸相位角δ来表示:
360° δ=×∆t …………………………………………(2) T S
式中:δ——合闸相位角;
TS——频差周期;
Δt——误差。
当频差周期TS在2~16 s内变化时,δ不超过±3.6°。 若装置设有频差闭锁的导前相角整定,其整定范围为0° ̄45°。在基准条件下,当频差周期在2~16 5.6 导前相角 s内变化时,其误差不超过±5.4°。
5.7 允许发出合闸脉冲的频率差(简称频差)
装置检测运行系统与待并系统之间的频率差,允许发出合闸脉冲的频差整定范围应在1/16 (1/10)~1/2 Hz之间选取。当判断频差不满足合闸条件时,装置内应有可靠闭锁误输出的措施。在基准条件下,其频率差的误差应不超过整定值的±10%。
4
5.8 允许发出合闸脉冲的电压差
若装置设有调压功能,装置检测运行系统与待并系统之间的电压差,允许发出合闸脉冲的电压差整定范围在±3%~±10%(或±5%~±10%)额定电压之间选取。当判断电压差不满足合闸条件时,装置内应有可靠闭锁误输出的措施。在基准条件下,其对于整定值的误差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不超过±1%,不超过±2.5%。
5.9 调频脉冲
若装置设有调频功能,装置可发出的调频脉冲宽度,其整定范围不低于0.1~0.4 s,每一频差周期发出一个调频脉冲。在基准条件下,调频脉冲宽度的最大整定值或最小整定值相对于整定值的整定误差应不超过±0.05 s。
5.10 调频部分的正常工作范围
若装置设有调频功能,在基准条件下,调频部分的正常工作范围应保证运行系统与待并系统的频率差不低于±3 Hz。
5.11 调压脉冲
若装置设有调压功能,调压脉冲宽度的整定范围不低于0.25~2 s,调压脉冲可是断续脉冲或连续脉冲。在基准条件下,其最大整定值与最小整定值的实测值对于整定值的误差应不超过±0.05 s。 5.12 温度变化对性能的影响
当环境温度为本标准表2规定的标称范围极限值时,装置各性能指标产生的变差:
a) 导前时间变差折算成合闸相位角的误差Δδ,当频差周期在2~16 s内变化时,应不超过±1.8°; b) 导前相角变差,当频差周期在2~16 s变化时,应不超过±1.8°;
c) 频率差的变差应不超过整定值的±5%;
d) 电压差的变差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不超过±0.5%;不超过±1.0%;
e) 调频脉冲宽度的变差应不超过±0.03 s;
f) 调压脉冲宽度的变差应不超过±0.15 s。
5.13 功率消耗
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当环境温度为表2规定标称范围标准极限值(上限值),装置输入激励量为1.1倍额定值时应能长5.14 最高允许温度 期工作,不致对绝缘或其它电气元器件造成热损坏,各线圈最高允许温度为105℃。
5.15 绝缘性能
装置应在干燥和没有自热的条件下检测绝缘性能。 装置各电路分别与地(即金属外壳或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之间,以及装置中无电气联系的各电5.15.1 绝缘电阻 路之间(由企业产品标准指明),用开路电压为500 V的测试仪器测定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 100 MΩ。
5.15.2 介质强度
5.15.2.1 装置的下列部位应进行介质强度试验:
a) 各电路分别与地(即金属外壳或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之间; 5
b) 无电气联系的各电路之间(由企业产品标准指明部位及检验电压值)。
5.15.2.2 5.15.2.1所列部位,应承受企业产品标准规定的频率为50 Hz的交流检验电压值(其值由企业产品标准按GB/T 14598.3的要求,根据额定绝缘电压确定),历时1 min的检验。
5.15.2.3 作出厂检验时,允许检验缩短为1 s,但此时检验电压值应提高10%。
5.15.2.4 合格判据:检验时装置各部位不应出现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
5.15.3 冲击电压
装置各电路与地(即金属外壳或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之间,以及无电气联系的各电路之间(由企业产品标准指明),应能承受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检验,检验电压的峰值(由企业产品标准按GB/T 14598.3—1993中8.2及附录D规定)为0,1或5 kV。
承受冲击电压后,装置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要求。在检验过程中,允许出现不导致绝缘损坏的闪络,如果出现闪络,则应复查绝缘电阻及介质强度,但介质强度检验电压值为规定值的75%。
5.16 耐湿热性能
装置在最高温度为40℃,检验周期为两周期(48 h)的条件下,经交变湿热检验,在检验结束前2 h内,用电压等级为500 V的测试仪器,测定5.15.1规定部位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5 MΩ,测试5.15.2介质强度,检验电压为规定值的75%。
5.17 承受振动响应能力
装置应具有承受国家标准《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 振动试验(正弦)》中4.2.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振动响应能力。测试时装置施加的输入激励量与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5.18 承受振动耐久能力
装置应具有承受国家标准《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 振动试验(正弦)》中4.2.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振动耐久能力。 5.19 承受冲击响应能力
装置应具有承受GB/T 14537—1993中4.2.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冲击响应能力。测试时装置施加的输入激励量与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5.20 承受冲击耐久能力
装置应具有承受GB/T 14537—1993中4.2.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冲击耐久能力。 装置应具有承受GB/T 14537—1993中4.2.3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碰撞能力。 静态型装置应承受GB/T 14598.13—1998规定的频率为1 MHz及100 kHz衰减振荡波,第一个半波5.21 承受碰撞能力 5.22 承受脉冲群干扰能力 电压幅值共模为2.5 kV,差模为1.0 kV的检验电压,检验时,装置输入的激励量与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检验后其性能仍应符合5.5 ̄5.11的规定。
5.23 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
静态型装置应能承受GB/T 14598.14—1998中4.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静电放电干扰试验。测试时,装置施加的激励量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装置在规定的条件下不应误动,但允许信号元件如发光6
二极管瞬时误发信号;检验后,装置各元件不应损坏,性能指标仍应满足5.5 ̄5.11规定的要求。 5.24 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
静态型装置应能承受GB/T 14598.9—1995第4章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测试时,装置施加的激励量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装置应不发生误动,但允许指示器(例如发光二极管)出现瞬时错误显示,检验后,装置应符合5.5 ̄5.11规定的要求。
5.25 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T 14598.10—1997第4章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快速瞬变干扰试验。测试时,装置施加的激励量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装置在干扰期间不应误动,但允许指示器件(例如发光二极管)出现瞬时错误指示,检验后,装置应符合5.5~5 .11规定的要求。
5.26 辅助激励量中断对性能的影响
由企业产品标准按GB/T 8367规定辅助激励量的中断时间,在此期间内,装置不应以错误的方式改变其输出状态。
5.27 触点性能
5.27.1 装置对外输出的触点应能断开电压不大于250 V,时间常数为5±0.75 ms或40±6 ms的直流有感负荷电路和电压不大于250 V的交流电路(功率因数cosφ为0.4±0.1),触点的断开容量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5.27.2 电寿命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5.28 机械寿命
装置的输出触点不施加负荷,应能可靠动作和返回不小于10次。 对于输出电路采用电磁式继电器的装置,如果电磁式继电器已经过试验证明满足机械寿命要求,则4装置可不进行机械寿命试验。
5.29 结构及外观要求
5.29.1 装置应有外壳防护,并有防尘措施。外壳上的盖子应透明,不打开盖子也能清楚地观察到整定值刻度及灯光信号。
5.29.2 装置的外壳应有供铅封的设施,只有打开铅封后,才能对装置进行调整与整定。
5.29.3 装置的接插件应接触可靠,插拔方便。插拔时不应出现与外壳相碰或发卡等现象,且应设有锁紧机构。
5.29.4 装置中各部分的机械连接或电气连接应牢固、正确、可靠、无松动现象,装置经调整出厂时,对有关部位应予漆封。
装置所有焊接处应牢固可靠、无虚焊现象、焊接处应清理干净,不允许对所连接的零部件和元器件产生腐蚀作用。
5.29.5 装置的金属零件应经防腐蚀处理,无锈蚀现象;绝缘零件应完好、光洁、无裂纹、无缺损现象,所用材料应当不会使其它零部件产生锈蚀及影响触点的接触性能。
5.29.6 连接外部导线的装置接线端子应当在不取下外壳即能连接,并应能保证连接两根2.5 mm的导线。
5.29.7 装置中所采用的电子元器件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的要求。
5.30 装置外部(即壳体外部)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最小值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7 2
6 检验方法
6.1 如无特殊要求,试验条件按GB/T 7261—1987第3.2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6.2 按GB/T 7261—1987第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和外观检查。
6.3 测试5.4环境温度的极端范围极限值的影响,按GB/T 7261—1987第22章方法2的规定进行。 6.4 测试5.5 ̄5.11主要性能指标,其检验方法与检验接线图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6.5 测试5.12温度变化对性能的影响,按GB/T 7261—1987第12章和第13章的方法进行。 6.6 测试5.13功率消耗,按GB/T 7261—1987第10章的方法进行。
6.7 测试5.14最高允许温度,按GB/T 7261—1987第11章的方法进行。
6.8 测试5.15绝缘性能,按GB/T 7261—1987第20章的方法进行。
6.9 测试5.16耐湿热性能,按GB/T 2423.4的方法进行。
6.10 测试5.17承受振动响应能力,按国家标准《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 振动试验(正弦)》中4.3.1 ̄4.3.3,4.3.6的方法进行。 6.11 测试5.18承受振动耐久能力,按国家标准《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 振动试验(正弦)》中4.3.1,4.3.4 ̄4.3.6的方法进行。 6.12 测试5.19承受冲击响应能力,按GB/T 14537—1993中4.5的方法进行。
6.13 测试5.20承受冲击耐久能力,按GB/T 14537—1993中4.6的方法进行。
6.14 测试5.21承受碰撞能力,按GB/T 14537—1993中4.6的方法进行。
6.15 测试5.22承受脉冲群干扰能力,按GB/T 7261—1987第19章的方法进行。
6.16 测试5.23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按GB/T 14598.14—1998中4.3的方法进行。
6.17 测试5.24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按GB/T 14598.9—1995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6.18 测试5.25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力,按GB/T 14598.10—1997第4章的方法进行。
6.19 测试5.26辅助激励量中断对性能的影响,按GB/T 7261—1987中15.3规定的方法进行。 6.20 测试5.27触点性能,按GB/T 7261—1987第2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产品的输入激励量和检验速率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6.21 测试5.28机械寿命,按GB/T 7261—1987第25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施加的输入激励量和检验速率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检验结束后,装置应无永久性机械变形,或出现紧固件松动等现象;5.5 ̄5.11所产生的变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介质强度应能承受5.15.2.2规定检验电压值的75%。 7 检验规则
由企业产品标准按GB/T 1.3—1997中5.4.6规定。
8 标志、使用说明书
由企业产品标准按GB/T 1.3—1997中5.4.7规定。
9 包装、运输、贮存
由企业产品标准按JB/T 7828—1995中5.4.8规定。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自 动 准 同 期 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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