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地基处理管理规定
三期技改工程指挥部
新钢三期字〔2007〕2号
关于特殊地基处理、“三通一平”、 上级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项目部:
为加强特殊地基处理、“三通一平”、上级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增设施遇到有特殊地基处理的工作项,统一由指挥部下设的技术部和施工安全部主持处理,施工安全部负责,在发展计划处、工程管理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方案预审费用核定管理。
二、特殊地基的处理技术研制、审查方案由公司土建主任工程师陈小平负责组织,经审查后的方案,须报告卜副总工程师审定后,核定预算费用。
三、特殊地基处理的施工招标按公司职能管理责任划分仍由工程管理处负责,技术部和施工安全部负责人参与定标工作,合同签订统一在工程管理处。
四、地基处理工程的质量检测方案及工作计划须与施工方案审核同时进行,新钢监质分站应对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做出结论。技术部与施工安全部对该项费用的发生实行包保责任管理,由发展计划处履行公司处室职能下达控费额度,指挥部综合部督办执行情况。
五、“三通一平”工程量的确认实行联合作业的方法确定。由技术部委托新钢设计院的测绘专业,对地形地物涉及的工程量测绘,提出科学的数据;由工程管理处会同机动能源处对“三通一平”要达到的工作目标进行计划安排,涉及拆迁工作的由机动能源处牵头,按公司规定进行存量资产的盘点清核,组织好物资回收工作。经工管处组织验收后,确认需毁坏性拆除的,由工管处负责组织按公司规定,以费用包干、责任包保的方式进行,所定费用须经发展计划处核准下达。费用管理遵循三级划分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
六、有关绿化工作统一由公司安排,各项目部不得擅自实施工作。绿化、美化环境的所有项目都须报请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将根据全公司的统一布置,分步标准化实施,有关资金的供给须在总体绿化方案得到批准后,方准计划安排。
七、有关上级管理费的管理,由公司职能处室各司其职,积极与上级管理部门联系协商,提出工作计划和编制工作方案汇总各类费用和支付需求后,报施工安全部汇集,通过指挥部专题会研究后确定,经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使用,相关职能处室按公司现行规定履行手续,由公司财务处负责支付。
八、一般情况下,属技术方案不落实而影响费用控制和施工的,由技术部承担全部责任。属施工过程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费用失控的,由施工安全部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情况造成质量、进度、费用失控的均属于事故,由事故分析会做出的决策划分责任,指挥部追究。事故分析会由片区负责人主持,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必须形成决议。
九、特殊事件由指挥部直接追究责任部门的责任。
十、本规定由指挥部主管领导解释。
三期技改工
程指挥部
二○○七年四
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基建 地基处理等 管理规定 通知 三期技改工程指挥部综合部 2007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