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锅镇乡来福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来福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
1、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做到对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领导小组
组 长:楚国峰
副组长:李延廷 赵娟 肖旭清
组 员:王德玲 范启波 肖继鑫 卢静 张超 孙洪平
周志军 李井昆 吴春影
2、学校有专人负责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校医谢华),当校内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要立即报告给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3、学校发生食品卫生事件后,严守事件报告纪律。严禁误报、缓报、漏报。学校积极协助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及学生的安抚工作。
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5、学校支持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管理人员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培训。
二、学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学校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经营活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为了防止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学校应注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学校内的自备水源必须经城市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加强对学生生活饮用水的管理。
2、学生食堂及为学生供应集体餐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3、 由于工作管理不利,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等突发食品卫生事件,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的责任,违反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对突发事件隐报、缓报或谎报的。
(2)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它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4)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5)对社会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来福学校
来福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