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庆丨本体与意识视角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本体与意识视角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严庆
摘要: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我国民族建构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作为共同体本体的中华民族与反映共同体本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均植根于我国多民族国家孕育、发展的历史之中,自觉于近代列强围攻中国的困局之中,勃兴于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既要克服来自内部的族际张力,又要应对来自于外部思潮与势力的冲击,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关注短板、提升政治认同、规范民族理论传播、坚持正确道路、发挥好制度功效等。
关键词:民族;中华民族;民族建构;多民族国家;共同体
基金项目:2013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民族政治研究与多民族国家建设”、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民族团结理论与政策研究平台”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严庆,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从政治学的角度讲,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和民族建构(nation-building)是民族国家建设的恒常话题。国家建构侧重于国家法律制度、政治组织方面的建设,民族建构则聚焦于不同族属国民的共同国民性、国家政治认同的培植。一般而言,一个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既相互渗透、交织,又存在内涵方面的不同和进程上的不同步。尽管有的学者发出“超越民族国家、迈向文明国家”的呼声,抑或提出用天下体系取代民族国家的倡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国际政治格局的主权单位仍然是民族国家,在国民民族成分日益多样化的趋势下,许多国家依然致力于内部的民族构建。具体就我国而言,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都还在加快进行中,尤其是民族建构的任务还较为繁重。
一、本体视角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本体,是指事物的自身和原样。从哲学认知的角度讲,本体是指形成现象的根本实体,即存在物。从本体视角定义中华民族共同体旨在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本身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强调本体视角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一是反对将中华民族的形成历史虚无化,二是反对将中华民族的现实存在虚幻化,三是反对从单纯的概念出发,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有涵义狭隘化理解。例如,无视中华民族已成为中国各民族历史与命运共同体的现有意涵,而是单纯从概念的字面或历史上的狭义所指出发,将中华民族仅仅理解为历史上居住在中原地带、称为华夏族的汉族。
在现代世界政治格局中,中华民族已成为现代主权政治掩映下、得到国际社会尊重和确认的现实政治民族共同体。像美利坚、法兰西等民族一样,中华民族成为了取得国家形态的现代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成为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力量,中华民族的世界影响力在不断提升,国民荣誉感和自豪感的叠加进一步增强了国人的中华民族意识。陆海发认为,中华民族是取得了民族国家形式的民族共同体,是一个由中国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各个民族群体共同凝聚而成的政治共同体,是中国的国族,它不仅具有突出的国家意涵,而且具有明显的建构性的意义。[1]笔者认为,在主权互认的环境中,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实存在相当简单,那就是拥有中国国籍、出国必须持护照的所有中国公民组成的国民身份共同体。
与文明古国共荣辱,中华民族是一个发展轨迹独特的历史共同体。正如朱碧波所言:中华民族并不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而是一个有着共同历史叙事、集体记忆和命运关联的历史命运共同体。[2]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论述,中华民族的形成,“是在很早的时期,距今三千年前,在黄河中游出现了一个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称为华夏,它像滚雪球一般地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了这个核心。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而成为中华民族。”[3]可见,这一共同体是各民族在长期的自在生长,多维复合、融汇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经历了自在与自觉阶段。自在的阶段与历程,说明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形成与发展的本体性;自觉的感悟与体认,说明中华民族共同体能够被认知、被反映。在近代传统专制王朝向近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从奥斯曼帝国到土耳其共和国、从沙皇俄国到苏联,都经历了疆域和人口分割、缩小的变革,而我国从清王朝到民国这一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却基本保持了人口共同体和领土空间的延续性,这是中华民族崇尚和合的政治哲学使然,是共同体经久存续的内聚力发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阶层性和区域性的政治认同弱化,影响到人们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本体存续的认知。从历史发展和社会转型的角度讲,王朝时代的政治认同只是臣民对君主的服从,甚至是传统的集体无意识的服从,社会成员个体的政治认同容易被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家庭、宗族、村社等中介遮蔽,从而弱化了对最高共同体的认同,人们对最高共同体的认同基本处在被迫服从和集体无意识状态,人们对国家的政治生活没有参与兴趣,没有国家层面的义务和责任担负感。而在现代国家的政治生态中,要求社会成员必须认识到自己的“国民(公民)”身份,把对最高共同体即国家的认同置于其他认同之上,并用国家认同统率其他层次的认同。这种认同的转变,概而言之,是从传统的以族类、王朝甚至部分文化(如宗教、传统文化)为基础的旧式国家认同,在近现代转变为以制度和意识形态(这也是一种政治文化)为核心的现代国家认同。[4]
我国社会尤其是部分上层社会精英在辛亥革命前后,实现了民族、国家认同从传统模糊状态向法制形式规约状态的初步转变。而对大多数国人而言,尤其是对尚未受到近现代民族国家思想洗礼、浸润的内地底层民众和边疆民族地区民众而言,实现这种认同转变还需要长期的宣化与建构,这也决定了强化和宣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
从另一个角度讲,文化是中国本土传统国家观念的核心。许纪霖先生认为,在古代中国不曾出现过民族主义观念,人们认同的是一家一姓之王朝或华夏文化。[5](P.41)而在梁漱溟先生看来,“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国家观念极度缺乏,因而总爱说‘天下’。”[6](P.160)也就是说,近代列强入侵之前,中国人的世界认知体系是单向度的、文化的、礼俗的、崇尚一统的,没有也不曾遭遇天子之外的统辖力量。所以,钱穆先生论证道:“中国人常把民族观念消融在人类观念里,也常把国家观念消融在天下或世界的观念里,他们只把民族或国家当作一个文化机体,并不存在狭义的民族观与狭义的国家观,民族和国家都只是为文化而存在。”[7](P.19)加上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起步晚,大多数国人对现代政治中的民族国家格局体味不深,也缺少对政治民族的了解场境。而在我国民族地区,传统、闭合的生产生活环境决定了地方性、民族性的知识和体验还较为浓郁,人们对于国家疆域的全局性、国民构成的整体性、国家地位的主体性感知还不明确,这也是民族性、区域性社会向现代转型要解决的认同问题之一。
二、意识视角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是对本体的反映。意识视角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人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本体的认知和反映,既包括概念认知,也包括认同归属、理论解读与阐发。
(一)明确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意识特指中国各民族成员能够认识到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进而能够在心理上自觉认同、主动归属于这一共同体。从内在构成上讲,中华民族共同体由共建中华民族意识和共享中华文化意识两部分组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9月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专门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8]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从知晓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开始。与“中华民族”相比,“中华民族共同体”更强调了“共同”的民族实体意义——共同的历史记忆、共同的精神文化、共同的责任使命、共同的前途命运。当然,这不单单是“中华民族”到“中华民族共同体”词汇的简单变化,更是国内民族工作理念和工作部署转型的标志。
20世纪以来,中国学术界围绕着“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展开了至少三次争论:20世纪初,具有民权意义的民族(nation)一词从日本被引介到中国,“中华民族”这一概念于1902年被梁启超首次使用,在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统治的背景下,杨度、章太炎、孙文等人便围绕中华民族是专由“一族”构成,还是由“五族”组成展开了论说,反映出中国本土族类观念与西方民族国家理论中民族概念的最初交织与碰撞;20世纪30年代,“九一八事变”和“卢沟桥事变”空前激荡起中国人的民族自保意识,中华民族意识在日本军国主义的炮火中内聚升腾,在保家卫国的时代场景中,民国时期的顾颉刚、傅斯年、费孝通又围绕“中华民族是否是一个”展开了争论,反映出国民集合体意义上的民族概念与功能派人类学文化意义上民族概念之间的冲突;1988年费孝通先生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之后,学术界又围绕“一体”所指展开争论,形成了“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的总称”、“中华民族是民族复合体”、“中华民族是民族实体”、“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中华民族是民族实体也是民族复合体”、“中华民族概念的广义与狭义”、“中华民族概念的模糊与替代”等主张,[9]各种主张自找论据,纷呈我是他非。这些争论大多存在以文化民族比对、套说政治民族的思路,导致人们对中华民族的认知和理解歧义丛生,其主要原因与传统民族理论界缺乏政治学知识、理论储备有关。现在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质,有助于消解以上的概念论争。因而,从“中华民族”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演化,体现了从“建构说”到“实体说”的思想转变,弱化了关于中华民族的“名实之争”。这种转变有助于在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形成共识,有助于引导人们以更加包容的理念和心态认知中华民族,看待中华民族的内在构成和基本格局,更好地理解中华民族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
此外,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范式,不仅超越了西方的“民族-国家”建设范式,也超越了前苏联缺失“国家-民族”的多“民族-国家”联盟的实践。[10]追求国民同质化的模式和民族联邦制的模式都存在“纯粹化”和极化的不足,而共同体模式则更能凸显中华民族内部民族与民族关系结构的内在有机性,看到了用于铸就这类共同体(国民集合体)团结的所有因素——共同的伦理信念、共同的利益基础、彼此的认同感和同胞感——全部都以共同体的边界为界。[11](P.27-28)
(二)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涵义
理论研究是人类意识的内容之一。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当前学术界和学者们关注的主要议题。而这些讨论多是在费孝通先生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础上展开的。
费孝通先生从系统论和结构论的角度认为,“多元”是指中华民族统一体内部的民族多元、文化多样,具体是指构成中华民族的五十多个民族单元;“一体”则是五十多个民族单元共同构成的统一体,是在反抗外国侵略者的过程中觉醒的共同体,而并非消融了民族个性追求同质的“一体化”。
陆海发认为,中华民族形成于中国各民族交往、交流、融汇的历史进程中,是各民族在历史中选择与互动的结果。他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是巨大的历史遗产和政治遗产,更是一个凝聚各方面力量并推动中国民族国家制度巩固和发展的基础性政治资源。[1]
沈桂萍从研究中华民族认同着眼,提出了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分层涵义,她认为中华民族既是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共同体(政治层面),也是以中华文化为核心的文化共同体(文化层面)。她进而指出,社会成员对于国家的认同,一方面需要社会纽带,另一方面还需要文化纽带。[12]
杨鹍飞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强调了中华民族之“实”,明晰了共同体内部各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在认同系统中,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同时融合了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国家认同是上位认同。他进而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具有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整合前提,因而可以成为整合国内各民族利益的重要认同机制,可以作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抓手。[13]
以上几篇代表性成果从历史形成、连结纽带、认同分析等方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行了阐发,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及其本质的认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需要在历史进程中去把握,在近现代的国际关系和国家之间的竞争中去把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去把握。
三、当前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弗朗西斯·福山认为:相比于国家建设,民族建设(通常译为“民族建构”)是创建民族认同,让人们对之忠心耿耿,以取代对部落、村庄、地区和种族的效忠。民族建设需要创建无形的东西,如民族传统、符号、共享的历史记忆和共同的文化参考。民族建设是国家建设成功的关键所在:国家作为合法暴力的组织者,有时会呼吁自己的公民,甘冒生命危险来保家卫国。[14](P.174)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就是福山所说的民族建设,当前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应对这些挑战,一方面,需要让国民充分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实存在及其本体性;另一方面,也要在国家内部整合不断增强的进程中,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强化国民的中华民族认同。
如前文所述,在我国,一定阶层、一定区域民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不够明晰,学术界和社会层面对于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还存在歧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中华民族共同团体的建设。与此同时,受全球化刺激引发的地方主义和区域主义趋热、族性张扬,民粹主义的全球弥漫,多元文化主义的过度侵蚀,内部社会转型关键期出现的诸多问题等都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挑战因素。因而,我们应审时度势,抓准关键点,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其一,关注和补齐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短板。我国区域之间非均衡发展的问题不仅表现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还表现为政治方面的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方面,尤其是民族建构的任务在某些区域还比较重。王勇认为,在现当代中国的国家建构与区域政治发展中,存在着一个不均衡现象,那就是西北地区依然面临繁重的民族-国家建设的任务,而在东南地区,则面临着民主-国家建设的任务。[15]尽管笔者不完全同意这种论断,但这一研判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多民族国家民族建构区域性短板的存在。笔者认为,我国民族建构的主要挑战来自于分裂势力,即来自特殊行政区划的分裂势力和族属民族主义分裂势力。消抑这两种分裂势力都需要针对性地引生、加强对国家的认同和对中华民族的政治认同。一方面,在东部地区应针对性加强民族理解教育;另一方面,在民族地区应进一步提升国家认同教育效度。
其二,提升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认同高度。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质属性是政治性,以各民族成员共同的国民身份为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抽离于各民族文化差异之上的国民集合体。从2008年开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法学界得到重视,一些学者相继提出了“中华民族”入宪主张。无论中华民族是否入宪、能否入宪,一个基本的共识应该确立,那就是在全球化浪潮侵蚀民族国家主权,多元文化主义思潮及“新清史”研究解构传统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背景下,要加强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认同的引领,这是涉及到多民族国家和谐稳定的关键性、长期性建设工程,是涉及到多民族国家合法性的大问题。
其三,规范民族理论领域的知识生产与传播。在多民族国家开展多民族国情教育、进行民族理论政策传播,有助于促进民族理解,提升多民族社会的包容度与和谐度。而民族理论知识体系的设计要优先突出国家主权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地位,要从当今国际政治的主权国家格局中确立民族理论的立足点和宣教点,注重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一体”出发去认知“多元”,同时,从“多元”的角度去理解“一体”的形成。如果一味强调从民族出发去理解多民族国家,往往会产生重“族”轻“国”的负效应;同时,如果不科学认知“多元”的作用,就不能很好地理解“一体”从何而来。
其四,坚持多民族国家建设理论与实践的中国自信。在封建中央集权治辖的王朝时代,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理念与差序政治格局较好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多民族政治稳定系统。传统的天下观在近代列强的冲击下,被近现代的主权国家观念取而代之,在经历了狭隘民族主义的短暂困扰之后,中国人对于多民族国家的政治选择没有改变,这种选择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伴随着人民当家做主,伴随着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施逐步深入人心。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各民族间共同性因素的不断增加,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增量,各民族政治生活的同质性、各民族社会团结的致密型将不断增强。历史证明,多民族国家建构的共和模式(法国)、熔炉模式(美国)、一体化模式(拉丁美洲)、多元文化模式(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均不适用于中国。
其五,拿捏好制度运作的分寸。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框架设计、制度安排及其配套措施,为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相关民族自治与各民族平等提供了科学阈限,没有集权和只强调集权、没有民族自治和只强调民族自治都不能较好地实现多民族国家政治整合的目的。我们不仅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原则,更要付诸实践。
结语
民族国家依然是当今世界的重要国家形态,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依然是相关国家的重要任务。中华民族共同体脱胎于历史悠久的传统帝国,形塑于近现代的革命与建设进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特色多民族国家建设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概念与范畴。
当前,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面对的是高流动性的社会,这种高流动性改变了改革开放前相对板块化聚居的民族社会结构,个体意义上的各民族成员相互嵌合在不同的居住环境、工作场域、生活场景中,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因素在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增量,社会的包容性、人们的共生依存观念也在不断增强。同时,区域之间的非均衡发展状况在不断改观,贫困人口在不断减少,以生态文明为重要指标的民族地区的后发发展优势在逐步凸显,区域之间经济上的依赖性在不断增强,高速交通网络和便捷信息网络的建设为各种社会生产、生活要素流动和信息沟通提供了硬件基础。总之,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有利因素在不断累积。当然,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也面临着外溢民族主义、极化多元主义等负面因素的挑战,需要不断深化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民族整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依然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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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