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现行选择性货币政策之愚见
我国现行选择性货币政策之愚见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针对某些特殊的经济领域或特殊用途的信贷而采用的信用调节工具。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一般有直接信用控制、间接信用控制、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和不动产信用控制。
在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国家,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主要是通过中央银行的三大“法宝”,即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窗口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这三种政策工具也被称为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事实上,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工具还有其他两种,即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及其他货币政策工具。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种类很多。各国中央银行一般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和货币政策的目标加以选择和运用。
与一般性的货币政策工具不同,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货币政策与国家经济的运行的影响不是全局性的而是局部性的,但也可以作用于货币政策的总体目标。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针对个别部门、个别企业或某些特定用途的信贷所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比如有证券市场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和消费者信用控制。 我国目前可以考虑实施的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消费者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对不动产之外的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予以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耐用品时的首次付款规定最低比例;规定消费信贷的最长期限;规定可用消费信贷购买的耐用品种类,对不同消费品规定不同的信贷条件。
2、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对有关证券交易的各种贷款进行限制,目的在于限制对证券市场的信贷数量,稳定证券市场的价格。如规定一定比例的证券保证金比率。
3、不动产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在房地产放款方面的限制措施,如规定贷款限额,最长期限以及首次付款比例等,目的是抑制房地产投机。
4、优惠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对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重点发展的经济部门或产业,规定较低的贷款利率,支持其发展,多用于不发达国家。
5、预缴进口保证金:即中央银行要求进口商预缴相当于进口商品总值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抑制进口的过快增长。多为国际收支出现赤字的国家采用。
鉴于我国以后将会出现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相交替的局面,以后以消费信贷控制为代表的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是非常有必要的。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应科学完整地进行货币政策工具选择。既要有合理的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对货币供给量和信贷规模实施总量调整,又要有合理的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对信贷结构进行调控,还要有道义劝告、金融检查等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进行辅助性调控。特别是目前,因投资乘数效应递减,货币供给总量的扩张在刺激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减弱,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能进行结构调控的作用就应尽可能地得到发挥。
而在我国国内,由于金融业起步相对于欧美国家以及日本,新加坡,台湾,香港这类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晚了很多,所以在普及金融理财,信贷之类的观念还不够。很多人,尤其是对较不发达的地区而言,他们对于金融业的理解也仅仅只存在于把钱存入银行。即使在一、二线城市,也时常可以看到每个月,每当养老金、退休金发放到账的时候,各银行网点里总是大排长龙, 因为由于金融观念的不足,老年人必须要看到实实在在的现钞才安心,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的发行量。而对于中国的中青年人群来说,金融理财日渐“热”起来,越来越多的人正从中受益。然而金融理财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对它还是“雾里看花”,甚至一些人连一眼也不看。这主要是因为人们的以下观念造成的。一是钱少不敢花。近年来,出于大力发展经济,刺激消费的需要,我国存款准备金率接连数次调整,储蓄的投资功能已大大弱化,收益甚微,而物价持续走高,并且由于后金融危机时代下,证券业的不景气,大部分国民都处于战战兢兢的状态,不敢投资。 二是“钱多”不敢借。消费信贷并不是无偿使用的,也不是福利性的资金,而是要按约期还本付息的。与存款得息
想比,借钱的费用太多了,“钱太多”,风险太大也就不敢借了。其实,利用贷款消费与完全的负债不同,因为贷款消费一般要求首期付款20-30%,并且以后每月或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偿还,如果一旦贷款消费出现偿付困难时,银行还可以延期或收回抵押品。因此,虽然借钱较多,但对个人的风险并不太大。三是花钱无门路。少门路的原因,一个是银行对理财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理财品种不够丰富,办理个人理财业务的网点不够多,在宣传营销上缺乏创意;另一个是居民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自己是工薪阶层,理财与己关系不大,自己就把观念定死了,其实只要转变理财观念,在具有丰富理财经验的银行帮助下,普通居民通过负债消费花钱的门路还是比较多的。银行已推出了住房、汽车、耐用消费品、旅游等多种消费信贷业务,几乎涉及了百姓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并不断简化手续,有的还实行了信用放款。多种消费信贷业务的推行,为百姓精挑细选符合自己的金融产品提供了可能。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选好了一条路,现在及时做好家庭理财,就会为未来铺下一条“金光大道”。
而在已经发展了一定规模的信贷业务上来看,近年来频频出现各式各样的信贷诈骗案件,这也是由于我国金融信贷的法律与制度尚不够健全。大部分消费者在享受信贷业务的快捷,便利的同时,没有足够的防范意识与警惕性。一直以来,银行信贷是实现保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今年海量信贷的投放,不仅保证了4万亿元投资以及保增长十项措施的实施,更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实现了保增长。但同时也可以看到,银行信贷增长过快,给银行信贷资产带来了安全隐忧,主要原因在于银行投放的信贷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上,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多为中长期贷款,且信贷量较大,加之房地产行业整体风险较高,因此,一旦发生风险,将会严重影响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事实上,虽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政府财政信用做担保,但是,当前的政府融资平台尚不完善,项目在获得银行贷款时都要求担保或将贷款的还款计划纳入财政预算,这样将导致政府担保杠杆率较高;且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形成多头举债,从而政府负债率较高;加之政府主导的项目商业化程度并不高,作为第一还款源的项目本身有可能并不具备还款实力,这样可能导致作为第二还款人的政府变成第一还款人,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因此,一旦融资平台的项目投资收益不能覆盖成本,造成大面积不能还款,最后不得不由中央财政和商业银行买单,并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率升高。
而银行对于信贷的管理上也大为不足,到处可见的信用卡上门推销,信用卡推销人员甚至不惜一切,连哄带骗的鼓吹消费者办卡等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这不仅影响老百姓对于信贷业务的看法,更给了某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所以,在选择性货币政策的实施与调控下,如何普及信贷知识与观念,完善信贷法律制度与信贷行业规范,在使信贷类业务为人们投资理财,创造财富以及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的同时,如何保障人民财产安全,进化我国金融信贷环境,又形成了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