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的影响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摘 要】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美国宪法所产生的域内及域外影响做了总结,然后根据各国的借鉴经验及美国宪法的影响对我国的宪政建设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美国宪法;宪政;借鉴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54-01 美国以宪法形式确立的美国式的三权分立制衡的政治架构和宪政运作范式,是对西方法制观念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具有其独特的法律文化意义。美国宪法的产生不仅是宪法自身发展的结果而且是适应社会变迁的产物。 一、美国宪法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的影响 美国宪法所创立的联邦制是“美国对宪治作出的新的创造性的贡献”。联邦制有利于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平衡,从而切实维护公民个人权利与自由,并且该制度也是与民主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一制度不仅影响着瑞士宪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德意志帝国。 美国的司法违宪审查制度影响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违宪审查制度的进程,它 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有影响的先例,对其他国家建立类似制度产生了重要影 响。当前有很多国家已经建立了某种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值得一提的是,违 宪审查制度对大陆法系的国家也产生了影响,比如法国也建立了宪法委员会负责 审查国会的立法,德国建立了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日本在二战以后也确 立了美国模式来受理宪法案件,行使违宪审查权。此外,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也 同样受到了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影响。时至今日,违宪审查制度被认为是赋予宪 法权威,走向自由民主宪政不可或缺的制度。 美国宪法所创立的一套新的宪政原则和实践使共和政治成为了一种可操作 的现实,也构成了具有美利坚特色的宪政的核心内容。这些原则和实践不仅为美 国在过去两百年中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而且也深刻地影响 了后来乃至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政治发展。 此外,美国在制宪会议中所体现出来的程序意识、妥协精神、实事求是的态 度等也都为世界各国起了很大的示范作用。制宪会议成了解决或者说缓和国家精 英阶层和基层民众矛盾的典范,对其它国家后来的宪政建设产生了影响。 二、美国宪法对我国宪政建设的借鉴作用 (一)美国宪法对我国的借鉴 美国宪法是当今世界最古老的一部成文宪法,在长达 200 多年的风雨历程 中,美国宪法始终保持其强大的活力和生命力。尽管它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但是 总的来说,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我们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美国宪法之所以沿用了 200 余年至今却只有很小的变动,我认为主要是有两点原因:一是美国宪法是美国制宪者在经历了激烈的争吵后,相互协商和妥协而制定的适合美国国情的宪法。总体来讲,这是一部好宪法,它奠定了美国建设成为宪政国家的法律基础。二是美国有一个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稳定性的机制—— 司法违宪审查制度。具有实效性质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维护宪法权威、建设宪政国家的必要制度。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国的宪法,另一方面必须建立起能够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并且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实效性质的违宪审查制。欧洲的相关实践也告诉我们照搬照用是不可能成功的,因此,我们也可以搞我们的特色。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来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部 设立全职的宪法审查委员会是我们建立违宪审查的可行选择,这个比较“符合我国宪政体制和实际发展的需要”。 美国宪法中所包含的“三权分立”思想也是值得我们学习与思考的。“三权分立”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我们在宪政建设中对于人类有益的成果要敢于和勇于吸收。“要改变曾经的那种认为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所特有的观念。实际上,按照现代管理的模式‘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制约是很正常的,只不过需要相互协调,这个就是新三权分立理论”。把新三权分立理论在我国宪政建设中实践,能够改变目前中国司法改革所处的窘态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止腐败。将它结合我国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分离与制约制度,使得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也把个人权利的保障落实。 (二)在对美国宪法的研究借鉴中应注意的问题 中国宪政建设理论上还是很薄弱的,对美国宪法思想与宪法制度的学习是必要的。但我们在宪政建设中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任何制度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会和思想基础”。我们在宪政建设中首先要提高人民的法律水平、运用适当的方式培养民众的宪政素质,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宪政建设有继续下去的基础和可能。 其次,要认识到美国宪法思想移植的有限可能性,不要曲解和夸大美国宪法思想的影响,也不能机械的照搬照用。我们应该用辩证的眼光去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我们需要的、能够融人我们法律体系中的提取出来,并将其转化成我们自己的理念为我所用。 再次,我们对宪法思想和宪法制度的学习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同时我们也要用不断发展的眼光来学习,不能只停留在眼前,要更多地关注现实各国的宪法思想与宪法制度。 最后,虽然对美国这样宪政发达国家的宪法思维、宪政制度的学习对我们来说很是必要,但对于我国宪政建设来说,仅仅借鉴他们的还是远远不够的。中国的宪政建设不能够离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与剖解以及对我国社会现状和国情的分析,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博大精深,自成体系而且又是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中,只有能够与我国传统文化相交融、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适应的宪政才是能够起实效的中国宪政。 参考文献: [1]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09,306,308. [2]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M].程适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254,39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