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法律与内部控制作用机制比较
投资者保护:法律与内部控制作用机制比较
【摘 要】 文章通过对法律与内部控制投资者保护作用机制的比较分析,认为法律与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但对投资者保护又各有侧重。法律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各自的局限性,使得二者之间具备互补性特征。
【关键词】 法律; 内部控制; 同质性; 互补性
在中国,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屡屡发生。现有研究一般将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的原因归因于法律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利。但事实上,再好的法律制度,如不能有效执行,最终都会付诸空谈。内部控制则着眼于微观层面公司的运营,与宏观层面的法律共同构成了投资者保护体系。
从投资者保护的视角来看,法律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但对投资者保护又各有侧重,作用机制显著不同。没有完美的法律制度,亦不存在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所以,法律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各自的局限性,决定了任何一方的有效运行,都依赖于另外一方的支持,二者具备互补性特征。
一、法律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同质性
虽然法律制度与内部控制度看似并不相关,但二者却具有一定同质性。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法律法规是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控制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二者共同作用,并与其他治理机制一起发挥着保护投资者的作用。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看,法律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本质上都是制度,而且都是为了明晰和保护投资者的产权。
从制定主体上来看。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企业内部的制度。它们均由所适用对象的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机构制定。法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或者由其授权给其他部门,如财政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董事会通常被视作公司治理系统的最高点,负有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最终责任。
从投资者保护的视角来看,无论条文如何不同,法律与内部控制的本质都是为了明晰界定和保护投资者的产权。法律在制定法律条文时,要想保护投资者利益,其最重要的前提是首先要界定哪些属于投资者需要被保护的利益,即明晰投资者应该享有资源的产权。在此基础上,才能制定对侵占不当利益的惩戒措施。关于内部控制,虽然目前各个学者研究的视角不同,但大都认为权力的配置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功能(杨雄胜,2005;谢志华,2009;李志斌,2009)。杜海霞(2012)则通过进一步的分析,认为内部控制的权力配置,实质上是为了保障公共领域产权属性不被攫取,从而使得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源的产权,即使未被合约明确约定,也能得以保护。所以,明晰界定和保护投资者的产权也是内部控制的本质要求。
二、投资者保护作用机理的不同
尽管法律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但是二者在投资者保护的作用机理却有显著不同,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者的出发点与终极目标不同;二是具体作用机制不同。
(一)出发点与终极目标的不同
虽然投资者保护是二者的直接目标,但其出发点和终极目标有所不同。法律对投资者保护的最终落脚点是投资者,但其出发点却是资本市场的繁荣与稳定发展,这也是法律对投资者保护的最终目标。因为如果中小投资者利益总是严重受到侵害,他们会选择退出作为对资本市场的惩罚,那么资本市场就会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