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房屋租金每月为 元人民币,乙方付甲方的押金为 元整。
四、租金付款方式:
1、 每期租金结算期限为 。
2、 第一期的租金(包括押金)乙方与 年 月 日以前以(现金/支票)支付给甲方。
3、 乙方以后的租金付款期类推为 (年、季、月) 月 日以前以(现金/支票)支付给甲方。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收据与乙方。
六、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二点的约期支付给甲方租金及押金、如超过约期十天的、乙方的定金由甲方全部没收。
七、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八、甲方可提供的设备如下:(有√、没有ⅹ、或文字说明)。
1、 一门直线电话( ) 2、 空调( )
3、 洗衣机( ) 4、 冰箱( )
5、 彩电( ) 6、 可供的家具( )
7、 淋浴器( ) 补充、九、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租赁房内进行装修和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将添置可拆的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拆运。
十、甲方的履约事项:
1、 甲方必须按时将空房交付乙方使用。
2、 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力,如因房屋产权纠纷而影响乙方的利益,甲方应担当全部责任。
3、 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十一、乙方履约事项:
1、 乙方应按约支付房租及有关应付的水、电、煤气和电讯管理费、清扫费等费用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
2、 乙方保证对承租的房屋不转租,并遵守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如乙方利用租赁的房屋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行为而造成甲方出租的房屋明显收到侵害的,甲方可视受侵害的程度,提出减租期的权力。
十二、租赁期满后,甲方对房屋清点交接完毕后应将押租保证金立即退还乙方。
十三、甲、乙任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租赁期内终止本合同。但甲、乙任何一方如要退租、必须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同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另退租时,押租有甲方退还乙方。 十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以后,立即生效,非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1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