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党风建设
彭水交委“2008”号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系统委员会 关于印发《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通系统各党组织:
现将我委《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交通系统委员会
2008年7月2日
彭水自治县交通系统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党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市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扎实推进党风建设各项工作。
一、工作任务
(一)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抓好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二是抓好责任考核。由委纪检组牵头,委综合科、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参与,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全年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的分值挂钩。三是抓好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决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以及利用婚丧嫁娶、新居落成和生日寿宴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对象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二是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领导干部住房情况报告和住房信息集中管理制度,跟踪掌握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等问题。三是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四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各部门要深入落实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彭水机管发“2008”1号),防止和纠正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认真开好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严禁借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
(四)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按照市上和我县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
(五)深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评估体系等,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国有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提出的‚七个不准‛的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改进工作方法。要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的特点,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推动工作的开展。要加强调
查研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警示教育、监督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要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做好工作开展情况和报表的报送工作。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各部门党组织在12月5日前将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委纪检监察室(委政工人事科)。二是各部门在7月10日、10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的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委纪检监察室。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工作资料、报表中所涉及的数字,落实专人提前做好收集统计工作,切实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瞒报。对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报送工作资料和报表的,将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附件:2008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交通 党风建设 工作要点 通知
彭水自治县交通委员会综合科 2008年7月2日印发
附件:
2008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2008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填表说明
1.‚处理人数‛包括‚组织处理人数‛和‚纪律处分人数‛,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不重复统计;
2.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和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有关统计数字,请与牵头部门核实确定后填报;
3.‚乡科级‛一栏含乡科级以下干部; 4.面积的统计单位为‚平方米‛; 5.‚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的统计单位为‚人次‛; 6.表内涉及金额统一折合为‚人民币‛,单位‚万元‛;
7.表内划‚—‛处不需填写,只填写‚合计‛数字;所列项目没有统计的,划‚\‛;经统计没有有关数字的,填‚0‛。
8.此表为中央纪委制发的《2008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照报表内容及项目的要求如实填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填好该表后交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10日、10月15日前分两次书面材料按时报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78491317 联系人:黄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