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库工作制度
10-05
成都军建烧伤医院 血库工作制度
1、血库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必要时,换鞋入室、戴口罩、帽子和手套。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实验室。
2、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安静,不得喧哗。除休息室、值班室外,其余环境不可进食、饮水、化妆。在实验室外的通风环境中可以吸烟。进入休息室、值班室须先洗手和脱去工作服。
3、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种制度,严格履行职责。进修生和实习生不得单独出具检验报告,必须经带教老师签审后方可发出。
4、根据工作流程核查输血检验申请单、用血是否合理,核查送检标本,然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配血,审核结果,签全名,做好登记,发出报告。
5、各种配血报告应在当班完成,急诊检验标本优先检测,及时电话报告,做好记录。
6、对不合格的检验标本,及时通知临床,重新送检。
7、血样和血液标本保留七天备查。然后,高压灭菌处理。
8、发血时,仔细核对献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及配血结果,无误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发出,一律不能退回血库。
9、对污染的器皿须高压消毒后再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按照医院防止院内感染的规定到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10、确保检验质量,随时检查试剂是否合格,标准血清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执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
11、做好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12、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开展新的实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13、相关表格
血库冰箱、冰柜温度记录
环境湿度、温度记录
血库室内质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