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饰合同的签订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装潢公司的法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具备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法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是依法成立的。第二,具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第三,具有自己的名称、场所。第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第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虚构主体资格,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1)对法定代表人的审查。审查对方是否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签订合同的是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要审查是否有授权书,是否有代理权,是否在代理劝限和代理的时间内。特别要注意签约方是否仅是法人的职能部门或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所属部门或仅是挂靠的非法组织。(2)对经营范围的审查。审查有无所签订合同方面的经营范围。(3)对当事人履约能力的审查,特别是资质情况。要了解当事人的注册资金、经营情况和信誉情况。要查验对方提供的有关证明,是否真实合法,防止受骗上当。
二 、装饰施工内容和承包方式
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等装修施工的内容,包括给排水管、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等各项工程的施工规模、结构特征、施工方法,以及选用材料、设备的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色彩等。选择包工包料、部分承包还是清包的方式。
三 、明确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是按合同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订合同时,不但要明确工程总价款,还必须明确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税金、垃圾、运输费、其他费用等各项分价款,不得漏项、缺项。
四、 明确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即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即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开、竣工日期是对合同履行的时间要求,它是权利主体行使请求权的时间界限,是确认合同是否按期履行或延误履行的客户标准,合同要明确规定开、竣工日期。
五 、材料供应的方式及质量约定
合同应明确甲方(业主)、乙方(装潢公司)双方材料供应方式及质量规定。
无论是甲方供料还是乙方供料,均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及相应的合格证明。甲方供料还应明确送达时间、送达地点。甲方提供材料抵达现场后,甲方应通知乙方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甲方不通过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发现甲方供应材料与合同约定有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合同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抵达现场后应通知甲方验收,对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产品,甲方拒绝验收,由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 明确质量验收标准
合同应明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装饰的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均应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竣工工程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如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不参加工程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认可。
七 、确定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设计方案确定以后,根据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以及设计费、管理费、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等编制预算,确定工程价款。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可根据装饰装修示范合同中规定的格式条款付款,也可双方约定其他付款方式。
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的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经甲方核定认可后,支付工程款。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数量的,可拒付下期工程款,直到乙方补足工程数量时为止。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甲方收到通知书后仍不付款的,乙方可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节 合同双方权利、 义务及违约责任
签订装饰合同时,应详细明确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装饰装修
示范合同,合同当事人主要有以下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主要权利:
1. 要求验看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证〉。
2. 要求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进行审核确认。
3. 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验收。
4. 对每个单项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5. 要求乙方提供设计图纸(非乙方设计的除外)、预算报价、保修单、结算报告、以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经济往来票据和发票等资料凭证。
6. 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7. 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请求损害赔偿。
8. 合同争议提起仲裁、诉讼的权利。
9. 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 甲方的主要义务:
1. 支付工程价款。装饰合同为有偿合同,甲方负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
2. 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规定。并按约定时间送达规定地点。
3. 在装潢工程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4. 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
5. 为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外墙上随意打洞,开门、窗;
(3) 拆改承重结构墙;
(4) 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5)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三、 乙方的权利
1. 要求甲方对材料、设备提供清单及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按时送达规定地点。
2. 对甲方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可拒绝使用。
3. 对甲方提供的拆改承重墙、破坏房屋结构,以及不符合防火、防事故要求的设计,可拒绝施工。
4. 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5. 请求支付违约金
四 、乙方的义务:
1. 如是乙方设计的必须向甲方提供装饰装修设计方案、预算报价。
2. 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提供的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规定。
4. 施工中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5. 施工中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
6. 应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非乙方设计的除外)、预算报价、工程结算单、保修单、材料合格证明。
五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违约金、继续履行、采用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装饰装修示范合同规定下列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在履约期内解除合同、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逾期竣工、未按约定付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擅自拆改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等违约行为的责任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节 合同纠纷处理、变更及解除
一 、合同发生纠纷,解决争议的途径有:
1. 当事人双方互相协商;
2. 向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节;
3. 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4.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1. 协商、调解
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存在的争议交换意见,经过协商,取得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成立的,应订立书面协议,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解合同纠纷,是在调解人的主持人,通过疏导使双方当事人和解。调解合同纠纷应遵循双方自愿、符合法律、法规、公平、合理的原则。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另一方当事人或调解人不得强迫其接受调解。
申请人申请调解时,应提交合同争议调解书、合同副本,发票复印件及有关证据材料,受他人委托申请调解的,应出具授权委托。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要求及理由,并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调解成立的,应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立的,
应签订调解终止协议书。
2. 仲裁
仲裁,是指合同争议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合同争议。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合同纠纷,应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进行。
3. 起诉
发生合同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又未约定申请仲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4. 合同的解决
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言行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装饰装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要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并支付违约金。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
第四节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双方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的重要依据。合
同附件包括装饰施工内容表,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主材料报价单、工程项目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工程包修单等,凡工程涉及到附件内容的,均应填写附件。
其他约定,是指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德的提前下,还可根据需要约定其他条款。如约定甲供材料的保管费、约定变更项目费用付款方式、约定工程保修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