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最新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1.“闽粤一号”假烟专案
案件介绍
在公安部统一指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配合协调下,广东、福建警方联合出动260多名警力,在青岛、厦门、东莞、漳州、深圳、茂名、宁波等地同时出击,实施名为“闽粤一号”专案的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20名犯罪嫌疑人。本案成功摧毁的以黄某、丁某等人为首的在福建制造,广东仓储并出口的跨国制售假劣卷烟的犯罪团伙,据调查自2005年4月开始,该团伙非法出口假烟集装箱多达60个,已有20个装载假烟的集装箱境外目的港被查处,包括“万宝路 ”、“登喜路”等多个国际烟草品牌,销售地涉及英国、德国、及中转国葡萄牙、希腊等十余国家。公安部专案组会同海关总署缉私局还远赴德国等欧盟国家调查取证交流情报,调取了相关证据资料。调查认定, 仅2008年2月至6月间, 该团伙非法出口装载假烟集装箱就达20个, 合计假烟近2万箱, 涉案价值约1.5亿元。 2.佛山一团伙制售假冒惠普包装材料案件
案件介绍
(1)根据权利人举报,经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指挥协调,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展开深入调查,掌握了一个假冒惠普打印耗材包装材料的特大犯罪团伙及其网络,确认了包括印刷厂,仓库,货运站和犯罪嫌疑人住所等目标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
(2)2008年11月20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指挥协调下,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同巡特警支队、顺德分局经侦大队、佛山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出动100余人,彻底摧毁了目标团伙,查处相关点位10个。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3人,缴获假冒商标标识60多万件,印版2块和销售资料若干。
(3)在省公安厅的密切关注下,佛山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深层次调查,于2009年1月和5月抓获了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
3.番茄花园案件
案件介绍
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期间,四川网联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和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由共软公司总经理孙显忠指示该公司市场总监张天平和“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雇员梁焯勇合作,从事软件盗版活动。2008年6月,微软公司针对番茄花园盗版向国家版权局、公安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对此投诉均给予高度重视,将其作为2008年网络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案件。经过持续努力,该案顺利审理终结。2009年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针对我国第一起大规模的软件网络盗版--番茄花园侵犯著作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四名相关被
告人孙显忠、洪磊、张天平、梁焯勇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以侵犯著作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邱某以无锡某经贸有限公司名义出口假冒REACH、Oral-B牙刷刑事案件
案情介绍
被告人邱某在担任江苏无锡某经贸有限公司业务员期间,于2007年11月接到智利客户按样生产REACH和Oral-B牙刷订单,并签订金额为74,100美元的牙刷出口销售合同。随后,向扬州某刷业有限公司王某(另案处理)订购了上述牙刷,于2008年2月26日在上海海关申报出口。上海海关经布控、查验,发现该批牙刷涉嫌侵犯上述两个注册商标专用权,遂依法通知强生、宝洁公司,并依申请扣留该批货物。该海关鉴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依法通过上海市经侦总队将该案线索转给江苏省经侦总队,并由无锡市经侦支队具体侦办、侦结。
5.四川成都邬某、楼某生产、销售假冒“邦迪”创可贴药
品案
案情介绍
2008年8月7日,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跟据我司举报,协调、指导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举捣毁邬某生产、销售假冒“邦迪”创可贴药品地下工厂及仓库,查获2台制假机器、387箱假冒“邦迪”创可贴成品及大量原(辅)材料,总货值人民币130万元。成功采取行动后,成都市公安局决定采取“两头延伸”、“全程打击”的侦查策略。随后,在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又将生产机器和原材料的供应者楼某成功抓获。
6.浙江省东阳市福加假冒汽车挡风玻璃案
案件介绍
2008年9月,金华市公安局和东阳市公安局接到投诉后,在浙江省公安厅的督导下,组成专案组,对目标工厂实施查处,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查扣假冒汽车前挡风玻璃7661片,假冒汽车挡风玻璃丝印版79块及一条生产线,涉及丰田、宝马、通用、日产、大众、福特、标志雪铁龙、奇瑞、长城、现代、中华等国内外知名品牌20多家。2008年9月至10月,两地公安局对该工厂在福建、湖南等17地市的销售网络展开追踪调查,并依法拘留了杭州市某假冒玻璃销售者。2009年10月东阳市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生效判决。
7.“OUMEINA/欧美娜”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
案件介绍
2007年到2009年,针对浙江东阳市英姿化妆品有限公司“OUMEINA / 欧美娜”产品对 “NIVEA/妮维雅”商标和包装装潢构成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重复侵权行为,拜尔斯道夫公司(以下称BDF)将生产商、销售商先后诉之于行政和司法机关,取得了有利的处理决定和判决。判决中,法院判定赔偿金额时未局限于侵权者的非法所得,
对同一产品给予了商标权和包装装潢权的双重保护,且BDF针对同一事实的两个不同诉由分别在两个不同的管辖法院得到支持。
8.深圳“世纪宝马”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案件介绍
2005年起,被告利用香港公司“世纪宝马集团公司”、侵权域名www.bmwl.com.cn 、不当注册商标“BMWL及图”在全国大肆发展加盟店,赚取高额非法利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8年8月受理诉讼后,采取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等措施,冻结了为其侵权提供便利条件的自然人傅某的账户。经审查,法院于2009年12月15日做出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9. 深圳、黄埔海关和迪拜海关携手查获12个集装箱案 案件介绍
权利人获得信息,称数量惊人的涉嫌假冒联合利华、高露洁、宝洁、葛兰素产品将从我国南方口岸出口。在权利人与深圳海关和黄埔海关保持密切的情报交换和沟通下,7个满载假冒日化产品的集装箱成功被我国海关截获,查获假冒日化产品超过一百万余支。在其期间,另外5个货柜在海关进行布控前已装船离境。经与我国海关协商后,权利人决定继续在沿航线境外港口对该批逃脱的货柜实施拦截。最终,各权利人在其总公司和海外子公司的沟通协助下以及在我国海关、世界海关组织和迪拜海关的支持配合下,在迪拜成功地将5个装满涉嫌假冒产品的货柜截获。在此案后续调查中,深圳海关和黄埔海关向权利人披露了必要的信息,为查处存放假冒产品仓库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10.黑河市宏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出口假冒“NOKIA”商标手机外壳案
案件介绍
2009年5月6日,深圳海关查获了黑河市宏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深圳市方圆报关有限公司向深圳大鹏海关申报出口的假冒“NOKIA”商标的手机外壳186,000个。2009年5月7日,诺基亚公司依法向深圳海关申请查扣该等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