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 报告厅使用规定
01-27
多媒体报告厅申请使用规定
为规范多媒体报告厅的使用与管理,保障报告厅内各项设备的合理使用,制定本条例.
本多媒体报告厅归教务处统一管理,接受学校各级部门及教师和外来单位(以下简称部门或单位)的申请使用。
一.使用报告厅的部门或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并在使用过程中接受管理员的监督。
申请流程如下:
Setp1,由申请部门或单位至少提前一天到成绩录入系统中的预约服务页面中预约,并详细填写使用人姓名、电话、用途等。
Setp2,由管理员协调分配多媒体或报告厅。
Setp3,管理员提前10分钟将门打开。
Setp4,使用前请申请人检查设备情况,和卫生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指定的使用记录本上。
Setp5、使用结束后请将设备关闭,只需要关闭设备开关,非特殊情况不允许拔掉电源插头。
Setp6、安排学生打扫卫生,摆放好桌椅,将门关好。
说明:
1、
2、 不接受电话,口头等预约,必须通过网站登记才有效。 请各教师认真检查设备和上次卫生情况,管理员将对没有打扫卫生和其他不按要求的情况进行记录,该记录将永久记录,如果多次不按要求使用,将不在提供多媒体报告厅使用。
3、 使用结束后请安排人员打扫卫生,关闭设备,关好门窗,以备下次使用,和接受下次申请人检查。
4、
5、 请各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提请预约。 如遇学校有临时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预约将以学校教务处临时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