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12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电子公文
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黔江区2012年环境监测工作
要点的通知
区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中心站,机关各科(室):
现将《黔江区2012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黔江区2012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要的一年,
为全面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及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2012年重庆市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规范监测行为,提高监测能力,提升我区环境监测队伍形象,努力实现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持续开展城区2个自动
监测站(西山会议楼、下坝民族中学)空气质量日报监测,运行维护好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每天按时上报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数据,监测项目为SO 2、NO 2、PM 10、O 3、风向、风速。
2、降尘、降水监测。做好城区2个点(西山会议楼、
下坝民族中学)每月1次降尘监测。一个点(西山会议楼)全年逢雨必测的降水监测工作,及时上报国控酸尘降监测数据。降水监测项目为:降水量、pH 、电导率、SO 42-、NO 3-、NH 4+、Ca 2+、Mg 2+、Cl -、K +、Na +、F -共12项。
3、市级中心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继续开展我区濯
水、石会、马喇、阿蓬江4个市级中心镇每季度一月(3、6、9、12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为:降尘和硫酸盐化速率(碱片法)共2项。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1. 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1)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小南海、洞塘水库两
个城市饮用水源地分别设置1个断面,每月上旬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表2所列项目加叶绿素a 、透明度共31项,并增测1次表3中特定项目前35项,共64项。
(2)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区30个街道、镇、
乡除5个街道、1个乡共同饮用城市饮用水源地外24个街道、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半年监测一次,分别在4月和9月完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所列项目共29项。
2. 地表水质监测。
(1)国控、市控断面地表水监测。涉及我区国控、
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3个,分别为黔江河的下坝、阿蓬江的湾塘、乌江的万木,每月10日前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加上流量、电导率和水位共27项。
(2)国控锰三角地区地表水监测。我区承担国控锰
三角地区地表水监测断面5个,分别为溶溪河的溪口、酉水河的大溪、高桥、龙潭河的妙泉、花垣河的茶洞,每月10日前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流量、电导率、锰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总氮外的23项,共计26项。
(3)大中型水库监测
全区涉及大中型水库监测2个(小南海和洞塘水库),
监测时间和频率为:每半年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加上电导率、水位、叶绿素a 和透明度共28项。
(三)声环境质量监测。
全区共设置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100个,交通干线
噪声监测点位20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7个。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上半年监测1次,在5月完成;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时间和频次为每季度监测1次,分别在1、4、7、10月完成。噪声监测技术规范按《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总站物〔2010〕241号)执行。
(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为推动城乡统筹环境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监测,按照
市局有关要求,我区选择2个连片整治示范村庄开展试点监测,一是2009年农村“以奖促治”的小南海镇的小南海村,二是2012年13个村庄连片整治示范村中的阿蓬江镇两河居委。每个村设置1个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1个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同时在每个村选择菜地、基本农田、居民聚集区各布设3个监测点位、选择2类重点污染场地各布设3个监测点位。地表水和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源地的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表2中的基本项目28项(除CODCr 以外的项目),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地的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23项,监测时间和频次分别为2月和7月,每月监测一次。空气质量监测项目为SO 2、NO 2、PM 10日均值,监测时间和频次分别为5月和10月,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月份各选连续5天,SO 2、NO 2每天进行不少于18小时的采样,PM 10
每天进行不少于12小时的采样。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5个,每年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土壤理化性质指标PH 、阳离子交换量,无机污染物指标砷、镉、钴、铬、铜、汞、镍、铅、硒、锌,有机污染物指标监测3-5种主要有机氯农药,同时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农业生产情况、农业生产条件、污染源调查。
二、加强污染源监测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监测。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年重点污染源
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污染源监测实施方案,保质完成辖区及所辐射区(自治县)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市管企业、区减排企业等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监测企业、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按照《重庆市2012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执行。
(二)其它污染源监测。
结合我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市、区环保局
完成总量减排、污染源监督、排污申报、环境执法、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等相关监测工作,及时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另行发文。
三、加强环境应急监测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把黔江建成渝东南地
区中心城市的决定》(重庆市委、市政府[2010]36号)文件要求,制定渝东南环境应急监测监控中心项目建设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做好应急
监测能力和技术储备,确保监测系统时刻处于应急状态。
(二)加强对辖区及辐射区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
数据的综合分析,建立和完善应急监测响应程序,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为及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支撑。
(三)开展应急演练。在市环境监测中心指导下,组
织所辐射区县(黔江、彭水、酉阳、秀山)环境监测站于下半年10月底前地酉阳县开展一次渝东南片区环境应急监测演练。
四、加强环境质量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加强环境
监测质量管理,按期申请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站实验室间盲样比对、盲样抽考和现场质量抽查等活动。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环境监测全程质量控制措施,促进监测质量的提高。
五、加强数据分析运用
(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及动态分析,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对外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和辖区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充分发挥监测数据的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能力,为环境管理提供更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撑。
(二)做好数据上报及建库工作。按时上报各类环境质
量监测例行报告(表) ,做好环境监测行政管理软件的应用,保证监测管理数据的实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正常报送。分类、分年度整理建档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资料,汇总建库创模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
(三)组织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及时组织编制本辖
区《环境状况公报》、《二○一一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二○一一年污染源排放状况报告》和《环境监测专题报告》,全面、科学提供环境质量信息,以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检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全方位提升环境监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六、加快监测能力建设
(一)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按照《重庆市环境监测
站建设标准》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0]5号)要求,制定标准化建设等级达标计划及实施方案,争取区委政府重视支持,解决监测人员、编制、业务用房和经费不足等问题,力争实现重庆市二级三类环境监测站达标建设。年末监测员机构人员编制增加到30人,人员数量经过公开招聘或引进达到20人,监测业务用房项目完成主体建设。
(二)环境监测业务素质建设。组织开展比对考核、竞
赛评比、送出去培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加大环境监测人员素质能力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能力,力争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前35
项特定项目拓展持证考核工作,实现水质64项持证能力和土壤监测分析能力。
七、规范委托服务性监测及收费
严格按照市环保局《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
整我市环境监测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环发〔2003〕1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性监测收费,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委托监测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八、积极履行中心职责
按照市上要求,按时组织保质完成辐射区域国控锰三
角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跨界考核河流的抽测工作、城市环境噪声和空气自动站监测质量抽测工作。建立和完善片区应急监测联动机制,有效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监测演练,大力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积极开展片区环境监测人员业务指导与监督 ,努力提高本片区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主题词:环保 监测 要点 通知
抄送:市局环监处、市环境监测中心。
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