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以提高人们的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示设置总体要求
1、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均应设置安全标志,其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2、安全标志、符号和文字警告应该含意明确、内容具体且有针对性、颜色鲜明、清晰、持久。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且与安全有关的地方,不宜设在门、窗、架或可移动的物体上。
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标志》(GB2894-199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
二、责任机构及其职责
1、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制定安全警示和安全标识、标志的含义和使用、更换标准,对承包商现场警示标志的设置、更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理方负责对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实施监督,负责对安全标志设置的适宜性进行监督检查。
3、承包商负责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制作及现场布置,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承包商至少每月组织1次现场安全标志检查,并形成相关记录。
三、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时标识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时,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3、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6、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7、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四、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检查与跟踪
1、承包商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布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对现场各种安全标志进行完善和维护。
2、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对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布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不符合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安质部负责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整改情况的复查与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