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对道德思维的影响
权力对道德思维的影响
2010020735 毛重琳 应用心理学
摘要
本研究包括三个实验研究,考察了人们思考或拥有权力(Power )对道德两难问题解决的影响。结果发现,高权力启动会增加基于规则的(道义论的)道德思维,而低权力启动会增加人们对行为后果的(结果论的)道德思维。具体而言,当人们进行某种道德行为判断时,高权力启动的人倾向于考虑行为是否违反了规则,低权力启动的人则倾向于考虑行为的后果。三个实验都证实了,当要求被试思考权力时,就会增加基于规则的道德思维而减少基于行为后果的道德思维。
关键词:权力和道德思维,基于原则,基于行为结果,义务论,结果论
1. 前言
1.1道德思维
在人们的职业生涯中,经常需要对一些会影响到其他人的道德问题作出判断或决定。例如,设想一个在中学教写作技巧课程的老师,这个课程需要上交一篇作文。在交作业的最后限期,教师遇到一名因为有偏头痛而不能按时完成作文的学生,这个学生向老师请求延期一天。一方面,老师觉得这个学生是真诚的,而且一个小小的宽限也体现了她人性化的教育。但另一方面,老师担心同意延期的话会打破了规则。毕竟,期限对于每个学生来说都是一视同仁的。如果她同意给这个学生宽限的话,那其他的学生也会开始效仿。
在我们的例子中,教师面临着一个道德两难困境,这个问题在于她要决定怎样才是公平的,以及在至少有两个不同结果、而且会对不同的人造成不同后果的选项中选择一个(Velasquez & Rostankowski, 1985) 。这些道德两难困境在人们要遵守规则的时候是很普遍的。尽管大部分的规则都是很明确的,但是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似乎超出了这些规则的预期范围的特殊情况。然后我们又面临着是要遵守规则(坚持期限)还是不遵守规则(准许延期)的道德两难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面临着两种相反的解决困境的道德思维方式(Anscombe, 1958; Beauchamp, 2001) 。一方面是基于规则的(义务论)的道德思维,其中,一项行为的正确与否是以该行为是否遵从现有的原则、遵守法律、遵从规范和规则作为判断基础的。如果李明偷我的自行车,这是不道德的,因为它违反了偷窃是不应该的基本原则。在基于规则的道德思维里,不论在什么情况,行为本质上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另一方面,有基于行为后果的(结果论)道德思维,在这里,一项行为的正确性,不是由它与原则符合的程度决定的,而是通过该行为的后果得到。
李明偷我的自行车,这是错误的,因为这违背了基本的规则,但这也可能是正确的,例如有了自行车,李明就可以更快地把他母亲送到医院,挽救他生病的母亲。
由于这些相反的道德原则,道德推理可能相当复杂。我们想的是,解决这些难题时,我们如何不被看似微不足道的外界影响。我们想的是,我们目前的社会状况不会影响我们的道德推理。旧的道德思维模型反映了这种道德决策的观点(e.g., Kohlberg, 1969; Piaget, 1932/1965;Turiel, 1983) 。在这些模型中,道德判断被认为是一个稳定的、全面的、内在的道德推理过程的产物。然而最近这种说法一直遭到质疑,而且,道德思维常常是基于强烈的直觉这一观点已经得到证实。(Haidt, 2001; Valdesolo & DeSteno, 2006; Wheatley & Haidt, 2005)。人们不能达到成为个人道德推理结果的道德判断。相反,他们依赖于一些快速的、自动地决定他们的道德决策的直觉,而这些直觉常常会被上下文的线索,例如社会或者文化环境所影响。
1.2权力的影响
在本文中,我们要阐明权力这种社会文化环境的结果。事实上,权力很可能是最重要的社会影响的形式(Russell ,1938)。根据Galinsky 和他的同事的研究,我们把权力定义为控制资源、自己和他人的能力(Galinsky, Gruenfeld, & Magee, 2003; Keltner, Gruenfeld, & Anderson, 2003; Thibaut & Kelley, 1959)。这个定义有别于权力的相关概念,这些概念是指一个人在社会等级中的地位(Anderson, John, Keltner, & Kring, 2001)。虽然实际上地位和权力往往是相辅相成的,但两者是不同的概念(Weber, 1915/1947)。
我们的目标是证实权力的主观感觉会影响人们思考和判断道德问题的方式,这种权力可能是真实拥有的权力,或者只是拥有权力的想法。具体来说,我们设想高低权力分别与基于规则的和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维有关。也就是说,我们期望高权力的个人更倾向于基于规则的道德方面,而低权力的个人更多地依赖于行为结果来进行道德考虑。
一点很重要的是,我们研究的是权力对道德思维方式的影响,而不是道德本身。也就是说,我们不是想证明权力使人怎样的邪恶。虽然某些形式的权力的确是会使道德败坏(Kipnis, 1972/ 1976),但最近,有人认为,权力的作用不是单纯的只是积极或消极。一种比较好的观点是,权力可以使人有全面的转变,这种转变可能是消极的(腐败),也可能是积极的(值得称赞),具体要取决于个人,情境和背景(e.g., Chen, Lee-Chai & Bargh, 2001; Galinsky etal, 2003; Keltner etal, 2003; Lammers & Galinsky, 2009; Lammers, Galinsky, Gordijn & Otten, 2008; Lammers & Stapel, 2009)。在本文中,我们沿着这样的思路走。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权力使人有更少或更多的道德,而是权力会影响他们的道德思维的方式。高权力的个人更
倾向于基于规则的道德思维,而低权力的个人更多地依赖于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维。
我们对权力影响的设想是基于这样一种观点:高权力的人容易被稳定吸引,因为他们高权力的地位使他们能控制资源,自己和他人(Emerson, 1962; Fiske, 1993; Galinsky et al., 2003; Thibaut & Kelley, 1959)。因此,我们预期,高权力的人会被能稳固他们权力的道德法则吸引。规则在本质上更稳定。如果一个人信奉基于行为结果的原则,那么道德的决定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情境的特殊性。但是,规则和原则经常不受地点或情境的影响,引起同样的道德反应(Kelman, 1969/ 2001)。如果因为规则的规定而认定偷窃是错误的话,那么不管今天还是明天,无论是下雨还是下雪,偷窃都是错误的。此外,更多的社会条件中产生的规范、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以及其他抽象的基于规则的原则都可以被看作是稳定权力关系的主要手段(Foucault & Gordon, 1980; Sidanius & Pratto, 1993; Sidanius, Pratto, van Laar& Levin, 2004; Sidanius, van Laar, Levin & Sinclair, 2003)。一个系统的规则、规范、价值观念,可以使有权力的人确保没有权力的人服从这个系统,从而遵守制度、维护现状(Gramsci, 1971; Habermas, 1975)。因此,因为规则有利于有权力的人维持现状,因为给予规则的道德思维能维持现状,高权力的人就应该更强地倾向于基于规则的道德。
没有权力的人可能有相反的动机。有权力的人倾向于维持现状而且把注意力集中在支持规则系统上,而没有权力的人则更倾向于发现权力关系中可能的消极作用。因此,他们采用一种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系统,因为没有权力的人通过把注意力集中在权力关系中不公平的行为结果上,可以快速地发现权力可能带给他们的消极影响(Gramsci, 1971; Habermas, 1975; Tyler & McGraw, 1986; Weber, 1922/1968)。不平等的分配带来的不公平总是可以隐蔽在抽象的、基于规则的道德原则上,例如精英的概念。而侧重于行为结果的话,任何的不公平都可以立即暴露出来并被发现(Sidanius, 1992)。
基于规则和基于行为结果的思维这两种相对立的力量,可以体现在发生冲突,社会弱势群体期望社会变革而权力大的派别希望维持现状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高权力的人指向规则,法律和原则的重要性和效力,并企图使用这种基于规则的道德封锁变革的路线。在另一方面,没有权力的人把注意力集中于在实际上的、以经验为根据的作用,并通过辩称制度产生的结果是不道德的来呼吁改革(Eisinger, 1973; McAdam, Tarrow, & Tilly, 2001; Tarrow, 1998) 。例如,资本主义可以说是合法的和公平的,因为同样的供应和需求规则适用于所有人,但也可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它会导致贫富之间更大的不平等。有钱的富人(即有权力的人)倾向于第一种——基于规则的道德立场,而没有钱的穷人(即没有权力的人)则采取相反——基于行为结果的立场。
我们的目的是证实权力的这种作用,即在更多的控制条件下,高权力导致基于规则的道德思维,低权力导致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维。目前还没有权力对道德思维方式影响的研究。然而,证实了权力对道德思维有影响是重要的,因为这种权力的作用,提出了对人们公正性的结构性威胁,因为结果可能是,人们作出的道德决定高度取决于他们现在所处的权力结构的位置。权力对道德思维的影响特别重要,因为在实际中道德的决定往往是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作的。在日常工作中,教师(例如在我们前面的例子)决定学生是对还是错,以及是否会通过或不合格;经理们常常需要作出类似的有关员工的决定;法官需要决定被告是否有罪。如果我们发现高权力的人有不同的思考道德问题方式以及会做出不同的决定,那么必须要清楚这种影响的存在,并力求纠正这种影响。
1.3本研究概述
我们假设权力影响人们思考道德两难困境问题的方式,而且高权力的参与者更多地依赖于基于规则的道德,因为这符合他们的利益;低权力的参与者更多地依赖于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考虑。我们进行了三个实验以证明这个假设,我们把注意力只集中在一个抽象的环境中的道德思维。也就是说,参加者扮演中立观察者,本身并没有加入到困境当中。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测试权力在道德思维中的影响,而不受个人的影响或顾虑的干扰。我们启动概念来操纵权力,让参加者想到高或低的权力。我们证明了与低权力相比,高权力增加基于规则的(减少以成果为基础)的道德思想。
2. 预试研究
在进行我们的主要实验前,我们首先测试了两个预试研究的大意。在第一次相关研究中(N = 179),我们计算了参加者在道德偏好上,个人权力对慢性情绪的影响(Anderson & Galinsky, 2006; Anderson, John & Keltner, 2005)。在这里,我们使基于规则的道德原则(“对待每个人都一样”)与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原则(“有时作出例外”)相对立,并进行测量。我们发现,权力大大减少了基于行为结果的思维(增加了基于规则的思维)B = −0.69, SE = .25, p = .006。
第二个预试研究(N = 35)重复了这个结果,但现在通过操纵参加者高低权力的体验(Galinsky etal, 2003),以及通过测量基于规则的道德原则的重要性(我常常发现坚守法律很重要)和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原则(我通常觉得重要的是如果必要的话,能够作出例外规定 ),两个独立的项目都是用9点计分量表。我们发现了交互作用的影响,F (1, 31) = 4.61, p = .04,
ηp 2 = .13,表明高权力略微增加了基于规则的道德原则的重要性(P = .08),但却略微减少了
与行为结果相关的道德的重要性(P = 0.09)。
3. 实验一
预试研究中我们发现,权力对基于规则的道德思维影响超过了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维的影响,与预试研究相比,我们现在想测出在道德两难困境中权力对实际决定的影响。然而,使用这些困境的一个问题是,它并没有明确影响是否真的是由于道德思维方式的差异而引起的。他们也可能是由于特定的行为而造成的权力对参加者偏好的直接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通过正交操纵权力和实际决定控制该决定的影响。有所不同的规定是,我们提出的一个道德两难困境中,他们可以拒绝或接受邀请,我们还会问他们,觉得决定拒绝(或接受在其他的条件下),哪种道德考虑是最好的。我们预计,在实际的独立决策中,与低权力相比,高权力会增加基于规则的道德偏好而减少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考虑。
3.1方法
3.1.1被试与设计
参加者为69名华南师大学生。男生35人,女生34人。参加者被随机分配到一个2(权力:高对低)× 2(决定:拒绝对接受)被试间的设计。
3.1.2实验程序
我们首先给参加者呈现一个人际关系的两难困境,这是从Donenberg and Hoffman (1988)的研究中改编过来的。在困境里,有一个需要作出道德决定的高中的女生。我们会把这个决定呈现给参加者并提问他们觉得基于规则的还是基于行为结果的决定比较好。具体来说,他们读的两难困境问题是:“一个叫李敏的高中女生已经答应帮她的女性朋友刘娟解决一个私人问题,这时,她们班新来的女同学王芳,在邀请李敏一起去看电影。这时,李敏必须决定是要忠于她的老朋友,还是对另一个新的朋友表示友好。
权力操控。看完困境后,在作出决定之前,参加者要先完成一个看似无关的搜索单词的游戏。参加者需要从垂直或水平排列的132个字母网格中,划出8个单词。根据实验条件,网格里的单词有一半是没有意义的填充物,另一半是与高权力(控制,影响,权力和权威)或低权力(下属,无能为力,依赖,顺从)相关的单词。
决定操控与测量。完成权力操作的部分后,参加者返回到道德困境。在一种条件下,参加者读到李敏决定拒绝王芳的邀请,并履行她对刘娟承诺。在其另一种条件下,他们读到相反的结果:李敏重新安排她与刘娟约定,跟王芳一起去看电影。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道德困境
符合我们的设计,因为这两项决定都包含两种条件——都有基于规则的和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论据支持。
在拒绝条件下的参加者被问到:“如果你会建议李敏拒绝王芳一起看电影的邀请并遵守跟刘娟的约定,最好的理由是什么?”参加者在9点计分量表中作出选择,由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争论(1分 =刘娟需要有人来帮助她的问题)到基于规则的道德争论(9 =承诺是人情债)。
接受条件参加者被问到:“如果你会建议李敏接受王芳的邀请去看电影,并重新安排她与刘娟的约定,最好的理由是什么?”在这里,参加者在9点计分量表中作出选择,由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争论(1分 =王芳在新学校需要新的朋友,否则她会感到孤独)到基于规则的道德争论(9分 =这是欢迎新同学并对其表示友好的好规则)。最后,问参加者对此次实验目的的想法。
3.2结果与讨论
参加者都没有猜到实验的真正目的。两因素方差分析(ANOVA )测出权力和决定对参加者道德决定的影响显示,和预料中的一样,权力的主效应显著,F (1, 65) = 4.91, p = .03, ηp 2 = .07,
(F s
5.16, SD = 2.49)。而相比之下,低权力条件下的参加者有更强的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考虑偏好(M = 3.34, SD = 2.36)。
这些结果再次了支持高权力导致更强的基于规则的道德考虑的偏好,而低权力导致更强的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考虑偏好的假设。与预试研究相比,这些结果显示在实际的道德两难困境中的道德思维效应,而不是抽象的道德原则的描述。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我们是在把参加者随机分配到两个道德决定中的一个而发现这种影响。也就是说,我们证明了权力影响道德思维,但这并不是由于对其中一个结果的偏好引起的(如与王芳一起去看电影)。最后,我们通过在不显眼的单词上操作权力证明了这种效应。参加者只能看到影响他们道德态度的与权力有关的词。参加者没有猜到研究的真正目的。这表明,这种权力的作用至少部分是自动进行的。
4. 实验二
在实验一中,我们发现,独立于人们实际作出的真实决定上,权力影响道德思维。然而,这个实验的一个缺点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就像把婴儿跟洗澡水一起倒掉,它也扔掉了婴儿。毕竟,尽管我们发现权力影响道德思维,尽管这使人们领悟如何达成正确的道德决定,但我们主要研究权力如何影响我们实际决定。
因此在我们的第二个实验中,我们使用了一个可以证明权力的影响的同时可以排除掉行为结果偏好原因的实验设计。在这个设计中,我们再一次操纵权力以及交互操纵权力,基于规则
的与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决定是否分别引起道德两难困境中积极或消极的结果。与前面的实验有所不同的是,一半的参与者是在基于规则的道德意味着不好的事情(惩罚)而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意味着好的事情(不用惩罚)的两难困境的实验条件下。另一半的参加者的情况完全相反:基于规则的道德意味着积极的东西(奖励),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意味着消极的东西(没有奖励)。我们预期,独立于目标的结果,高权力的参加者更倾向于作基于规则的道德决定,而低权力的参加者更倾向于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维。
4.1方法
4.1.1被试与设计
参加者为68名华南师大的大学生。男生33人、女生35。参加者被随机分配到一个2(权力:高对低)× 2(困境类型:惩罚对奖励)被试间的设计。
4.1.2实验程序
参加者首先完成了一个权力经验的启动任务(Galinsky et al., 2003)。参加者被要求回忆起高或低权力(取决于实验条件)的一段经历,并在一张白纸描述发生了什么以及他们的感受。接着,让参加者阅读两种道德困境之一。在惩罚条件下,参加者阅读到以下内容:
老师坚持以下原则:如果一个孩子在课堂上表现不好,老师就会惩罚他。小明是其中一个孩子。小明今天没有表现好,而且跟其他孩子打架。因此,根据规则他必须受到惩罚。但是老师怀疑小明打架是其他孩子们挑起的。因此,教师考虑不惩罚小明。另一方面,不惩罚小明可能破坏规则而且制造混乱混乱。老师应该怎样做? (1分 =例外[即不要惩罚],9 分=遵守规则[即惩罚])。
在奖励条件下,参加者阅读到以下内容:
老师坚持以下原则:如果一个孩子在课堂上表现好,老师就会奖励他。小明完成了功课,因此按照规则他应该得到奖励。但是老师怀疑小明的功课作弊,因此不应该奖励。然而,教师担心违反规则可能会引起混乱。老师应该怎样做? (1 分=例外[即,不要奖励],9分 =遵守规则[即奖励])。
我们拟定了上面两个困境,在一个条件下,基于规则的道德决定(遵守规则)意味着对小明的消极的行为(惩罚)和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决定(作出例外)意味着积极的行为(不惩罚)。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基于规则的决定于基于行为结果的决定由相反的含意(即,积极=奖励,消极=不奖励)。也就是说,这两种条件正交操纵道德(基于规则对基于行为结果)和决定(积极对消极)。
4.2结果与讨论
参加者没有准确猜到启动任务和后面道德困境任务之间的关系。一位参加者的数据不予考虑,因为她没有完成权力启动,虽然这不影响结果。 2(权力)× 2(困境类型)的ANOVA 测出参加者权力的主效应显著,证明了与低权力条件者的参加者(M = 6.48, SD = 2.11)相比,高权力条件下的参加者更倾向于基于规则的道德决定(M = 7.65, SD = 1.32)F (1, 63) = 7.36, p = .009, ηp 2 = .11。如假设,这个显著的主效应不受困境类型(F = .09, p = .77)的影响。
我们还发现了一个不是那么有意义的困境条件的主效应,F (1, 63) = 18.61, p
这表明与惩罚小明相比(M = 6.21, SD = 1.74),参加者更倾向于在小明得到奖励的情况下遵循规则(M = 7.97, SD = 1.49)。
这些结果再次印证了高权力促进基于规则的道德思维,而低权力引起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维的发现。这种影响并不是由于对权力的结果偏好而引起的,而是由两种道德思维方式直接引起的。毕竟,在这两种类型的困境中,独立于个人受决定影响的结果,高权力参加者更有可能采取基于规则而不是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决定。
5. 实验3a 和3b
用两个实验证实最大限度地证明了权力对道德思维方式影响的可靠性后,我们决定将重点放在测试影响的稳定性上。过去的实验研究都是在相对温和的道德困境中测试影响。为什么高中女孩李敏会跟她其中之一的女性朋友一起(实验一),或小明是否得到惩罚或奖励(实验二)相对来说都是无关紧要。实验三中,我们要在更极端的道德困境中测试同样的权力的影响,在这些困境中决定关乎生命或死亡。在实验3a 中,我们使用了医疗困境,在这里决定对病人的生活质量有很大影响。在实验3b 中,我们侧重于使用非法审讯手段的困境。此外,我们还把这两个实验设置在一起,因为像在实验2中一样,一种困境中基于规则的决策可能是积极的,但在另一个困境中则可能是消极的。也就是说,这两个实验共同表明,这种作用,不会被决定的效价所驱动
5.1方法
5.1.1被试与设计
参加者为31个(实验3a )和24个(实验3b )的华南师大的大学生。参加者被随机分配到两种条件中的任意一种中(低权力或高权力)。
5.1.2程序
实验在单独的小房间里进行,房间里有纸张和铅笔。所有参加者首先完成了在实验二人中同样使用的体验权力的启动操作(Galinsky etal, 2003)。接下来,他们阅读两种道德困境之
一,两种困境都排除掉了基于规则与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考虑的相互对立。
困境实验3a
这个道德困境描述了一个医生,张强,如何诊断年轻人换了绝症:
虽然这个男的没有感觉到任何的问题或者没有因为患病而有任何的不便,但很确定他会在6到9个月内死亡。任何的治疗都治不了他。偶然间他的女朋友比他先知道了这个诊断。于是她请求张强医生先不要告诉那个男的。她解释说,是因为她的男朋友一直想去非洲而且最近已经一起预定了机票过去。鉴于该名男子无论如何都会死,没有办法可以治愈他,女友坚持认为如果医生假期后告诉他真相的话会比较好。然而医院的规则和规定要求医生必须尽早告知病人他的病情。张强医生应该怎么做呢?
参加者随后表示,他们认为张强医生应该的行为是,在9点计分量表中,从1至(假期后告知病人——基于行为结果)和9(直接告知病人——基于规则)。从基于行为结果的角度看,假期后告知病人会比较好,因为这可以让病人在他最后的日子里过得比较开心。而基于规则的角度看,马上告诉病人会比较好,因为这是遵守医院的规定。最后,感谢参加者参与实验。 实验3b 的困境
第二个困境是根据2002年发生在德国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那一年,一个银行家11岁的儿子在放学的路上被绑架了。三天以后,警察在疑犯拿赎金的时候逮捕了他。疑犯承认了绑架,也说他知道男孩在哪里,但是拒绝说出男孩的下落。他的不合作让警察担心男孩可能是被关在一个没有是食物跟水的地方,如果不尽快找到的话就死去。因此,警方决定威胁跟严刑拷问疑犯。于是疑犯很快就范并带着警察找到了男孩,但是男孩已经死了。
该案件在德国引发了一场关于在审讯中什么才是被允许的争论。我们选择这个困境是因为从基于规则的观点看,警方的行为是错误的。毕竟这打破了不可侵犯人身的原则和我们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方面对酷刑的禁令。然而,从基于行为结果的角度来看,如果这可以防止状况变得更坏,这是应该做的事情。参加者阅读这个道德困境并被要求回答上述条件下三种审讯方式是否应该被允许。具体来说,参加者需要评定“心理压力”,“扣缴税款”和“身体暴力”(不导致永久性伤害)上的允许。三种技术的评分都为9个等级(1 分=不能接受, 9 =可接受)。
5.2结果与讨论
我们分别分析了实验3a 和3b 。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测试在第一个医疗困境(实验3a )中权力对参加者道德决定的影响,权力的效应显著。在医疗困境道德决定的影响表现出显着的影响力,F (1, 29) = 10.86, p = .003, ηp 2 = .27,这表明在高权力条件下参加者更以规则为导向
(M = 6.65, SD = 2.34),因此,与低权力条件下更有可能赞同病人女朋友意见等到假期后才告诉病人病情的参加者相比,高权力条件的参加者更有可能直接告诉病人他的病情(M = 3.86, SD = 2.35)。
2(被试间:权力)× 3(被试内:三种方式的接受程度),第二个困境中对酷刑(实验3b )的允许度的两因素方差分析显示出与假设一致的权力的主效应显著F (1, 22) = 5.42, p = .03, ηp 2 = .20。与低权力条件下的参加者相比(M = 7.33, SD = 1.09),高权力条件下的参加者更
不能容忍几种方式(M = 6.31, SD = 1.07),这说明,在高权力条件下的参加者更倾向于使用基于规则的道德决定并遵守规则,而在低权力下的参加者则更倾向于作出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决定,允许非法审讯技术。
实验3a 和3b 表明在道德思考中,权力的影响是稳定的,而且它可能会出现在决定并不重要但是却关乎生活或死亡的困境中。此外,实验3a 和3b 还很好地结合从不同的方面论证了实验2中的观点。在实验3a 中,低权力的参加者比高权力的参加者对病人更仁慈。毕竟,他们冒险打破规则,以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然而在实验3b 中,低权力的参加者表现出不友好行为,因为他们更倾向于认为各种审讯技巧可以被采纳。这表明,高(或低)的权力不影响道德思维,因为它影响的是人们更喜欢的结果(无论他们是想友好还是残酷地对目标)。相反,独立于作出的选择的结果,高权力引起更多的基于规则的道德思考,而低权力引起更多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考。
6. 讨论
6.1关于实验方法的讨论
首先,我们的协变量分析表明,高权力导致人们作出更多基于规则的道德判断,因为高权力的人有增加基于规则的道德取向。道德取向作为一种强大的中介物,其加入了之后,自变量的直接影响不再显著,这表明权力完全受道德取向的影响(Baron & Kenny, 1986)。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在真实的基于规则的决定中权力的影响可以解释为高权力的参加者增加了基于规则的道德取向。其次,这个结论在我们排除了情绪、观点采纳、或者是参加者对作出基于规则或基于结果的决定的感知的困难带来任何干扰的可能性后得到加强。第三,我们使用真实的权力的操纵,这让参加者相信他们对其他的参加者有真实的影响或相信自己真的被其他的参加者影响着,还有真实的道德决定,这些决定让参加者相信实验的过程以及程序的结果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参加者本人就是道德困境中有权力或者没有权力的主要人物。这不仅增加了我们调查结果的生态效度,还允许我们把我们的调查结果推广到感知者亲身参与到困境中而不只是中立一方的道德困境中去。
6.2主观权力感对道德判断的影响
通过不同的实验中, 我们可以得出, 主观的权力感觉影响人们的直觉偏好,使其偏向于基于规则的道德思维方式和判断。在一系列的预试研究中, 我们了发现了高权力的人更看重参与者是否是基于规则的道德争论,并更少重视参与者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争论的初步证据。然后我们进行了三个实验来测试这是否能转化为在道德困境中所作出的决定,在这里我们用三个不同方法来排除,在面对道德困境时,高权力的人的选择是因为他们更残酷或者更善良的可能性。在这三个实验, 参加者并不是实际困境中的角色。他们的角色是中立的观察者。
我们的调查表明,权力影响道德思维的方式,而不是道德本身(参见Kipnis, 1972/ 1976)。权力对人通常有不一样的影响,有时甚至也可以表现为恶毒的行为。规则导向或者结果导向的价值判断只取决于所面临的具体困境。
因此,我们的研究表明,权力影响道德思想作风,而不是道德本身。权力的效应具有普遍的变化,它可能是仁爱的,也可能是邪恶的:这都取决于基于规则的或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维发上的背景。我们的研究证明,人们认为正确或错误不仅仅是困境中多方面的功能,而是人们对权力的主观感觉。
在这些研究中,我们通过呈现道德困境并提问参加者,他们认为什么道德原则是更重要或者更不重要的来挖掘到的思维过程。读者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我们没有问她们是怎样作决定的,为什么他们会作出那样的决定。而我们想要说明的是,尽管人们可以报告他们认知的结果,也就是说作出一个道德决定,他们并不能可靠地报告出他们是怎样决定的心理活动。(Haidt, 2001, 2007; Nisbett & Wilson, 1977; Uleman & Bargh, 1989)。因此我们选择了对参加者道德决定和道德倾向的测量,并从中得知心理活动背后的道德思维。
我们解释时指出,基于规则的思维更吸引有权力的人是因为稳定迎合了他们的利益,因此在认识上更吸引。实验5加强了这个解释,这个实验表明当规则与他们的利益冲突时,权力的这种效应就会被破坏。但也可能存在其他的原因——确定的权力-道德链。(Smith& Trope, 2006) 的研究表明,权力引起更多的共同处理过程以及防止因细节而分心。权力还可能增加基于规则的道德思维,因为要作出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决定需要更集中注意到环境中的具体细节,以及忽略大的背景。一个相关的解释是,可能是如果人们描述的道德事件足够抽象,他们可能感知到这更加稳定(Liberman & Trope, 2008; Wigboldus, Semin & Spears, 2000)这种解释似乎更可信,因为稳定的问题需要稳定的答案,这也可以增加基于规则的思考。我们会在今后的研究中探索这两种解释。
7. 局限性及启示
当然,目前的工作还有很多的缺点和局限性。
首先,在大多数实验中,我们只去除了一个基于规则和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维互斥的项目,尽可能有效地测量道德思维。虽然很多时候,在我们的医疗困境或在审讯情况下两者是相对立的,但也可能有两者是一致的情况。我们的测量没有办法有效地利用到这一点。
第二,我们把自己限制在相对有限的基于结果的思维中而没有研究基于行为结果的更为极端的思维:功利主义。有可能权力对功利思想与基于行为结果的思维有不同的影响。功力主义需要参加者的距离的控制(to sacrifice one person for the benefit of 10)。因为权力与扩大人际距离有关(Lee & Tiedens, 2001),与减少观点采纳(Galinsky etal, 2006)、减弱同情心有关(Van Kleef etal, 2008),这可能是因为权力促进功力思考。
第三也是最后一个缺点是,研究都是操纵权力的经验,而不是真实的对他们行使权力的过程。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的目标是研究得出的效应在现有的权力差异中是否存在,例如通过研究组织中的权力。在这些结果之前,我们总结了出研究中三个重要的启示。
首先,我们的结论让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更多代表不同权力间的当事人之间的道德争论。在这样的背景下,高权力的当事人(由于对基于规则的道德思维的依赖程度),他们对低权力的当事人会表现得很严格并且毫不松懈。同时,低权力的当事人也许会显得不负责任,而过多地关注与事情直接的牵连(而不是坚定地,负责任地坚守规则)。进一步说,如果基于规则和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原则导致不同的决定,低权力者与高权力者之间可能会引发冲突。
协调者可受益于目击到这种冲突,因为他们了解冲突的根源以及可以帮助他们解决争端。如果一个妥协方案结合了基于行为结果和基于规则的元素,则很可能更被双方接受。也就是说,这必须是由两种导向的基本原则共同建构的,并且包含对涉及的当事人都有利的结果。
其次,我们的结果也为在谈判中影响他人的策略提出了一些建议。特别在低权力者想通过影响高权力者从而达到自己目的的时候,他们不应该通过要求特别的对待或者要求例外的情况。毕竟,这与以规则导向思考的高权力者是矛盾的。先认同规则,原则和条款的重要性,再尝试去在现有的规则中找到合适的方法,这样的效果会更好。
再次,应该要意识到,以上的理论只适用与:一个人与高权力者磋商,并且结果不涉及到个人股权交易。当这样的以要求与有权力者一方的利益相关或者背道而驰时,这种影响就会有相反的效果,因为那时候有权力的人更倾向于放弃他们基于规则的道德倾向并采用更多的基于行为结果的思考方式——自我提升。这提示我们在与有权力的人谈判的时候,需要根据决定牵涉的方面把注意力集中在个人或者集体的项目中。当要作出基于规则的决定时,最好是通过在广
泛的、集体的项目上表达要求。而当要作出基于行为结果的决定时,最好是明确地表明并强调权力者会如何从决定中受益。
未来的研究可以通过更专业更易于控制的实验来检验这些不确定的假设。这样做的话,这样的研究才可以建立坚实的基础,就如我们在本文中提到的:高权力增加基于规则的道德思想,以及低权力增加基于行为结果的道德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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