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的会计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文/陈叔军
政府为了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特定摘 要:
企业的发展,通常会给有关企业予以经济支持,如财政拨款、担保、提供货物或服务等,这是政府补助的来由。政府补助主要特征是无偿性和直接性。无偿性是指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无需偿还,也无需付出所有权,政府更不会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企业按照政府公布的条件,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取得后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接受政府的监督。直接性是指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形成企业收益。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但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与企业间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的税收优惠(如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本文讨论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又分为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和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政府补助企业所得税处理
借:研发支出 贷:累计折旧
分摊递延收益的会计分录为: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第四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转销递延收益余额的会计分录为: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第二种情况: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三)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损益。
(四)企业因公共利益搬迁收到的政府补助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资产转入递延收益,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July.2014 Accountant
一、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政府
补助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收益法与资本法。收益法又分为总额法与净额法。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的会计处理法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会计科目核算。其中,“递延收益”会计科目专为政府补助而设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一般应当分步处理。
第一步,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第二步,企业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会计科目归集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者直接记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第三步,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营业外收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为:
11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五)政府补助的计量
应收制: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等,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实收制:除应收制情形外,均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计量:如有关凭证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附注披露:为了避免财务报表产生误导,对于不能合理确定价值的政府补助,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政府补助的性质、范围、期限。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不一样的是,不采取应收制,只采用实收制确认和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计量。
(四)税收返还的专门规定
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但是,如果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和返还发生在同一会计年度,则应当冲减当年的所得税费用或税金及附加,以便体现在年度利润表中。
三、政府补助的所得税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把收入分为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一般而言,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收入。本文主要讨论政府补助中的不征税收入,除不征税收入外,其他就属于征税收入。
(一)政府补助中的不征税收入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财税〔2008〕151号)。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财税〔2008〕151号)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财税〔2009〕87号、财税〔2011〕70号)。
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财税〔2008〕151号)。
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财税〔2008〕151号)。
(二)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折旧和摊销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8〕151号、财税〔2009〕87号、财税〔2011〕70号)。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的结余
企业将上述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9〕87号、财税〔2011〕70号)。
(四)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所得税的处理
二、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一般应当分步处理。
第一步,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第二步,企业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第三步,设备使用期间计提折旧和分配递延收益。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二)其他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三)政府补助的计量
会计师
12 2014.07
财务与管理
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财务业绩评价指标设计
◎文/于培友
摘 要:财务业绩评价是企业业绩评价的主要内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财务目标和财务特点不同,为促进企业目标实现和增强财务业绩评价指标的针对性,需要结合企业生命周期阶段设计不同的财务业绩指标组合。本文主要分析了不同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财务目标和财务特点,设计了不同的财务业绩指标组合。
特.卡普兰和大卫.诺顿认为财务目标是一切经济组织所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财务层面的指标概括了过去的容易衡量的经济结果,可以显示企业的战略及其实施和执行是否对改善企业盈利做出贡献。制定财务目标既可以关注获利能力,也可以是销售额的迅速提高。
由于评价财务业绩的各种指标在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重要性不同,需要结合企业发展阶段的战略重点和财务特点不同,对不同阶段财务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以体现企业不同
业绩评价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业绩、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财务业绩从财务的角度反映了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虽然财务指标对于经营管理成果的反映具有滞后性和数据容易被操纵的特点,仅用财务业绩来综合评价企业经营业绩不够全面,但财务业绩评价仍是目前企业业绩评价最主要的内容。世界上广为运用的杜邦分析体系就是基于财务业绩评价的方法。平衡计分卡的创立者罗伯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或者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
(五)企业再就业专项补贴收入的所得税的处理
纳税人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按财社〔2002〕107号中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以及其他超出财社〔2002〕10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的再就业补贴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04〕139号)。
目前,财社〔2002〕107号、财税〔2004〕139号均已废止。
(六)补偿款有关所得税的分期处理
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未来煤矿开采期间因增加排水或防止浸没支出等而获得的补偿款,应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直线法在取得补偿款当年及以后的10年内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如实际开采年限短于10年,应在最后一个开采年度将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的赔偿款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国税函〔2009〕18号)。
阶段战略重点的差异和不同阶段企业财务特点的差异。为体现不同发展阶段财务业绩指标组合差异,本文将财务指标区分为基本指标和辅助指标,基本指标在薪酬设计时给予较高的权重,而对于辅助指标给予较低的权重。
关键词:评价;生命周期 财务业绩;
一、财务业绩评价指标选择
传统的企业财务业绩评价通常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实际上存在综合项目的政府补助,既与资产相关,又与收益相关。
小企业会计准则把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其他政府补助。这种“二分法原则”的分类方法,就不存在第三类情况。
(二)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计量差异企业会计准则把政府补助的计量分为应收制和实收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企业取得的其他各种政府补助,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一律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三)会计准则与税法的所得税处理差异会计准则均允许采用递延收益确认收入。
税法原则上要求将政府补助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国税函〔2009〕18号对补偿款允许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仅是个案批复,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正如国税函〔2009〕18号所说,根据税法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明确将政府补助收入按受益期限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这样,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政府补助的处理不存在差异,既有利于税负公平、也有利于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建议财税部门把个案批复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财税政策。
参考文献:
四、政府补助的会计及所得税的处理的总结
(一)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分类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把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小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作者单位: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July.2014 Accountant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