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的困境与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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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的困境与突破 作者:瞿磊
来源:《桂海论丛》2014年第06期
摘 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人民政协是承载各种协商民主形式的有效载体,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最稳定最成熟的制度形式。作为民主决策机制,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中遭遇的现实困境是:在体制内,人民政协在政治体系中的权威缺乏足够法治保障;在体制外,政协委员缺乏与社会发生密切广泛联系的制度形式。人民政协权威性和利益代表多样性的缺失,影响到协商决策的有效性。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化,需要在法律上确认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机关性质,在制度上建立政协委员与多元社会的密切联系,完善协商程序,推动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创新。
关键词: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法治化;制度化
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6-0030-05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深刻阐述了在国家治理中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揭示了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关联。民主是现代国家最基本的政治逻辑和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民主政治建设上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就是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在党的领导下,将政治协商的原则和机制落实到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政协组织、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决策过程,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党治理现代国家的领导力、决策力、执行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个广泛、多层的制度体系,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在这个体系中处于中心的位置。一方面,与其他协商民主形式相比,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形成时间最早、制度化程度高、实效性强。另一方面,在政治协商过程中,人民政协建立起了与政党、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最广泛、最经常的制度联系,成为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的重要载体。协商的优势在于制度的力量,薄弱环节也在于协商决策缺乏法治保障和制度刚性。推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建设,对于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具有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一、从协商决策的有效性看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的困境
人民政协制度化发展的历史,是政治协商在科学决策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历史,是人民民主的理念落实于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历史。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们党在领导人民探索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中,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人民政协民主功能不断提升,从统一战线组织发展成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政治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