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三卷仲裁法案例题5
9、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
(1)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3)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答:(1)天南公司将海北公司作为申请人进行仲裁的行为是正确的。因为本案中的仲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天南公司将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则不正确。因为A银行并不是仲裁协议的当事人。
(2)天南公司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
(3)仲裁委员会应将该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提交给人民法院。
(4)天南公司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北京甲公司卖给北京乙公司红果2000斤,价金2000元,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也未达成仲裁协议。后因红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能解决。乙向北京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退货或降价处理。北京市中级法院会支持该诉讼请求吗?
答:(1)该案中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也未达成仲裁协议,故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2)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本案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都在北京,因此向北京的法院起诉是没有问题的。
(3)但本案争议标的额小,且不属于复杂,影响大的案件,应该由基层法院管辖。因此,受理案件的北京中院应当将本案移送有关基层法院管辖。该基层法院应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11、甲乙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两公司在合同中订有:“双方若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仲裁”。甲遂向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则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后作出了裁决。乙不服,遂以原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认为,甲乙公司的仲裁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因此该仲裁条款无效,裁定撤销仲裁裁决。问:
1、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2、如果乙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应向哪一级法院申请撤销?
3、该仲裁裁决能否撤销?说明理由。
答:(1)该仲裁条款没有约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应当补充协议。若达成补充协议,则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该案,不能通过诉讼来解决。如果达不成仲裁补充协议,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2)若乙不服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
(3)若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则仲裁条款有效。该仲裁裁决不能撤销。但从本题材料来看,当事人并未达成补充协议,因此仲裁条款无效。裁决可以撤销。撤销理由是: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