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建立"七项制度"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
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 浏览次数:32164 2014-03-24 16:49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13年,尤溪县纪委监察局以作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联系点为契机,针对乡镇纪委人员少、精力散、监督弱、办案难等问题,在全县15个乡镇纪委实行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日前,尤溪县纪委监察局建立了7项工作制度。
一是工作例会制度。由各协作区组长召集,每月召开1次,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经组长同意,可随时召开。工作例会主要结合片区实际,分析讨论本月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各协作区联络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考勤登记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是定期报告制度。各协作区内乡镇纪委每月要向本协作区报告工作,各协作区每季度要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协作区乡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纪委决议情况;贯彻落实县纪委常委会重要决议及工作安排情况;本协作区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呈报县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
三是信访核查制度。凡反映基层问题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信访件,一般先由县纪委信访室提出建议,送委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由协作区组长安排核查。各协作区组长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可直接牵头组织调查,也可指定协作区某一乡镇纪委牵头组织调查,但对调查情况要进行跟踪指导督办。对信访核查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督促按干部管辖和程序进行立案处理。信访核查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对违反办理程序、办理质量低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纪委信访室负责将协作区移交的信访调查等材料组卷归档。
四是宣传教育制度。各协作区负责督促抓好本协作区各乡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送纪送法下基层”活动,除日常自学外,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重点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督促抓好本协作区内各乡镇纪委向县纪检监察内外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将每月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
五是监督检查制度。各协作区负责指导督促本协作区内各乡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机关效能建设、执法监察、纠风专项治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同时,成立协作区工作巡查小组,不定期进行对各协作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是工作台账制度。各协作区要认真建立工作台账,以备工作检查。工作台账主要包括各协作区履行工作的情况;组织学习和业务培训情况;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案件和信访件完成情况;开展综合性督导检查及执法、纠风、效能等专项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解决群众诉求及热点难点问题情况;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尤其要注意收集协作区在安排部署、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工作中形成的会议记录、领导讲话、领导批示、正式文件、总结汇报、新闻报道、音像图片等工作资料。
七是考评奖惩制度。把各协作区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各乡镇纪委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县纪委常委会年终综合评定各乡镇纪委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依据;各协作区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年度个人考评将与协作区工作开展情况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在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县纪委将把各乡镇支持、配合协作区工作情况列为年终对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配合、不支持协作区工作的有关乡镇和人员,将对其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