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租赁合同
03-09
猪场租赁合同
本合同遵守双方互利的前提下,经协商特拟以下条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猪场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地址:
第二条
租赁猪场的期限
租赁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开始计算,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
第三条
租金标准 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时间:于每年1月10日结算支付当年租金。延迟交付租金承担相当于当年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
1、甲方的权利
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②甲方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有权解除合同。
1> 、乙方擅自改变猪场的使用性质时;
2>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时;
3> 、乙方对猪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时;
4>、乙方擅自改造养猪场及其附属设施时。
2、乙方的权利
①乙方从事的生猪养殖,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受甲方干预。
②乙方只对猪场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不得改变养猪场使用性质,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造养猪场及其附属设施。
③乙方从租赁之日起,对猪场设备拥有无条件使用权。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2、乙方的义务。
①在生产过程中,乙方有维护和维修设备的义务。维护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②乙方有按时交纳电费的义务。
③甲方除提供场地外,其他一切投资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2、乙方的责任
①乙方对甲方猪场设备损坏,无法使用有赔偿责任。
②乙方对母猪的非正常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款按母猪市场价计算。
③乙方擅自改造养猪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订立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