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般员工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
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
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
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
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
确,不得涂改。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
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 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详见岗位职责 。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对乙方的工作
地点进行调整,协商一致甲方及时与乙方履行岗位变更手续;协商不一致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用工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备注:适用于业务部门,如招投标与预决算部等)。
三、工作时间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乙方加班,应按甲方的加班制度规定履行加班手续。未履行加班手续擅自加班的,甲方不予认可。双方确定,加班工资按照乙方的基本工
资作为计算基数。
四、劳动报酬、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每月 25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乙双方
约定,甲方按下列第(二)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 执行。
(二)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特点、薪酬制度和乙方的岗位、能力、表
现、学历等,确定对乙方实行月工资制。乙方试用期月基本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低于重庆市最低标准工资);试用期满基本工资定为 元/月 元/月。以后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调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收入不低于重庆政府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乙方依法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
中代扣代缴。
若乙方的职位或岗位出现异动,乙方则遵从甲方的薪金或员工职级
管理规定,由甲方重新核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能力、表现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重新核定乙方的薪金。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婚丧假、参加社会活动、接受甲方的安排外出
学习以及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甲方依法支付工资。事假或旷工则不享受当日工资及奖金、福利补贴,并按甲方制度考核。
乙方在延时加点、休息日加班、国家法定假日加班,甲方按国家规
定支付加班工资,双方确认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约定执行。工作日加点或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内的,
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
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 (一) 项
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资标准基数;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甲方于每月25日前,按照甲方工资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劳动报酬。如因财务工作结算、资
金周转、银行转帐等原因延迟不作为故意拖欠工资认定。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由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双方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分别承担保险费用,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如乙方为农民工,则按农民工社保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手续及真实完整的资料和证件,否则,甲方对不能或者延误办理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根据甲方制度执行 。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乙方应接受甲方安全培训教育,双方均有义务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建筑行业需要和特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该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成文并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甲方内部通行的规范、规则、惯例,也包括经公示的管理案例中所采用的措施或方法。
甲方采用以下途径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进行公示,乙方均予以认同,并同意定期阅读和遵守:
1、《员工手册》;
2、公司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栏、告示墙等;
3、公司或部门进行制度培训或宣讲;
4、公司内部刊物;
5、发送至各部门的文件;
6、会议纪要、决定和通知等;
7、劳动合同的约定附件等。
第十六条乙方若违反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或规范,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扣款,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如因乙方责任毁坏财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九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变更情形出现时,甲方或乙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变更理由,若对方在5日内不给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其同意变更;若乙方同意变更但拒不履行变更手续,甲方按本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或以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二)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且不受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限制。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乙方说明理由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
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违反本条第(二)、(三)、(四)、(五)、(六)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符合裁减人员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在此约定时间期满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以下几种情况甲方不受此限:
由于乙方岗位或职务关系,甲方需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审核或审计的;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因乙方工作未交接清楚,不能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可在期满前三日内办理终止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达到离休、退休、退职条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出资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标准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因乙方在工作中的重大过错而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
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乙方未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或离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损失。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出资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标准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住址及通讯方式真实有效(以合同载明为准),若住址或通信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必须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邮寄送达该住所地的所有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
2、甲方有需要送达给乙方的文件时,直接交与乙方签收或邮寄到乙方所提供的住址,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无法送达则甲方可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3、若乙方在工伤治疗期、孕期或哺乳期内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三)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4、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身份、户籍管辖权属、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知识技能、学历、教育状况、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个人品行、个人资信等与工作有关的情况真实、准确、有效,若有失真,甲方可视乙方有意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甲方可按违纪解除乙方合同。
5、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
十、劳动争议及其它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双方若在履行本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向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二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 培训协议书
2. 保密协议书
3. 廉正承诺书
4. 岗位职责
5. 甲方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声明与承诺:
上述合同条款我已认真阅读,有关合同条款中提及的规章制度我已全部知悉并同意遵守,如有不同意见,我将与甲方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同时我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我与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