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问金.补贴.津贴管理规定
慰问金、补贴、津贴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福利制度,关心和激励员工,使员工感受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本规定:
一、 本规定为公司福利制度之一。
二、 本规定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说明除外。
三、 慰问金:慰问金包括节日慰问金、红白事礼金、伤病慰问金。
(一)节日慰问金:我国三大传统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
司以发放现金、超市购物券、节日礼品等形式向所有在册员工表示慰问。工作满三个月的全额发放,不足三个月的原则上以50%或以其他形式发放,特殊情况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红白事礼金:
(1) 员工(指管理干部及后勤管理人员)本人、子女结婚或直系亲
属去世,公司表示慰问,标准如下:
① 总监级:1000元及其他物品一份(鲜花、水果、花圈等)。 ② 部长级:800元及其他物品一份(鲜花、水果、花圈等)。 ③ 车间主任、线长、部门主管级:600元及其他物品一份(鲜花、水果、花圈等)。
④ 后勤岗位员工:400元及其他物品一份(鲜花、水果、花圈等)。
(2) 南京营销中心、湖北营销中心所属辖区域各连锁总店经理本人
或子女结婚,或乔迁,或得子、女等,公司表示慰问,标准为:800—2000元,超过标准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三)员工伤病探望慰问金
员工因负伤或因病已住院治疗的,公司表示慰问,标准如下: ① 总监级:价值120元左右的慰问礼品。
② 部长级:价值100元左右的慰问礼品。
③ 车间主任、线长、部门主管级:价值80元左右的慰问礼品。 ④ 普通员工:价值60元左右的慰问礼品。
四、 工龄津贴
员工自进入公司始计算工龄(在校生实习期除外)。员工在本公司满一年(含一年)即可享受工龄津贴(统计单位:月),工龄津贴每月5元,每年在12月份工资中发放,工龄津贴最多发放年限不超过10年。
五、 生育津贴
育龄女职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符合计划生育的,生育休假(含流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具体如下:
(1) 生产部计件员工: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 行政各部室员工基本工资未超过溧水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不含伙食补助)发放;基本工资超过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发放。
(3) 休假具体手续期限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六、 通讯费补贴
公司主管以上的管理干部等可享受相应的通讯补贴,具体如下:
(1) 营销总监、集团公司总监,实报实销;
(2) 大区主管每月400元,销售员150元;
(3) 部长级每月100元;
(4) 供应部主管每月100元,办公室小车驾驶员每月100元,食堂
主管每月100元,食堂采购员每月50元。
七、 伙食补贴:所有员工转正后即可享受伙食补贴(少数岗位除外),
伙食补贴每月120元。
八、 岗位津贴:机手、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均享受岗位津贴,岗位津
贴以岗位不同每月50—500元不等。
九、 考勤员补贴: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十、 本规定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负责。
十一、 本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并经总经理签署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