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限行:APEC期间山东部分城市实行单双号限行
APEC期间山东部分城市实行单双号限行 山东聊城11月6日开始
从聊城市人民政府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聊城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聊城市政府决定,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我市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据介绍,此次聊城限行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0时至2014年11月12日24时。限行区域为聊城市人民政府驻地城区四环道路(含)以内。
通告称,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行。同时,聊城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
另外,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通告要求,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聊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APEC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有法可依
单双号限行是否有法可依?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密昨晚向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做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另外,《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对机动车采取限制车型、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周密表示,限行措施体现了公共利益的取舍和平衡,在重大会议的紧急状态下,为了更大的公共利益,去牺牲少部分的个人利益,是符合法理和法律要求的。
奥运期间曾实行单双号限行
2008年奥运会期间,北京曾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时间长达两个月,自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当时介绍说,实行单双号限行后,预计每天可削减机动车总量的45%,约148万辆。实行限行措施后,大量私家车主转乘公共交通工具,据预测,公共交通每天因机动车停驶或赛事需求增加乘客412万人次左右。为此,交通部门延长地铁和公交车辆运营时间,增加2000辆公交车上路运行。与此同时,北京市6.6万余辆出租车的出车率达到95%,运力比日常增加5%-10%。有关部门还根据需要,对上下班时间和大型商场营业时间进行调整,实行错峰上下班。
由于限行对车辆造成的损失,按照规定停驶、限行的持有北京号牌的机动车,以减征3个月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作为补偿,其中小客车减免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