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三章 证券交易
本章主要内容: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基本程序,使学生基本掌握证券交易的基本知识。
本章重点:证券交易的原则、程序。
本章难点:信用交易。
第一节 证券交易基础
一、证券交易
1、证券交易的本质
证券交易的本质在于证券的流动性,证券只有流动,才能反映市场化的资本关系,才能反映特定的财产权利的交易关系。
2、证券交易的原则
证券交易的原则。公开,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全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公平,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在相同的条件下和平等的机会中进行交易;公正,指应当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处理证券交易事务。
二、证券交易种类
1、股票、债券、基金交易
2、衍生金融工具交易
3、信用交易
(1)什么是信用交易
又叫垫头交易,是通过交付保证金而得到经纪人信用的交易。保证金买长(买空)交易和保证金卖短(卖空)交易。
(2)交易中的双重信用关系
(3)信用交易中的保证金
投资者预期证券价格下跌,可作保证金卖空交易;投机者、套利者、投资者、专业证券商以及其他的人都可以利用卖空机制而实现自己的不同目的。
第二节 证券交易程序
一、开户
要进入证券市场,第一道门槛是开户。开户即选择一家证券商开立账户。分为现金账户和保证金账户,前者只能用于现金交易,不能融资或融券;后者既可现金交易也可用于信用交易。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开户,一般包括开立两个账户,一个是证券账户,另一个是资金账户。这好比投资者手中有两个篮子:一个篮子装股票,即证券账户,也称为股东卡,记录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种类及数量;一个篮子装钱,即资金账户,也称为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投资者卖出股票所得款项以及买入股票所需资金。在投资者进行股票买卖时,买进股票记入证券账户,并从资金账户中扣除资金;卖出股票时则相反。
1、证券账户的开立。就目前国内A 股市场而言,证券账户分为沪市证券账户和深市证券账户。 办理沪市证券账户。个人投资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或其代理点或可以办理开户手续的证券营业部,按要求填写开户申请表,提供完备的开户基本资料,并缴纳开户费40元。机构投资者办理沪市证券账户,须提供完备的开户基本资料(一般包括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
照》及其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开户费为400元),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各地的中心代理点办理。除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买卖证券的个人和法人(如证券从业人员、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等)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办理证券账户。
办理深市证券账户。个人投资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的深圳证券登记机构办理,有些可以代开深市账户的证券营业部也可以办理。机构投资者须到深圳证券登记机构当地的代理处办理开户手续。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所提供资料,办理手续与开立沪市证券账户时类似。①
2、资金账户的开立
(1)资金账户的办理。个人投资者须
提供本人身份证、沪市和深市证券账户,到
证券营业部亲自办理,并须同证券营业部签
订委托代理协议,对于协议内容,客户一定
要仔细看清楚,谨防其中“陷阱”。若需他人
代为交易,须双方同到证券营业部,三方共
同签订有关代理协议,并明确代理权限(如
全权代理,只限于股票买卖不包括资金存
取),以免将来出现纠纷。 这里要提醒投资
者的是,开立资金账户,也是一个选择证券
营业部过程,就近、设施(如委托电话门数)、
服务品种等都应成为选择证券营业部的参
考指标。
(2)办理指定交易。对于想投资沪市
股票的投资者来说,由于沪市现已全面实行
指定交易,因此,你须持本人相关证件及沪
市证券账户,到证券营业部签订指定代理协
议书,才可进行沪市股票交易。②
(3)电话委托和自助委托的办理。在与证券营业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时,你可以同时选择开通电话委托、自助委托方式,这样你就可以不通过柜台报单工作人员而自行买卖股票了。
(4)银证转账业务(或银证通)的办理。目前,证券营业部资金柜台前排长队存取款的现象依然存在。许多证券营业部与银行间联手开通了银证转帐业务,使得客户的保证金账户与客户在银行的活期储蓄账户相联通,客户通过电话下指令,就能实现自己保证金账户与银行储蓄账户间资金的划拨。此业务也充分利用了银行营业网点多的优势,缓解了证券营业部排长队的现象。在开通银证转帐业务的证券营业部里,客户可以自愿选择该项业务。
“银证通”业务,是指券商、银行双方的电脑系统相互联结,投资者通过券商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 并通过投资者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完成资金清算的业务系统。对券商来说,通过银证目前投资者开立代办股份转让的股份账户:一、境内个人:开户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境内个人开户费30元人民币。二、境外个人:开户时需提交境外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外个人开户费4美元。三、境内法人:开户时必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境内法人开户费100元人民币。四、境外法人:开户时需提交商业注册登记证、开户授权委托书、董事身份证明文件(须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或会计师事务所签发的会计或审计报表上注明董事资格的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境外法人开户费15美元。代办券商对投资者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实时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
② 目前,上证所采用指定交易制度,即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统一托管,证券公司法人集中托管,投资者指定交易;深交所采用托管证券公司制度,即统一托管,证券营业部分别托管。
①
合作, 将能够以较低成本取得跨越式扩张。
(5)网上交易手续的办理。
二、委托
投资者开户后就可委托证券商买卖证券。
1、委托方式
投资者向证券商发出买卖指令的方式有:递单委托;电话委托;电报或电传委托;信函委托。网上委托等
2、委托内容
委托单的主要内容有
(1)证券牌名(代码①)
(2)买卖数量②
委托买卖证券必须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要求。(1)以手为单位,(2)买入证券必须有充足的保证金。(3)不允许卖空政权;(4)符合最大交易量要求。
(3)买卖价格
根据买卖价格的不同,证券委托指令可分为:
①市价委托,投资者只提出买卖的数量而不指定成交价格的委托指令。
②限价委托,投资者既限定买卖数量又限定买卖价格,证券商必须以限定价格或优于限定价格的价格成交的委托指令。
③停止损失委托,是一种特殊的限制性市价委托,当证券价格达到或高于(低于)限定的价格时证券商买进(卖出)证券。具体分为停止损失购买委托和停止损失出售委托,
④停止损失限价委托,是一种将停止损失委托与限价委托结合运用的委托指令,该指令包含停止损失价格和限制性价格两个指定价格。
(4)交易方式
(5)有效期
(6)其他的内容。
证券公司营业员接受客户的委托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驻交易所的交易员,由其负责执行委托和处理有关成交事宜。 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1)股票:A 股代码为600***,可转换债券转股代码为181***,B 股代码为900***。(2)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00***,其他联网基金代码为5505**。(3)国债:国债现券代码为01****,中间2位数字为该国债的发行年份,后2位数字为其顺序编号;2000年以前国债现券代码00****。(4)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代码为100***;企业债券代码为12****,中间2位数字为该债券的上市年份,最后2位数字为该债券的上市顺序编号;金融债券代码为11****,后4位数字的设定同企业债券代码。(5)临时代码。新股:新股发行申购代码为730***,新股申购款代码为740***,新股配号代码为741***;新股配售代码为737***,新股配售的配号(又称“新股值号”)为747***;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733***;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申购代码为735***,后3位数字为其挂牌上市证券代码的后3位。新发行国债分销代码75****。配股缴款过程中,流通股配股认购代码、转配股配股认购代码及职工股配股认购代码分别为700***、701***、702***,后3位数字为其相对应的A 股代码的后3位数。B 股配股权证交易代码为970***,后3位数字为其相对应的B 股代码的后3位。(6)其他特殊符号。证券简称前被冠以XR 的表示该证券当日除权(送股或配股),除权后第二个交易日恢复原简称。证券简称前被冠以XD 的表示该证券当日除息(分红派息),除息后第二个交易日恢复原简称。证券简称前被冠以DR 的表示该证券当日除权除息(送股或配股,同时又分红派息),除权除息后第二个交易日恢复原简称。股票简称前被冠以ST 时代表上市公司被实行特别处理,特别处理结束(扭亏)后恢复原简称。股票简称前被冠以PT 时代表上市公司被实行特别转让,特别转让结束(扭亏)后恢复原简称。
②证券买卖单笔申报最大数量限制。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上证所决定正式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并于2003年1月10日起正式开展大宗交易业务。大宗交易的申报受理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申报价格须在当日竞价时间内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大宗交易的成交信息,由上证所在指定的媒体披露。股票大宗交易的交易经手费按竞价市场同品种的费率标准下浮30%收取。
①
三、竞价
1、价格形成的类型
(1)相对买卖:买卖双方一对一的协商交易方式。主要用于场外交易市场。
(2)拍卖标购:拍卖为卖方为一人,买方为多人,由卖方出底价,买方相互竞争并以竞争形成的价格使买卖成交的交易方式。标购为买方为一人而卖方为多人的情况下,由买方出底价,多数卖方相互竞价并以竞争形成的价格使买卖成交的交易方式。
(3)公开申报竞价
由众多的买方和卖方公开竞价,最终以最低卖出价和最高买入价成交的交易方式。在证券交易所中通常采用公开申报竞价方式。
2、竞价成交的基本规则
(1)价格优先原则:即较高的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入申报和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优先满足。
(2)时间优先原则:即相同价位申报中先提出申报者优先满足。
除了以上原则外,在竞价中实行市价优先原则。此外,在有些交易所还实行数量优先、客户优先等原则。
3、竞价方式
(1)按竞价借助的载体区分:口头竞价、牌板竞价、书面竞价以及电脑竞价。
(2)按竞价的连续性区分:分为集中竞价和集中申报,连续竞价。集中竞价,适用于交易量较少的交易所。二为集中申报,连续竞价。
我国目前在股票、基金等证券的交易中,通过集合竞价确定开盘价,①开盘后采用集中申报,连续竞价方式。在连续竞价中,最高买入价等于最低卖出价时,相同价成交;高于最低卖出价的买入委托,以卖出价成交;低于最高买入价的卖出委托,以买方价成交。
竞价的结果可能是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四、清算交割(清算、交割、交收)
清算交割是指一笔交易成交后,买卖双方结清价款和交收证券的过程,即卖方付出证券收受价款,买方付出价款收取证券的过程。证券的清算与交割、交收是证券交易过程中两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两个过程统称证券结算。
清算: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的应收、应付的处理;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收回再晤,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收或应付差额的轧计及资金汇划。证券清算业务主要是指每一营业日中每个证券公司成交的证券数量与价款分别予以轧抵,对证券和资金的应收或应付金额进行计算处理的过程。
清算、交割、交收的联系:(1)先清算,后交割、交收,前者是基础和保证,后者是后续与完成;(2)清算、交割、交收都分为证券与价款两项,交割、交收习惯上称为证券交割与货币交收。
(3)清算、交割、交收都以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对手办理。两者的区别在于清算仅仅是计算应收、应付的净额,不发生财产实际转移;而交割、交收则是对应收、应付净额的收付。 代办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在下午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一次配对撮合成交,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转让价格的5%。退市公司股份首日定价方法为:以退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基价,上涨上限为5%,下跌不设下限。投资者进行股份转让,可采用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进行。退市公司股份要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正常转让,需要退市公司股份转托管数量达到一定的规模(50%)。股份转让系统根据股份转让公司质量实行区别对待,分类转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实行每周五次的转让方式:(1)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3)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实行每周三次的转让方式,具体时间是每周一、三、五。
Pt (暂停上市特别转让)股票交易委托申报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在下午①
1、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的清算交割
交割的种类:当日交割,一般适用于证券商自营买卖;次日交割,一般是政府债券的例行交割;例行日交割,以交易所规定的日期交割;特约日交割,从成交日算起的15日内的某一特定契约日交割。交割清算的办法:实物交收、动帐不动券、自动清算交割。
2、证券商之间的清算交割
①个别交割:买卖双方一对一进行的交割,一般用于当日和特约日交割。
②集中交割:按净额交收原则办理的清算交割制度。分为价款清算和证券交割两部分内容。在清算中证券商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清算准备金。
投资者必须了解交易中的费用情况。①
附:上海证券交易所费用表
五、过户
指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到发行公司或指定机构去办理变更股东名簿记载的手续。
复习思考题:
名词解释:信用交易 委托 竞价 集合竞价 清算
1、如何利用信用交易进行对冲?
2、我国目前采用的委托方式有那些?
3、我国目前采用的集合竞价有那些原则?
4、证券交易所交易中撮合价格的基本原则。
5、分析不同作价制度的优缺点,你认为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应采用什么样的作价制度?为什么?
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一次配对撮合成交,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转让价格的5%。下跌不设下限。
①目前A 股、B 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
财政部决定从2001年11月16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A股印花税从4‰降至2‰,B股印花税从3‰降至2‰
资料:
附1:作价制度分析
证券二级市场的交易制度也称作价机制,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力量实现均衡、市场实现出清的方式。纵观各国的证券市场,主要存在两种作价机制模式:
指令驱动制度又称竞价制度,开市价格由集合竞价形成,随后交易系统对不断进人的投资者交易指令,按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原则排序,将买卖指令配对竞价成交。指令驱动制度是按拍卖方式组织起来的市场,所有的买方指令和卖方指令都必须参与集中竞价,成交价格是多个参与者共同决定的单一价格。
报价驱动制度又称做市商制度,做市商作为市场创造者,通常先垫人一笔资金建立某些证券的足够库存,然后挂出牌价,就其负责的证券向投资者进行买卖双向报价,投资者或直接或通过经纪人与做市商进行交易,按做市商报出的买价与卖价成交,直至做市商改变报价。
两种作价制度的对比分析
1、在市场运作效率方面,做市商制度能够消除非理性波动,一定程度上提高市场效率。在证券市场的运行过程中,均衡只是相对的、动态的。对于暂时性失衡,指令驱动系统通过价格变动达到供求平衡;报价驱动系统通过做市商双向交易平抑暂时失衡。如果暂时失衡是由非理性因素引起的,在指令驱动下,在原价位上的需求不能实现,这样价格的变动会导致市场效率的损失。并且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的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这时如有做市商人为地将价格限制在均衡位置,则在此价位上的需求就能被满足。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故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
2、在市场稳定性方面,做市商制度具有缓和价格波动的作用。指令驱动制度没有设计价格维护机制,任由买卖盘带动价格变化。证券价格随投资者买卖指令而波动,过大的买盘会过度推高价格,过大的卖盘会过度推低价格,因而价格波动较大。在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可以插手其间,承接买单或卖单,缓和买卖指令的不均衡,并抑制相应的价格波动。
3、在市场流通性方面。在缺乏做市商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因报价不易或缺乏交易对手而无法成交,大宗交易可能会费时良久或引起价格剧烈波动。做市商有责任维持双向交易,在任何交易时间里只要有做市商存在,就意味着一定有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保证交易量的存在。同时,该制度还便于大宗交易,在双向报价的情况下能保证大宗交易在短时间内迅速完成,而又保持市场价格的稳定,节省交易时间和由于价格波动引起的额外交易成本。
4、在保持价格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方面。指令驱动系统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在某个价位上,买卖盘稍微有点不平衡,价格马上就会发生变化。若想买的人多,价格就会逐步上扬;反之,若想卖的人多,则价格就会下跌。此价位会随着买卖双方力量的变化而不停地波动。如果力量对比相差悬殊,或本身交易量较小,价格波动更剧烈。这就使投资者难以把握价格走势,产生错误预期,结果可能是增加投资成本或降低投资收益,以及投资信心受到打击。而做市商通过给定的双向报价,使买卖价格不会随着供求关系而随意波动,有效地使供求关系的不确定变量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做市商制度在保持价格连续性和稳定性,减少异常波动方面要优于指令驱动制度。
5、在证券定价的合理性方面。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作为专业证券分析者优先掌握信息,通过合理分析得出报价,并将该报价交由交易者判断,市场对报价的接受程度反过来又促使报价向公平价格不断趋近,价格的形成是做市商综合研究与市场竞争的双重结果,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准确度。在指令驱动市场中,市场参与者各自报价,反映在指令中,交由市场去验证。市场所要做的是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即信息的公开披露,以及交易程序的透明。但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交易者往往根据交易价格做出决定,市场价格的变化只能是随着交易的发生逐步上升或下降。在交易主体的理性前提不能保证的情况下,交易客体的不稳定性较高,就会引起严重的投机,直接导致价格严重背离价值,使证券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受到损失。 ①
从理论上而言,竞价交易对价格揭示更有深度,并通过对金融资产的自由配置使资源由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流动。但此结论有严格的规定条件,即假定交易主体是成熟理性的“经济人”,市场充分竞争且充分流通。现实中的证券市场达不到这一要求,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证券市场而言。
①
6、在市场的活跃性方面。在指令驱动制度下,一些吸引力不大的股票,成交本来就不活跃,系统显示的买卖指令不足,甚至较长时间没有成交记录。这种情况又会使投资者望而却步,其流动性可能会进一步下降。适当的投机可以活跃市场,加强市场的流动性。当市场出现沉闷情形时,由于价格波动小,对投机者来说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因此流动性不够,投资者手中的证券对冲困难,大大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这时,做市商可以通过调整买卖报价,使价格在一定的幅度内波动,吸引公众投资者进行交易,带动市场人气,提高市场活跃度。
7、在市场的透明度方面。做市商制度下的二级市场的透明度远非指令驱动市场可比。就事前的透明度而言,指令驱动制度一般都采用电脑化交易,投资者可以很便捷地阅读限价指令簿,并根据自身的需要考虑在何价位指令可以成交;而做市商制度则不然,仅提供很有限的信息,而且小额投资者在事前信息获取方面明显居于劣势。就事后透明度来说,在电脑化的情况下,在指令驱动制度中,买卖盘信息、成交量与成交价格信息等对整个市场及时发布,几乎可以实现交易信息同步传递,市场参与各方可同时分享交易信息,很难发生交易信息垄断。在报价驱动制度下,买卖盘信息集中在做市商手中,交易信息发布到整个市场的时间相对滞后。为抵消大额交易对价格的可能影响,做市商可要求推迟发布或豁免发布大额交易信息。
8、在风险处置方面。竞价市场是一个由众多同质交易主体连接而成的平面网状结构,在市场还不够成熟时(即达不到充分竞争和充分流动两个要求),市场风险就会迅速扩大和深化,竞价市场的平面网状构造与信息平行传导机制可能反而成为加剧市场波动的因素。做市商制度市场它分为两个层次:投资者为第一层次,做市商为第二层次。两个层次不同质,做市商的利润来源主要是双向报价差额,而投资者的目标是获取单向预期价差。因而市场风险冲击被分散于两个层次上。
指令驱动制度在作价方面似乎更为科学合理,但是在许多国家的证券市场,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证券二级市场却普遍采纳了做市商制度。这是因为指令驱动制度在交易的“即时性”方面不如做市商制度。实际上,做市商制度和指令驱动制度各有优劣,单独采用都不是最理想的选择.
附2:我国目前采用的集合竞价
所谓集合竞价,即在上午9:15-9:25这一时间段内,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之后,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a. 成交量最大;
b. 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c. 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即开盘价。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④③②①
所谓市场透明度是指普通投资者对市场交易状况了解的程度,它直接影响投资者是否能够实现公平交易,进而影响投资者对整个市场的信心。而投资者的信心又是证券二级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石。市场透明度又分为事前透明度和事后透明度(分别指普通投资者在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对市场的了解程度)。
② 其原因在于竞价市场主体的同质性,在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经营目标的约束下,市场行为同一化,市场缺乏对冲机制和稳定力量。
③ 买、卖盘应该是在各个价格上市场所有潜在的买盘和潜在的卖盘的数量,而在市场现实运作时,不可能所有的潜在买卖盘均已在市场上报价,这时的市场可能实现扭曲的出清,或者根本无法实现出清。而做市商则在提供“即时性”的同时辅助了市场出清。
④ 在实践中,做市商制度和指令驱动制度正在不断吸取对方的优点而逐步走向融合,如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作为一种指令驱动的竞价市场而引入了特许交易商(Specialist )制度,交易所有将近400个特许交易商,而一个特许交易商一般负责几只或十几只股票,一只股票只能由一个特许交易商做市,可以看作是垄断做市商制,客户订单可以不通过特许交易商而在代理商之间直接进行交易,特许交易商必须和代理商进行价格竞争,特许交易商有责任保持“市场公平有序”。而以实行做市商制度为代表的NASDAQ ,投资者也不断就它的做市商制度提出批评,做市商们被怀疑结成同盟以维护高位差价获取不合理利润,美国证券委于1997年对股票报价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即引入了ESNS 系统),要求做市商在向市场报价时,其买(卖)价不得低(高)于客户已交付给它的限价委托的价格;交易商自己所报的价格必须是内部交易市场的最优价格,从而NASDAQ 的价格决定已经变成了“报价与做市”联合驱动。
①
先后顺序排列;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两个基准价格,即有两个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三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两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较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从这张表中可以看出,6.00元价位上成交量最大,为220手,高于6.00元的买入委托和低于6.00元的卖出委托全部满足,且6.00元价位上的买入委托也全部满足,卖出委托也能满足80手,符合上面所说的三个条件,因此6.00元即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集合竞价开盘后的盘面情况如下:
如果出现两个价位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沪市则开盘价为(6.12+6.10)/2=6.11元,如果是深市则为接近前收盘的一个,假设前收盘为6.00元,则6.10元即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第一,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第二,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证券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第三,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15-9:25,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但可以撤单。9:25-9:30之间的五分钟既不可报单也不能撤单,9:30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第四,配股、债券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有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
第五,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上市首日的有效竞价范围由15元调整为150元。
附3:国债净价交易
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实行净价交易对国债交易报价系统及交易清算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内容是: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交易清算及交割单打印系统自动计算应计利息额并在交割单上分别列明结算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净价+应计利息=结算价)。
应计利息额=票面金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1)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下同);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割当日实际日历天数。
(4)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默认位数全额计算,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5)国债交易以每百元国债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也须按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列示。
附4:中小企业板交易制度
中小企业板块股票采用开放式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开盘价格。开放式集合竞价是指在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深交所主机即时揭示中小企业股票的开盘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其中开盘参考价格同时揭示到行情中的“买价格一”和“卖价格一”字段;匹配量同时揭示到行情中的“买数量一”和“卖数量一”字段;未匹配量根据其是买方剩余量还是卖方剩余量揭示到“买数量二”或“卖数量二”字段。开盘参考价格指的是截至揭示时所有有效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虚拟开盘价格,并不是指真正的开盘价格。需要提醒的是,在9:20-9:25之间交易主机不接受中小企业股票的撤销申报。中小企业板块股票仍采用封闭式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收盘价。集合竞价的时间为3分钟,即从14:57至15:00收盘为止,其间可以撤单,但无行情揭示,待竞价过程结束后才披露收盘价格和成交情况。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当日收盘价。
附5:沪深新委托制度
沪市:
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
(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五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五个最优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深市: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三)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四)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五)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深交所暂不接受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接受以上三种市价申报方式的时间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名词解释
限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
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