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招标书
基坑支护
招(议)标文件
招标人: 日 期:
DFLH-ZB-10004
目 录
前附表
第一部分 综合说明 一、招标说明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形式 四、预算控制价 五、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 一、招标依据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四、现场踏勘 五、工作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二、投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报价书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期 二、工程质量 三、工程价款结算 四、双方责任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和授标 一、开标 二、评标 三、定标 四、授标
前 附 表
一、招标说明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招标方式: 发标时间: 地点:
勘察现场时间: 地址: 送答疑时间: 地点: 取答疑时间: 地点: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 点: 投标截止时间: 工本费: 开标时间: 地点: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工程内容:
第一部分 综合说明
4、建设地点:
5、本工程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三、招标形式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结算时按实结算。
四、、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十天内,将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以中标单位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转到招标人专用账户。逾期未能到帐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时的排名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
投标保证金交纳至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履约保证金的扣罚按照招标文件有关罚款规定执行。
履约保证金分配比例:质量40%,工期30%,文明施工10%,安全10%,人员设备到位10%。
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方验收符合要求(相关质量、工期、文明、安全、班组到位率等),由监理单位向招标人出具相关证明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
空总局(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6、《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8、《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9、《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 10、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资格
1.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资质等级、参加本工程注册建造师等级均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资料的真实性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及开标会现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废标处理并建议招标管理监督部门给予通报或处罚。
3、合同履行能力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周转材料及相应的工程技术从业人员。
4、优惠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其它须知 5.1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嘉兴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
5.3投标人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如有,招标
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5定标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书面商务投标文件、书面技术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6中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建造师证押证制度,注册建造师证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方可退还。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本招标文件一份; 1.2工程量清单一份
1.3技术投标文件封面陆张; 1.4基坑支护方案图纸 2、招标文件的审核
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补充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澄清或者补充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者补充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RMB: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说明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RMB:50000元(人民币五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在浙江东方蓝海置地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不按规定办
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即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支票的方式提交。
支票收款人:浙江东方蓝海置地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逾期或不缴纳视为自动放弃。
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2.1本项目定标无异议后,由招标人书面确认,浙江东方蓝海置地有限公司财务部即可退还本项目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可凭本单位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下简称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以下简称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及银行开具收据证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5.2.2中标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5.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5.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 5.4.3未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
5.4.4中标后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4.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故意哄抬报价或串标的; 5.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现场踏勘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中综合说明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
险。
五、工作要求 1、学习和审查图纸
1.1检查图纸和资料是否齐全,核对平面尺寸和坑底标高,图纸相互间有无错误和矛盾;
1.2掌握设计内容及各项技术要求,了解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特点、工程量和质量要求;
1.3熟悉土层地质、水文勘察资料; 1.4审查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
1.5会审图纸,搞清地下构筑物,基础平面与周围地下设施管线的关系,图纸相互间有无错误和冲突;
1.6要求采用招标人提供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明确各专业工序间的配合关系、工期要求;
1.7向参加施工人员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2、查勘施工现场
摸清工程场地情况,收集施工需要的各项资料,包括施工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河流、气象、运输道路、邻近建筑物、地下基础、管线、电缆坑基、防空洞、地面上施工范围内的障碍物和堆积物状况,供水、供电、通讯情况,防洪排水系统等等,以便为施工规划和准备提供可靠的资料和数据。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中招标说明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自身费用。
3、编制施工方案
3.1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合理的支护方法、顺序、范围、和土石方开挖的搭接施工;
3.2提出需用施工机具、劳力、推广新技术计划;
3、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制定合理、科学、可靠的施工组织措施; 3.3仔细研究施工现场、地质情况及与周围建筑的位置关系,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3.4制定出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中标后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
4、准备机具、物资及人员
4.1作好设备调配,对进场机具设备进行准备检查; 4.2准备好施工用料,按施工平面图要求堆放;
4.3组织并配备基坑工程施工所需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4.4组织安排好作业班次;
4.5制定较完善的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网络; 4.6建立技术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
4.7对拟采用的基坑支护工程新机具、新工艺、新技术,组织力量进行研制和试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送招标单位(同时将电子版疑问发送至 )。招标单位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并形成书面文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
2、企业投标时的注册建造师与企业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时的注册建造师原则上应一致。如确需更换,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且预更换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及资格预审评定分数(若本工程未进行资格预审则不记此项)不得低于原报名注册建造师,否则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3、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的疑义,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和理解均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
5、投标人中标后直至工程完工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分包工程,否则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100%承担。
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
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8、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9、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
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人所编招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投标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两部分,应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一式 陆 份,其中商务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技术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另附电子文档(光盘)一份。
4、投标文件形式及内容:
4.1技术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4.1.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4.1.2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工程总进度图表,总工期;
4.1.3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及主要施工机械用表等。
4.2商务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4.2.1投标承诺书;
4.2.2投标文件综合说明、企业简介资信证明等;
4.2.3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2.4投标报价书(格式附后),主要机械设备的清单。投标报价书内必须加
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章或注册造价师专用章;
4.2.5参与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名单、职责、简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4.2.6为承担的工程提供的优惠条件;
4.2.7其它说明。
4.3资格证明
4.3.1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
4.3.2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4.4投标文件中如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内容,招标人不予接受。
4.5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三、投标报价
1、报价依据: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附后)。
2、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各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书格式按设计文件的工程内容报出各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一次包死。
3、投标人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投标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
4、投标人应对本工程现有状况做详细了解,结合本招标文件仔细报价,一旦做出承诺将不予调整。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进行综合报价,综合单价内包括工程成本、利润和税金等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6、综合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应计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7、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发生的费用,应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价之中。本工程所用材料均由中标单位供应,中标单位应提前10天将所需设备材料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合格证、准用证、到货时间等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审核确定后才可用于施工。
8、投标人须认真研究地质报告和周边建筑地下室和基础型式,并充分考虑地质报告的局限性、地质情况的不确定性和周边建筑施工过程的误差,对旋喷桩和
锚杆、土钉施工过程中的难度(包括需要多次成孔、改变施工工艺)均在综合单价和总价中进行考虑,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上述情况,所有风险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9、工程临时设施和基坑周边围挡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此部分费用。
10、投标报价应包含为施工及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必须确保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协调周边社会关系的费用。中标人负责协调周边社会关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若因中标人不能按招标人要求的开工日期进入现场施工,中标人将被视为违约,并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双方签订的合同将自动解除。因中标人施工(运输、爆破、挖运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果因中标人施工因素(运输、爆破、挖运等)或协调周边关系不力,而造成的停工或给招标人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示威、上访等)的,招标人将与之终止合同,并承包人将支付发包人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50%违约金。
11、中标人应充分考虑与土石方工程中标人交叉作业带来的施工影响因素。
12、施工用水源、电源现场已具备,中标人自行安装供水及供电设备并计量,所用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嘉兴市及南湖区相关要求,水电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中标人负担,此部分费用及其他本工程所需临时设施、临时措施等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中标人交付的竣工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编》的要求执行,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本项目主体工程安全质量目标为:市级文明标准化工地,中标人必须按照市级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施工及准备施工资料,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4、发生工程承包范围外零星机械台班,按照招标人签证数量进入结算。
四、投标报价书格式
基坑支护工程
报 价 书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格式报价。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期
1、招标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或部分具备施工条件,招标人通知进场日期为准。中标人不得因为开工日期的变更而要求增加工期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2、各标段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标段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各标段若承包人延期5天仍不能完工,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50%的违约金;并且承包人应在3日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否则每延期1天撤出,承包人另外支付发包人中标价的1%的违约金,如延期3日后,中标人仍不能撤出施工现场,则承包人将所有剩余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发包方。
3、中标人所报工期,除招标人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
4、中标人应充分考虑与土石方工程交叉作业带来的施工影响,除土石方工程中标人处于非正常施工状态并经招标人和本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中标人不得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5、工程完工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招标人会同本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单位等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后,则中标人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
6.1重大设计变更;
6.2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施工进度的(其因素按照国家规定在施工合同中详细约定);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
二、工程质量
本次招标工程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周边建筑和市政道路管线及设施安全,止水帷幕必须保证应有的止水效果,每天24小时严格监控边坡水平和竖向位移。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执行。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若因土方支护工程不合格造成塌方等质量事故,承包人除一次性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外,承包人承担因质量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工程价款结算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按市场价进行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际签证数量调整。
2、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2.1本工程按照进度拨款,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后,施工准备工作达到施工要求后7日内,拨付合同价款的10%做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完成50%,工期满足计划要求,拨付至工程造价的35%(含预付款);工程进度完成75%时,工期满足计划要求,拨付至工程造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拨付至工程造价的80%;基坑支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在中标人提交完整齐全、符合要
求的工程资料后拨付至工程造价的95%,留工程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本次招标工程竣工后一年内,若未因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原因发生任何质量事故,无息返还)。
3、工程完工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签字验收后进行工程结算,中标人在验收合格后28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全部结算资料,招标人在收到合格结算资料后组织工程审计。
4、施工中的设计变更
4.1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必须经过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中标人四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4.2中标人收到设计变更24小时内如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报给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应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4.3中标人如对设计变更无异议,须在3天内将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造价追加、减少,报监理、招标人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双方责任
l、招标人责任:
1.1 招标人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招标人解决的问题。
1.2 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中标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招标人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3工程变更,招标人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招标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后,招标人应组织专门人员及时进行验收。
2、中标人责任:
2.1 中标人在进场后7日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以及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计划中必须说明主要施工机械、人员的配备情况,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并经招标人、监理同意后施工。
2.2 中标人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3 中标人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发生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应由中标人负担。
2.4 中标人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2.5 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现场代表和监理的统一指挥。
2.6 因施工或地质条件造成的局部塌陷或其他情况,中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2.7 根据给定的国家永久性控制坐标和水准点,按建筑物总平面要求,引测到现场。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水平基准点,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负责开挖范围控制。施工过程中因基坑平面尺寸差错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担。
2.8中标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月和周施工计划,列明本月、周的计划工作,机械、车辆配备数量和计划完成的工作量,计划必须满足总工期要求,具有可实施性,计划必须得到招标人、监理批准。如中标人不能按照计划配备施工机械和车辆、未完成计划工作量,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退场,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和授标
一、开标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
招标单位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随带有效身份证明及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等证件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提交齐全上述证件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以上原件的公证书不予确认)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招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印鉴的(法人授权人须持法人授权书);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4.1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印鉴的;
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或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4.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4.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4.8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4.9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项注册建造师原件或所提供建造师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更换的;
4.9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4.10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预算控制价的;
4.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二、评标
1、评标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2、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3、评标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时应当符合下述原则:
3.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2投标报价合计与明细合计不一致时以明细为准。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4、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结果中。
三、定标
1、评标定标说明
我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及复杂程度,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对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询标,提出决标意见确定中标人。经核准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四、授 标
一、招标人有权按自定标准选择中标人或拒绝全部的投标,并没有解释原因的义务。
二、中标通知
1、当中标人确定后,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者。中标者收到中标通知后,应立即给招标人以“回执”。
2、当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后,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所有未中标者。
3、招标人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时,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等内容。
4、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三、签订合同
1、中标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指定时间(五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1)、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
(2)、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者要求更改已为双方确认的招、投标文件有关条款。
(4)、双方未能就签订合同达成一致。
3、未中标人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招标人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也不予补偿投标费用,投标书一律不退还。
第六部分 商务标格式及工程量清单
商表一
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参加 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有权当场作出承诺以及对投标书作出技术性补充,代理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书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表二
投 标 报 价 书
: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 ,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
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 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总投标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工期为 日历天,质量目标为 ,项目经理 。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 60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同意招标单位没收我单位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1)撤还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
联系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总 价
招标人: 工
程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附表1
工程量清单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1 页 共 1 页
附表2.1
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
综合单价内容:钢筋综合单价中的措施费已包括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 元/t
附表2.2
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
综合单价内容:喷谢砼C20分二层喷谢,在措施费中已包含机械设备进退场费 元/m3
附表2.3
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
综合单价内容:本表综合单价包括锚杆打入费、锚杆引孔注浆(包括浆液、拌浆池等所有费用)、在
措施费中已包含注浆机械及锚杆打入机械等所有机械设备进退场费 元/m
附表2.4
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
综合单价内容:本表综合单价的措施费中已包括木桩打入机械设备进退场费 元/根
附表2.5
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
综合单价内容:本表综合单价包括水泥搅拌桩实搅、空搅,导沟开挖、场地平整等等所有
费用的措施费中已包括木桩打入机械设备进退场费 元/m3
附表2.6
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
综合单价内容:c10砼垫层,砖砌排水沟断面300*400, 内抹水泥砂浆 元/m
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文件
附表3
主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表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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