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处罚一览表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处罚一览表
对负直接责任的主 2 违法行为 管人员和其他责任 人的处罚 1 任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证) 的会计人员; 2 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不使用监管会计帐簿等) ; 3 私设会计帐簿的 4 未按照规定填制、 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 取得 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5 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 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 1 正,并处三 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 7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 千元以上五 国家工作人员的, 还 (会计证) 灭失的; 万元以下罚 应给予行政处分 8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款 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 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9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10 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 的; 6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 对 单 位 的 处罚
对情节严重的处罚
处三千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 通报批评, 1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 国家工作人员的, 还 并处五千元 会计报告, 应通报批评, 并给予 以上十万元 2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撤职直至开除的行 会 以 下 的 罚 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政处分; 对其中的会 款; 计人员, 吊销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 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 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 处五千元以 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 国家工作人员的, 上五万元以 还 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 应给予降级、撤职、下的罚款;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开除的行政处分。 给予行政处分。 对受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 打击报复的会计人 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 员, 应当恢复其名誉 开除等方式打击报复 和原有职务、级别。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 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事责任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
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 给予行政处分。 举人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