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煤矿辅助救护队的通知
登君煤字[2010]11号
关于成立煤矿辅助救护队的通知
矿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煤炭条例》、《郑州市煤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关于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精神,构建上下联动的矿井救援网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成立矿辅助救护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编制
辅助救护队人员编制20人,设专职队长1人,副队长1人,指挥员1人,队员17人。
队 长:刘彦团
副队长:梁进奇
指挥员:贾建财
队 员:陈洪钦 李武涛 陈现涛 贾朋辉 范炎辉
梁进奇 李洪闯 弋光辉 杨洪强 梁孟恩
王军伟 吴健和 李阳奎 冯沛锋 宋少强
韩文博 李伟伟
二、组建标准
1、人员组成
矿辅助救护队由20人组成,设专职队长及专职仪器维修工,年龄不超过4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井下工作1年以上,身高不得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55公斤,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病史。
2、人员培训
队员必须经过45天的救护知识基础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辅助救护队技术装备标准(以郑州市煤炭局文件要求为标准)。
4、救护队的装备、训练等经费从安全费中列支。
三、辅助救护队的任务和职责
辅助救护队的任务
1、做好矿井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处理矿井初期事故,服务煤矿安全生产。
2、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3、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
4、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辅助救护队的职责
1、每月至少对本矿井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检查。
2、经常调查、分析本矿井存在的潜在隐患,预测可能导致的事故,并积极采取对策。
3、按要求进行救护业务理论学习培训和抢险训练。
4、组织学习本矿井抢险预案和组织抢险预案演练。
5、做好矿井事故的前期处臵,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力抢救遇险人员,为事故抢救作好准备工作。
6、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闻警即到,
速战能胜。
救护队长全面负责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及平时的学习的组织和事故抢险演习。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当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三、辅助救护队的技术装备与设施
救护队必须配备能够处理矿山各种事故的技术装备和救护器材,若有埙坏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培训及训练
1、辅助救护队必须通过矿山救护队为期一个半月的基础
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成为辅助救护队员。
2、在职的辅助救护队员,每年必须接受为期一周的重复培训,才能继续从事救护工作。
3、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演习训练,学习训练必须结合实战需要,制定演习训练计划,每次训练内容包括: 闻警出动、下井准备、战前检查、侦察、检查各种有害气体,运送遇险人员,对遇险人员进行急救、支护顶板、清理巷道堵塞物、灭火、建密闭、安风机、安装发射惰性气体灭火装臵等。
五、处理事故工作的指挥原则
矿井一旦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矿长或
总工任总指挥,救护队长为指挥部成员。在处理事故时,救护队长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救护队长
与总指挥意见不一致时,可报告上级领导,根据有关安全法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