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讲座教学实施方案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重要渠道之一,是学生的必修课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形势与政策”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一、课程目标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校大学生的必修课。《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任务和目的是:及时、全面地向学生讲授国际国内形势,传达与讲解党和政府的重要政策,使学生保持对国际国内形势及其变化的了解,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培养学生关注世界、关心国家、关心社会、关心人民的良好素质,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政治思想素质的提高。
二、教学要求
《形势与政策》课为本科生必修课,按2学分纳入教学计划。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理论课修满16学时,实践课修满16学时,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核定相应学分。
三、授课对象
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四、教学形式
讲座教学
五、教学内容
1.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等。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大精神的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3.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
4.紧密结合国际国内热点、难点问题。
5.其他应该列入教学计划的专题问题。
六、课程教学系数
《形势与政策》课程,工作量核算系数为:1.0。
七、教学组织
(一)学院党委和人文体育部,负责指导、协调《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工作。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工作室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计划、组织、实施、教学、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计划,提出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
2.发布《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信息,按照教学计划与安排,及时发布学院的讲座、报告会信息,以便学生参加;
3.制定并执行《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与教学考核办法。
(三)教务处负责审核政治理论教研部制定的《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计划,并对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效果、教学考核等进行监督与评估。
八、课程考核
1.考核方法为考查,形式主要采取撰写论文形式,主要考核学生对国内外形势的认识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负责结课论文的考核工作。
3.本课程实行学期考核制,开课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成绩一次性记入学生课程成绩,并核算学分。
4.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形成性考核×40%+终结性考核×60%。
5.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开展成绩评定工作,成绩评定结束后上报教务处。
人文体育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工作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