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资料
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资料
一、国有企业概念
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二、国有企业体制发展背景及现状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企业实力、经营效率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多数企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规范。一大批国有企业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明显提升。一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从中小企业、一般加工行业逐步退出,电力、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迈出实质性步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初步建立。总体来看,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大幅提升,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为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改革在顶
层设计方面定好基调,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明确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管理体制改革是本轮国企改革的两个重点任务。2013年12月,上海正式出台“国资国企改革20条”,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明确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优化国资布局和结构、畅通国有资本流动渠道等思路和要求。除上海外,广东、重庆等多地国企改革方案也将陆续出炉。随着各省市具体政策和要求的出台,如何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成为地方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在未来改革中考虑的重要问题。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从总体上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国有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发展是硬道理。必须敏锐地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拓展发展空间,尽快形成国有企业的新优势。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最重要的是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标准,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努力探索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在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上迈出新步伐。
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要同国力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努力开创改革、发展、稳定相互促进的新局面。在“自然发育”的国家,市场的扩展显示了从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的轨迹。
为生产服务的金融制度虽然也在发展,但证券市场的兴起和大规模发展则直接受到大量融资和企业间购并需求的刺激。而我们们属于“转型”国家,已经基
本建立了现代工业基础,建立在有些领域已达到很高的、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竞争的水平,工厂制度不仅确立,而且具有较为系统的管理制度。
与“自然发育”不同的是,这些工厂不是在市场扩张的刺激下成长起来的,而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计划安排。
所以,它们是“工厂”而不是“企业”。在这样一个起点上,如何实现这些工厂的市场化“转型”,“转型”中依据何种顺序和逻辑,就成为我们面对的问题。
商品市场的一个时期的发展,使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生了某些实质性变化,那种完全指靠国家吃饭过日子的企业已少见了(尽管不能说完全没有)。
对国有企业改革来说,商品市场所带来的变化给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不可缺少的前提。这里我们关注的是前面述及的市场发展的顺序问题。
理论上可以假设资本市场先于商品市场发展,或者二者同步推进,但资本市场上的经营者很快将会发现企业不会按照市场需求生产和销售产品,不知道那些企业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获利,并成为优势企业,不知道企业重组中谁去兼并谁,也不知道哪些企业领导人是真正的而非冒牌的企业家。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能有什么样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
四、国有企业体制存在的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一个完善高效的资本市场。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阐述由于资本市场带来的问题。
(1)问题一:经济收缩战线
支持国有经济收缩战线,重点是从竞争性领域关注国企改革的退出。当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目标确定以后,也就是国有资本在某些领域“要不要退出”的问题确定以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退出”。
我们不排除某些国有资本直接以实物形态上改变用途的方式“退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资产专用性存在,首先要解决国有资本变现即由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的问题,否则仍然无法实现“退出”。
例如,国有资本要从一个纺织厂退出,该厂的机器设备、厂房、存货等显然不适合国有资本新用途的需要,所以首先要适当的交易者,通过拍卖、股权转让等方式将国有资本变现,而且在变现的过程中应给出合理的价格,不能发生低估
国有资本的问题,这就需要有一个资本市场,通过这个市场解决国有资本退出过程中的“寻找交易者”、“定价”、“变现”、“转让”等问题
(2)问题二: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
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核心是大企业的成长和新分工协作体系的形成。近年来出现的产品和企业两极分化,将导致两个重要结果。
一个结果是大企业的成长,特别是一批按照国际水准衡量的大企业的逐步形成。商品市场的竞争胜利,给企业“长大”在生产、技术、销售、管理、品牌诸方面打下了一个初步基础,但没有资本市场的支持,企业扩展的速度将相对缓慢,有的企业可能就停滞于既有水准。国际上知名的大企业大都有良好的金融支持系统,比如几乎都是上市公司。
这一点也可解释在发达国家上市公司通常只占公司总数的很小比例(如千分之一、二),但大公司却很少不是上市公司的。另一个结果是占到企业总量多数的、在竞争中失败或至少未占到优势的企业,将与大企业之间有一个分工协作关系重新组合的过程。
新的分工协作关系包括横向关联(如成为大企业生产体系中的最终产品生产者)、纵向关联(如原材料、另部件供应商,产品推销商)以及混合关联(如跨行业纳入大企业多元化的经营结构)等。现在有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就是对中小企业持一种蔑视态度,认为这些企业,没有规模优势,因而没有竞争力和发展前途。其实,在合理的经济体系中,大中小企业有适宜的比例关系,大多数企业仍然是中小企业。
至于“规模经济”问题,按照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得到大量实证经验支持的观点,所有在竞争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都有其规模上的合理性。
我们过去的问题主要并不在于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而在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缺少有效率的联系,如一个行业中大中小企业都生产最终产品。在这种状况下,出路只能是通过收购、兼并、破产、托管等方式重建大中小企业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市场不仅是不可缺少的,而且是最具优势的。
(3)问题三:产业产权制度
有助于企业产权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中一系列基本问题的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改革的目标已经明确。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注重组织结构的变化,追求组织形态上与国际经验的相似性,如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
高级经理组成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国有股本的持股机构等,而容易忽略作为其基础的资本市场的作用。
然而,离开了资本市场,产权边界的确定、股东作用的发挥、对经理阶层的监督、经营业绩的评价等都根本性的解决办法。以人们谈论很多的产权问题为例,如果缺少资本市场上的“交易”,资产的价格将无从确定,产权的价值边界也不可能清晰。
其次,在存在市场交易的条件下,资产将向对其评价高的主体流动,进而产生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结果。如果不出现由于流动而产生的效率改进,所谓的“产权明晰”也不会有多大意义了。
尽管我们无法断言有了发育良好的资本市场,长期困扰我们的产权和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的诸多难题一定能够解决(可能需要其他条件的配合),但若没有资本市场的作用,这些难题肯定是无法解决的。
如果说十几年来产品市场的发展使国企经济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并且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而对前面分析过的诸多矛盾的解决,将使我国国企体制转轨发生一个质的进步,从一定角度看,它将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基本确立。
五、解决方法
关于解决国有企业体制发展中的资本市场的问题,我们提出一下方案。
1、私募股权基金(PE)。
A私募股权基金概念:指通过私募形式募集资金,并以股权或准股权方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私募股权基金的引入对推动国企改制发展进程,优化国企产业结构,促进国企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B、私募股权基金描述及作用
(1)优化资本结构,缓解融资需求
近两年来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率上涨幅度过快,企业的资本结构呈现出高负债模式,导致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增大。2013年,我国国有企业资产累计91.10万亿,负债率为65%。其中,央企负债累计31.75万亿,同比增长12.6%;地方国有企业负债累计27.56万亿,同比增长15.6%。如何降低国企资产负债率,使国
企负债水平回到合理范围内成为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和国企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引入PE一方面可帮助国有企业补充资金,增强资本实力,另一方面可有效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2)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引进先进公司治理经验
随着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不断深化,对于部分国有企业来说,改革内部管理体制的要求要比融资的要求更加强烈。按照国资在资本中是否占主导,PE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政府和国企主导设立或者控股的PE基金,民间资本参与较少,PE职业团队几乎没有话语权,难以做出投资决策;另外一种是国资参与型PE,民间资本或职业团队主导的PE参与国资改革,国资不干预PE基金具体的项目决策。在国资参与型PE模式下,PE机构能够更多地参与国企改革的实质性阶段,帮助国企引入现代企业机制,相较于第一种模式更加市场化。一般来说,PE机构拥有高素质的职业管理人团队,具有较丰富、专业的资本运作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其在入资企业后,可有效改善企业在管理体制上的问题,这也是PE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最大的优势所在,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提供其他增值服务
同引入民营企业、自然人、外资企业等非公资本相比,PE资本的引入能为国有企业带来在资本运作整合、产业基础研究等方面更加专业的服务,同时在行业影响力、社会关系融通力等方面也较具优势。而PE机构中成熟、有实力的PE,往往还具有全球视野和资源,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培育全球竞争力。目前,越来越多的被投资企业偏重于PE在先进管理经验、资本运作等方面所能带来的附加值。
从2004年弘毅投资中国玻璃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弘毅对企业所进行的全方位改革:解决股权问题,让核心经理层适当持股;改革管理体制,即决策机制和激励机制的问题;解决资本接轨问题,帮助企业建立足够的管控体系和信誉体系,能够与市场化的资本体系挂钩;进行国际拓展,帮助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而此次弘毅入股城投控股,被投资方城投控股也明确表示,借助弘毅的国企改制投资经验、推动公司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提升“改革”的管理经验不足是其引入弘毅的重要目的。
2、国有企业改制产权转让
(1)方式(一)
改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
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在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并公开信息,竞价转让。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经市国资委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实行协议转让的,对受让主体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的确定、受让股权比例等进行公示。
(2)方式(二)
向本企业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必须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受让意向、参与人员、认购份额、参与形式等。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3)方式(三)
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支付,如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方协商,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可分期支付,但不超过一年,并且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凡转让国有产权的,一律不得采取一定比例的优惠。
(4)方式(四)
国有企业采取产权转让方式改制的,涉及职工养老、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等,按规定核准后,经市国资委批准,从产权转让收入专户中支付。
六、举例
1、据《财联社》消息,重庆国企改革方案目前正等国资委对方案的意见反馈,重庆即将成立国企改革小组推动国企改革实施。重庆国企改革的总思路包括五方面:核心是混合所有制,竞争性企业证券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或经营公司、市场化选聘用人机制、国资管理体制从管资产向管资本重大转变、分类考核并建立差异化的薪酬体系。至少2/3国企发展为混合所有制。
2、湖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湖南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2014年起,湖南全面启动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和发展壮大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到2020年完成改革目标。
湖南省此轮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触及员工持股、薪酬体系、总经理产生方式等诸多“敏感”问题。湖南省国资委负责人介绍,对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要实施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要实现产(股)权多元化,产(股)权结构更趋合理,在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培育其上市,目标是到2020年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