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解除拘留 律师王全璋获释
2013年04月06日 10:29 来源于 财新网 |
王全璋律师获释前两小时,江苏有关方面尚称已组成调查组,将第一时间公布调查结果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引起舆论热议的北京律师在江苏出庭时被司法拘留事件,有了戏剧性变化,王全璋律师已于今日凌晨获释。
4月6日凌晨,靖江巿法院官方网站刊登消息称,王全璋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法院依法对其实施拘留,但鉴于拘留已起到惩戒作用,继续拘留已无必要,故决定对王全璋提前解除拘留。
然而,就在此前的4月5日晚间11时多,来自中新网的报道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法院已会同靖江市有关方面组成调查组,调查王泉璋律师被司法拘留事件,并称,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孰料两小时后,王全璋律师已经获释。
4月3日,靖江市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朱亚年涉嫌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王全璋律师出庭为朱亚年做了无罪辩护。
财新记者获悉,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至下午4时多休庭。休庭后,王全璋被主审法官留置,后被法警带走。
4月4日,王全璋律师因涉嫌扰乱法庭秩序被司法拘留十天的消息传出,引起网络热议。面对不断发酵的舆情,当日下午5时许,靖江市法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王全璋在庭审中,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靖江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
靖江市法院语焉不详的回应,不但没有平息外界的疑问,反而触发了更为广泛强烈的质疑。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多位委员以个人名义联合发声,对王全璋被拘表示强烈关注。更有不少律师前往靖江表达抗议。
与之前模糊不清的回应相比,在中新网后来的报道中,靖江市法院的介绍较为详细。报道引述法院说法称,庭审中辩护人王全璋多次打断合议庭成员及公诉人的讯问,扰乱法庭正常的审判活动,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并训诫;此外,王全璋还用手机拍摄,被法警暂扣手机,后法院网管员发现手机显示“云录音”状态。庭审后,审判长将王全璋留置谈话,要求王全璋提供手机开机密码遭拒。
不过,靖江巿法院并没有应外界要求公布相应的证据。
靖江市法院认为,王全璋的行为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的解释第250条,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北京律师张磊认为,即使靖江法院所述全部真实,王全璋律师的行为也不构成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在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条款中,对此行为的处罚是没收(录音)存诸介质。只有对导致法庭审理无法进行的行为,才处以强制带出、罚款、拘留等措施,而且还要有警告的前置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庭审中,如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
被告人的女儿朱丹此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否认王全璋曾与主审法官发生过任何争执。关于拍照,朱丹说,庭审结束前,王全璋对一份事先没有留底的证据材料进行拍摄,被审判长制止。
据朱丹介绍,法院此前曾拒绝一名被扣押律师执业证的河南律师以亲友身份出庭为她父亲辩护。庭审伊始,王全璋和她的父亲朱亚年均提出申请审判长王频、审判员缪琴奇回避,被驳回。
朱丹还说,开庭前靖江市看守所领导与靖江市法院法官都曾奉劝她解聘北京律师,让本地律师介入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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