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使用管理规定
02-04
一、本校为发挥篮球场(以下简称本场地)之使用功能,并强化其维护与管理,
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场地由体育室管理。
三、本场地之使用,以体育教学为优先,并依序提供下列活动为原则:
1、经核准之校内系际比赛及校代表队练习。
2、经核准之社团与各系代表队之练习。
3、经核准举办之比赛活动。
4、本校教职员工生之体育活动。
四、本场地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00开放至晚间9:30;例假日
与寒暑假开放时间依学校门禁管制规定办理。
五、本校各单位及学生社团,在不影响体育教学活动原则下,得依本校「运动
场地借用办法」向体育室办理登记申请借用本场地,举办(体育)活动。
六、本场地非经许可,禁止从事非篮球运动之活动与运动项目。
七、为维护运动场地使用者之安全,户外运动场地如遇雨天或场地潮湿时暂停开
放使用。
八、凡在本场内运动者请保持场地整洁,禁止于场地范围内食用餐食饮料。
九、进入本场地须穿着软底运动鞋,各式车辆、轮鞋、滑板等禁止入内。
十、进入本场地者,对场地内各项设备及用具,均应善加爱护,如有污损,应
负赔偿责任。
十一、违反本办法而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得令其离开,并视情节轻重,陈请
相
关单位议处。
十二、本办法经体育室室务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