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吸烟管理制度
03-16
工地吸烟管理制度
一、使用范围
制定本制度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护联塑厂区防火安全和环境卫生,制定本规定。规定了禁止吸烟(以下简称为禁烟)的基本原则、职责,禁烟区的范围、处罚及检查考核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工地内禁烟的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严格流动火种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联塑厂区财产安全,提高项目规范化管理。
三、管理职责
1、禁止吸烟的工作由施工单位和星机电现场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负责落实。
2、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禁止吸烟的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理处罚。
3、各施工队班组长负责本施工队的禁止吸烟的日常管理。
四、禁止吸烟的范围
联塑C 区、机械厂区、水暖厂区内(除联塑指定的吸烟区外),特别是彩钢瓦屋面及明确禁烟区,四周以围墙和驳坎为界。
五、处罚规定
1、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在禁烟区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若第二次发现同一人吸烟将驱逐工地现场。
2、如果现场管理人员在屋面发现有烟头每支罚款200元,若第二次在同一屋面再次发现有烟头每支罚款500元以上。
3、如果现场施工人员被联塑屋主发现抽烟或受到处罚的,甲方加倍处罚施工单位并驱除吸烟
者。
特别警告:
联塑厂区屋面属于泡沫夹层彩钢瓦屋面,属于易燃屋面,重点防火区域,如果施工单位造成联塑屋面或在厂区内火灾等损失的,受到联塑或当地部门处罚的。由和星机电承担全部责任。 本规定自2015-1-12颂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归总包项目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