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目录
09-15
海安县城乡建设档案馆竣工档案接收要求
一、 移交范围: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
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 报送时限: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
报送一套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资料。
三、 质量要求:
1、移交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黑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6、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要求见附《竣工图章示例》。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1、竣工图尺寸为:50MM×80MM.
2、竣工图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3、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