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各种制度
校长负责制度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全部责任。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副校长协助并配合校长工作。为了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目标,根据《学校章程》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学校校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护校,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法定权利,积极督促师生员工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尊重学校的历史传统,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构建具有超前性、现实性、整体性、实验性及灵活性的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网络及规章制度,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
三、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学校、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用实事求是的思维方法理解并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不断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认知特点组织教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四、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学校教师员工的综合素质。
五、坚持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统筹使用。主持制定学校年度预决
算,审批学校重大项目的经费开支、学校基金使用和分配方案。
六、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定期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积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七、坚持校长负责制的集体领导,坚持各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团结合作。定期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中层干部参加的校务会议及有关的校务扩大会议,在办学实践中及时交流思想、研究情况,以不断更正、完善办学策略。
八、坚持学校校务公开,深入师生,关爱师生,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学校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团结、依靠师生员工办好学校。定期向师生员工汇报、介绍学校工作,使学校在管理中,议政充分民主,行政雷厉风行,监政及时到位。
九、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其职权;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办好各项福利事业,改善和提高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十、坚持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与人格魅力,坚持建立正确有效的学校价值体系和校园文化,使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都在文化的意义上展开,不断完善和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与自信。
教师聘任上岗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依据《学校章程》第八条,制定本制度。
一、正式调进我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册教师均要参加聘任。
二、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有关部门考察、任免。中层干部通过公开报名,综合考试,群众测评,学校党支部考察,校长聘任,并报上级备案。中层干部任期三年。
三、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导处提名,校长聘任;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提名,教导处协调;班主任由校长室提名;各处室、各部门工作人员由各处室主任提名,经校长室审核后聘任,任期一年。
四、对教师的职称逐步实行评聘分离,高职可以低聘,低职可以高聘。高职低聘的职称工资降一个等级,低职高聘享受相应的高聘职称津贴工资。
五、校长按考核结果,对教职工实行聘任、待聘和不聘。待聘和不聘的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教职工可以对校长聘任作出受聘和拒聘的决定。教职工受聘后提出解聘者按拒聘处理,校长提出解聘的按待聘或不聘处理。
六、聘人员的安排
1、聘人员:待聘人员的去向
(1)随班学习一年,仍不具备聘任条件者自谋出路;
(2)教育局协调校际交流;
(3)自谋出路。
2、不聘人员:凡属下列情况者,不予聘任,从不聘之日起,不再享受学校的若干津贴福利待遇。
(1)严重体罚学生的,乱收费,以教谋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
(3)近二年来,病假累计在两个月以上仍未恢复健康的;
(4)近二年来,旷职累计6天以上,迟到、早退高于40次的;
(5)业务素质差,教育教学质量低,无能力胜任本职工作的。
3、不聘和待聘人员按《教师法》和《学校章程》有关条款执行,一年内发给基础工资的70%,二年内发展基础工资的50%,仍不具备聘用条件者,学校停发全部工资。
凡属不聘人员,明确调离人员,在学校通知后本人自行办理调动手续或由文化与教育局联系接受单位。
教师业务水平考核制度
为使全体教师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不断提高教师的学识水平,争做教育改革的探索者和引路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学校章程》第六章规定,特定本制度。
一、教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内容
1、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实践中的应用;
2、新课程标准的内容及要求的掌握情况;
3、教师的教学五认真
(1)备课
①能在熟悉课程标准,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定好教学计划; ②能够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应至少超前实际教学进度2课时; ③按规定实际情写好教后小记,形式多样长短不限,力求实用。
(2)上课
①有符合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的教学目标;
②教学内容正确,无知识性错误,条理清楚,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③重视启发学生思维,培养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按时完成教学目标,课程检测达成率高。
(3)作业布置与批改
①作业量适当,有针对性,注重效果;
②按时认真批改,训练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
(4)辅导
能够按计划完成课外活动的培优补差的辅导工作,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5)考核
根据教学情况进行检测,及时反馈信息,并分析、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从实际出发,改进教学,保证质量。
(6)听课
每学期中层以上干部听课不少于30节,老师每周不少于1节。
4、教研能力
钻研教育、教不理论,提高育人水平,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每学期要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后小记和一定质量的教学论文。
(二)教师业务水平考核的方式方法
1、试卷检测
对新的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书面测验
2、问卷调查
通过家长调查,学生问卷,与学生座谈来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3、随机考核
学校领导随堂听课,检查课堂教学质量。
4、抽样考核
一堂课或单元的教学效果检查。
5、论文答辩
就某一教学案例的分析,对某一节课进行评价。
(3)每年度对老师的业务水平评出优、良、中、差,给优秀者以物质奖励,并作为评秀、晋升的优先条件。差的给予教育,让其参加培训和学习。
论文发展获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依次奖人民币100元、80元、60元、40元。
听课评课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依据《建军路小学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前要有准备,了解听课内容,钻研教材,查阅有关资料。
二、听课时要虚心学习,尊重别人的劳动,不得随意进出,要认真做好记录,不得当场议论。
三、、教师听课每周不少于1节,教导主任、教研主任听课每周不少
于2-3节,校长听课每周不少于1-2节。
四、建立互听制,同轨年级每周听课不少于一次,异轨年级每两周听课一次。
五、教研处应正常组织教师听公开课、观摩课、实验课,校长、教导主任、教研主任可根据需要到各班级随堂听课。
六、听课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各抒己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七、评课时先由授课人说明本节课的教学思路和设计理念,提出自己的独特的见解;评价人必须遵循课程标准和教学规律,提出中肯的看法。
八、评课时,授课人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并有教后手记,评课人要有评后小结。
九、教师听课少于规定的课时或只听不评者,视为教学事故。
十、教研处、年级部将每位教师听课、评课情况每月小计汇总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教师工作实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