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衣管理制度(新)
12-01
工 衣 制 度
目的: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树立企业对内对外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应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
1.工衣穿着要求:
(a).所有员工上班时间一律着工衣上班;
(b).工衣必须保持整齐、干净、完好、得体;
(c).工衣如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到人力资源部申请,不能以任何理由不穿,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职的将照价由个人承担(当月工资直接扣除);
(d).规定上班穿工衣时间内如未着工衣者每次罚款50元。
2.工作服使用年限:
(a).员工工作服夏装使用年限为一年;冬装使用年限两年;
3.工衣费用承担:
(a) 员工入职未满半年离职者,需承担工衣全部费用,夏装 元,冬装 元;
(b) 员工入职半年未满1年离职者,夏装需承担工衣原价的50%折旧费、冬装需承担工衣的80%折旧费;入职1年未满2年离职者,冬装需承担工衣原价的50%折旧费,夏装不需承担工衣折旧费;
(c)严禁将工衣转借他人或偷盗他人工衣,一经查出,作为开除处理。
4.本制度从2015年11月01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前海汇能金融集团
人力行政管理中心
201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