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二级教材课后习题答案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本章习题
1、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和程序分别是什么?(P381—385)
答:(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是: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
1、申请和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诉书,审批应在填表7日内做出决定,应在决定立案的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在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和解后当事人应提出撤诉申请,在7日内制发仲裁决定书准予撤诉。
2、案件仲裁准备。
仲裁庭应于开庭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3、开庭审理和裁决。
步骤为送达开庭通知,开庭审理,申诉人和被诉人答辩,当庭再行调解,休庭合议并做出裁决,复庭并宣布仲裁裁决。
4、仲裁文书的送达。
仲裁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且当事人不反悔的,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自双方当事人收到之日起的15日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为60日,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的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超过60日,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
理,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60日,仲裁裁决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做出,案情复杂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
二、集体劳动争议和团体劳动争议有何区别?(P378)
答:集体劳动争议是指的是有共同理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三人以上的劳动争议。
团体劳动争议指的是团体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结合一两个劳动争议案例,按照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要点试做分析。 答: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要点:
1、确定劳动争议的标的,即当事人之间矛盾所指向的对象;
2、分析引起劳动争议的事实和结果;
3、分析确定意思表示的意志内容;
4、确定行为模式标准与当事人所实施行为的差异性;
5、分析确定意思表示合法性分析,根据差异确定当事人做出的判断和选择的合法性;
6、分析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
7、分析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危害;
8、分析确定当事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9、分析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
四、为避免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如何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的营造?(P373—374)
答:为避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的营造:
1、营造劳动安全卫生观念环境。
2、营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环境。
(1)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3)奖罚分明。
3、营造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环境。
(1)直接使用安全技术和无害装置、无害工艺,从基础上避免劳动安全卫生事故;
(2)完善劳动场所设计、实现工作场所优化;
①科学装备、布置工作地。
②保持工作场所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③正确组织工作场所的供应和服务
④劳动环境优化。
(3)劳动组织优化。
包括①不同工种、工艺阶段合理组织;②准备性工作和执行性工作合理组织;③作业班组合理组织;④工作时间合理组织。
五、平等协商的含义是什么?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的主要区别是什么?(P360) 答:(一)平等协商的含义是:
平等协商指的是雇佣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就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进行协商,体现双方权益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原则。
(二)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的区别是:
集体协商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企业工会(雇主)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制度,工资分配等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的行为。集体协商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机制。
六、论述我国劳动关系从利益一体型向利益协调型转变的必然性。
答:利益一体型是计划经济的基本特征,以国家代表各方面的利益为基本的出发点处理劳动关系的矛盾和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的新特征。伴随着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法人财产及劳动力产权的逐渐形成和明确,必然使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
2、劳动关系多元化。多种经济式的发展,打破了公有制的劳动关系一统天下的局面,与多种经济形式相对应,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的特点。
3、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改革本身就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是利益格局全面的调整。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体制改革所倡导的政企分开,以及此种变化相应带来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的转变,均使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追求趋向复杂化。
4、劳动关系多变化。劳动权、择业权的确认与实施,企业经营权的确认与实施,市场经济本身的动态多变属性导致劳动关系的动态多变性。
5、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法律制约下的契约自由原则的实施,政府若仍使用行政手段干预,单方面的决定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事务已不再适宜。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群众的法制需要
导致依法调节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和利益,法律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劳动关系的上述变化虽然各具特色,但其总的方向是在承认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差别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来协调双方的利益差别和矛盾。 所以说:我国劳动关系从利益一体型向利益协调型转变是一个必然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