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15融资顾问协议zxh
融资顾问协议
甲方: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鉴于:
甲方是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甲方为了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产品的产业化进程,为企业上市前及将来融资上市奠定坚实基础。
乙方是企业融资方面的专业服务公司,与众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和其他金融机构有着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担任其融资顾问,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 签约基础
如无相反说明,本协议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甲方”:是指********有限公司及其集团、附属公司、控股公司或其最终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乙方”由*******咨询公司作为本协议乙方,具体服务由该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提供;
2. 服务内容和范围
2.1 乙方作为其融资顾问,代表甲方接洽上市前投资者并与甲方一起与之谈判,协助甲方完成上市前的融资。
2.2 甲方初步要求的融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形式以股权投资为主;
2.3 本协议完成后,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甲方后续的财务金融顾问工作。后续顾问协议另行签订。
3.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工作内容;
3.2 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企业的详细资料,对提供的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3 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融资服务工作;
3.4 按照本协议“6.服务佣金、股权奖励及支付方式”中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佣金。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约定,乙方作为甲方的融资顾问,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4.1根据工作的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查询甲方的尽职调查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
4.2 有权了解甲方的具体情况并加以资本市场定位;
4.3 负责帮助委托制定商业计划书,并将商业计划书递交给潜在的投资者;
4.4 对甲方法律结构提出法律建议;
4.5 协助甲方和投资者进行谈判;
4.6 根据甲方不时提出之咨询和要求提供建议;
4.7 协助甲方与投资者签订融资合同并促成该投资到达甲方指定或认可的帐户。
5. 合同期限
5.1 合同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年。因甲方原因导致时间的耽误则相应期限顺延,若到期后,融资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关键阶段,则经甲方同意,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5.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独家负责与乙方介绍的潜在投资者的投资事宜,在乙方所介绍的潜在投资者以外,甲方可以自行与其他投资者接洽或委托乙方与该投资者接洽,但应当提前10天通知乙方,使乙方有时间处理与潜在投资者的关系。甲方同时承诺,在其自行与其他投资者接洽的整个过程中,将不会使用乙方为本合同项下融资所准备的资料。
6. 服务佣金、股权奖励及支付方式
6.1 基础佣金:在甲方实际融资额达到3000万人民币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基础佣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5%,即150万人民币(税前)
6.2 超额佣金:如甲方实际融资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甲方将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超过部分10%的超额佣金(税前)。
上述基础佣金和超额佣金在甲方和投资方签订融资合同后,按资金实际到达甲方指定或认可之账户数额同步支付,支付时间在融资资金到账后的5个工作日内。
6.3 股权奖励:甲方将在本协议项下的融资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融资前股本5%的股权赠与乙方作为奖励(即如果乙方获得融资前股本的5%,融资后原股本被摊薄为80%,则乙方的股权将被同步摊薄,仅相当于融资后股本的4%),乙方自行支付股权奖励所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融资以后的融资将不适用于本条款。
6.4 本协议所指佣金不包括甲方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专业化服务费用,以及乙方为融资而发生的合理日常开销,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7. 保证和承诺
7.1 双方共同承诺与保证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同意签署本协议,善意、诚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7.2 甲方保证:
7.2.1 向乙方和投资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及时;
7.2.2 向乙方和投资人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7.2.3 不会与乙方介绍的潜在投资者联系、或者接受该潜在投资者的联系,并且将把来自甲方或者来自该等潜在投资者的联系需求立刻告知乙方。
7.3 乙方保证
7.3.1 乙方及其代表按本协议履行应负之责任时必须完全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7.3.2 除非受甲方书面授权,否则乙方及其代表均无权以甲方名义签署任何法律文件,或作出任何安排及/或承诺;
7.3.3 在本协议期限及之后的六个月内,乙方不会为甲方的竞争者提供服务。
8. 保密条款
8.1 合同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有效性为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两年;
8.2 双方均对本协议及其杜建,以及合同中涉及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除外)
8.3 双方均不得违背本协议中约定的原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本协议而知悉之人和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 免责条款
9.1 如本协议的一方违反第7条中的保证和承诺,则另一方可以选择暂停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9.2 如因甲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全部或部分职责,则乙方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10.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11.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12. 其他
12.1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生效(电子签章同样有效),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协议任何一方依照本协议要求向对方发出通知、要求、指示等,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